※ 引述《nicbb123 (200420)》之銘言:
: 我小時候就常被我媽打
: 幼稚園開始
: 通常都是洗衣棍全身亂棒毒打
: 後來國小5年級時還被拿鐵鎚打
: 頭破血流
: 母親連醫生都沒帶我去看
: 是跟妹妹兩個邊哭邊走在馬路
: 路人帶去附近藥局擦藥
: 然後我認為是受母親暴力行為影響
: 我小時候也曾經會拿棍子打妹妹
: 還有鄰居小孩
: 以上都是國小時期
: 國中之後就會沒被打過了
: 但是我的個性變得也有暴力傾向
: 尤其叛逆期,
: 國中時曾經跟媽媽朋友的小弟打架
: 在家一個不高興就會亂摔東西
: 但自從大學後不與母親同住後
: 就沒有暴力傾向了
: 一直到現在30歲了從來沒再亂摔東西過
: 也不會打任何人
: 反而是之前交往對象有摔東西跟推我
: 今天母親罵我是不肖女
: 因為我對她態度很差,指著她鼻子罵
: 吵架起因是我玩她的ipad
: 她認為我不尊重她
: 就對我破口大罵
: ok fine, ipad還她
: 但我也頂嘴說她以前
: 好幾次亂拔我電腦插頭害我電腦壞掉
: 還有剪破我好多CD
: 摔爛我的cd音響
: 我都沒跟她算
: 為何借一下ipad就要對我這麼兇?
: 她就開始無限跳針說我不肖大聲罵她
: 我就火了,
: 直接嗆她以前曾經對我家暴
: 憑什麼要我孝順?
: 但她說就算家暴,管教失當
: 但也已經把我養大
: 還說我就是壞她才家暴,
: 連打這麼狠都還不乖
: 沒有人會站在我這邊
: 難道我不肖就是大罪
: 她家暴就是小事?
: 在我看來她當時的暴力行為
: 只是把離婚的情緒發洩在年幼的我身上
: 根本不是在管教,是洩怒
: 真正的管教應該是要先講清楚錯在哪
: 然後不帶情緒施予適當處罰
: 而就因為她有餵飽我到我長大
: 她之前拿我當沙包的行為就可以一筆勾銷嗎?
: 我現在對她就要孝順嗎?
: 被罵也不能頂嘴這樣?
: 補充:我沒虎爛真的是拿鐵鎚
: 我媽也不承認她拿鐵鎚
: 但我記得很清楚,我妹也可作證
: 而且她拿鐵鎚不是只有一次
: 一開始只會打身體
: 那次打到頭一下就頭破血流了!
: 可能她知道是鐵鎚不敢太大力吧
: 所幸當時只有皮肉傷
: -
看到推文說匯錢給父母就好,怕告,
其實已經修法:
過《民法》及《刑法》修正草案,將父母與子女的扶養行為調整為「相對義務」,子女若
曾遭父母性侵、虐待、遺棄或其他不法侵害,可以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其扶養父母的義務
;子女若不扶助、養育或保護曾對他們殺人未遂、性侵、虐待或棄養等行為的父母,也可
免除遺棄罪的追訴。
基於「天下無不是父母」的傳統觀念,現行《民法》及《刑法》規定子女有扶養父母的義
務,但父母虐待、性侵或遺棄子女的案件時有所聞,受害子女在成年後卻仍可能面對加害
父母訴諸法律要求扶養,形同在傷口上撒鹽。
資料參考網址:http://gsrat.net/news/newsclipDetail.php?ncdata_id=5610
有些人會合理化自己父母的行為讓自己好過,但更多受虐家暴的人是心理上一輩子無法抹
去的陰影,但我們千萬要記得,絕對不要對自己的小孩這樣,重蹈覆轍,去上一些教育課
程,多看書,學習教養孩子(最近小s臉書常提到相關可參考),甚至是咨商,自己以後建
立一個美滿的家庭,我想也許能稍稍彌補自己心中的缺憾。
提供一點資訊供參,我不是法律系,如有錯誤歡迎指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