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週休二日搭一例一休獲85%民眾贊成 政院拍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6-06-28 11:18:25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SU66hR ]
作者: yolanna (Totally Ariel)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週休二日搭一例一休獲85%民眾贊成 政院拍
時間: Tue Jun 28 10:31:29 2016
一例一休的民調支持度有85%實在太扯了....
目前勞基法規定從民國105年1月1日開始,勞工基本工時為單週40小時,之前是雙週84小
時。
很多人很困惑:不是早就週休二日了,雙週84變成單週40差在哪?
其實就是以前沒有真的強制台灣企業週休二日,每兩個禮拜還是有4個小時的彈性讓資方
調度勞方人力。所以前陣子爭的7天假,其實不是突然恢復的,它們一直都存在,只是被
資方拿去「補班」了。
也就是說,其實台灣一直以來不是真的週休二日的國家。
前陣子開始要落實週休二日,所以要把法源「雙週84小時」改成「單週40小時」,如此一
來,資方會失去彈性的4小時,所以直接把7天假砍掉也是合情合理。
目前勞基法規定:
- 基本工時單週40小時,每週一例假。
- 凡超過40小時外的工時皆為加班時數。
- 時薪 = 月薪/30日/8小時 (例:月薪48000元/30/8,時薪=200元)
- 加班費 : 每日超過基本工時的前兩小時 = 時薪*1.33
每日超過基本工時的前兩小時之後 = 時薪*1.67
作者: dine123 (dine123)   2016-06-28 11:27:00
薪水不會照勞基法算~放假制度一定合法~勞工哭哭
作者: COLONELLIU (大鵰降臨)   2016-06-28 11:29:00
說一個笑話
作者: mglynite   2016-06-28 11:32:00
根本假民調吧
作者: mlda888 ((╭ ̄3 ̄)╭♡ )   2016-06-28 11:32:00
空姐>>虐狗>>>>>>>>>>>>>>>>>>>>>>>>>>>>>>>>700多萬勞工我是說新聞關注度為何那麼多人連自己要被賣了都不知道~哈哈
作者: blueflipper (DIDI)   2016-06-28 11:36:00
如果原PO沒錯,那我終於看懂了,光看法規根本不懂看半天還是理解不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6-28 11:40:00
這篇文刻意逃避現行法週六上班連加班費都沒有的事實啊~~
作者: MGCHU (たけ)   2016-06-28 11:41:00
((((;゚Д゚)))))))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6-28 11:41:00
你看他例2用週日,例3卻用週六,但在舊法制度下,例3週六上班雇主根本不用額外付加班費(除非當週工時超時)我知道啊,但目前又不是例假改休息,而是新增加一休息日他講的好像新法原有的例假就不見了似的對,但那不是新法修正後才有的問題,是原本就有我的意思是,現行例假上班本來薪資就少於平日加班,甚至週六叫你去上班,未超時可以不另給薪
作者: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6-06-28 11:56:00
不好意思我是原原po, 我不是要爭議新舊政府的做法,只是希望大家能多討論這個議題,因為真的跟我們勞工的權益息息相關! 我自己本身著重的議題在於修法方向應該是要朝「落實週休二日的初衷」、加強勞工權益的方向來看。 現行週六加班的確也待遇很差,但是過差了,勞工完全不會同意會走人;而若推行「休息日」則是明目張膽的開了大洞讓資方去鑽,而且明文規定工作合約週休一日也會變得更容易;勞工會更沒有反抗的餘地。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6-28 11:56:00
新法只是多增加週六上班強制加給一倍(即便未超時)我當然也希望能往週休二日改進啊,但我很不喜歡刻意誤導新法會比舊法差的說法
作者: dine123 (dine123)   2016-06-28 11:58:00
執政黨上任1.與國際關係打好(含中國)~2.與財團培養感情勞工!四年快到再說~搞個族群分裂就當選了~
作者: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6-06-28 12:02:00
還有一個重點是,勞工休假法案等了這麼久才終於等到一個機會能修正,爭取權益;這次若沒修好,之後要等多久才能等到下一次的機會?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6-28 12:15:00
另外我自己最近在研究,是覺得正常日加班*1.33,例假*1的說法其實有點問題,例假*1我認為應該是限於未超過每週工時的情況,倘若總工時超過每週正常工時40小時,感覺還是*1.33或1.67比較合理
作者: poeoe   2016-06-28 12:17:00
最大的問題確實是開洞給資方去鑽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6-28 12:20:00
洞根本不用開,本來就存在了,有沒有要補起來的問題而已
作者: THEMIS2 (themis)   2016-06-28 12:21:00
要修比沒修還慘
作者: poeoe   2016-06-28 12:22:00
洞是相對於二例 一例一休以台灣勞資現況根本沒有補洞功能
作者: zczcgery (水藍藍)   2016-06-28 12:23:00
這跟猴子香蕉朝三暮四有什麼兩樣
作者: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6-06-28 12:27:00
一例一休成定案的話就是幫這個洞做了補強功能,讓洞開得更穩更牢...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6-28 12:30:00
完全不覺得有補強,只能說修了後沒好到哪而已,不過你的回覆讓我確認了你例2例3果然是刻意誤導,讓讀者以為現行法有比修法好...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6-28 12:35:00
修法又不只是一例一休,變形工時還放寬使用,一堆對勞工不利的地方,在勞團的網站上都有解釋,就是比現在法規更爛,對資方大開漏洞。
作者: z1230456987 (Kai)   2016-06-28 12:50:00
不敢比照公務員兩例假 政府就是在騙人民無知
作者: bigboom39 (Molly)   2016-06-28 12:52:00
怎麼辦我看不懂
作者: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6-06-28 12:57:00
S版友,我並沒有刻意誤導,但我本身立場本就是覺得這個法案過了會比現在更差。考量的不只是單純法案,很多制度在設計上都很合理,但是在操作上就是會有很多的變因與人為因素而有曲解及扭曲。如上所說的40小時外都應算加班,而休息或例假都應真正給予2倍工資才合理,但實際解讀操作後卻無法達成,而變成有人拿0.33跟0.67這種可怕的加班費,就是一個例子。而本次的修法明顯漏洞很大也不補洞,就是加深勞工權益的損害,以後會更難補這個洞。
作者: yosida (米仔的意思是?好)   2016-06-28 13:13:00
解釋很詳細 總算有點懂計算方式了!
作者: bemily32   2016-06-28 13:25:00
高調幫推 很多人要被賣了還不知道 這最悲傷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6-28 13:33:00
....變形工時現行法就有了啊你覺得比較差的部分說明就好了,我也贊成休息日薪資*3啊但把新法休息日和舊法例假放在一起比,就是誤導人啊又不是舊法的例假日變成新法的休息日...更正:舊法=現行法 新法=修正草案另外變形工時修改的部分,我還沒碰到實例不敢斷言,但是光配合週休一例變成一例一休的修法,我認為影響沒那有勞團講得那麼大,因為先前的工作日是六天,現在變五天,第六天就算在規定工時範圍內,依休息日規定還是要加倍給薪最重要的是,就算使用變形工時,每日正常上班時數也只能從8小時變成10小時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6-28 14:08:00
不要比照公務員啦,公務員在這方面有特別權力關係,基本上周休二日及平常的加班都是比勞基法差的不管甚麼時候加班,加班費都沒特別比例增加,就是等同上班而且加班費還有上限,一天不能超過四小時,所以六日加班的話只能夠半天申請加班費半天補休,或者乾脆只有補休,還有很多根本就不給報的等於實質責任制,不要以為公務員這方面很好,那些工商老闆如果提出「那跟公務員一樣好了」就是在凹你~~這樣說來公務員的周休二日其實相當於兩天都休息日,還是比較差的休息日待遇(因為有加班費申請上限四小時)
作者: maxLOVEmimi (touch Me!!)   2016-06-28 19:17:00
看不懂....例假日是什麼 休息日又是什麼 沒解釋?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6-06-28 21:42:00
又在玩文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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