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udzzz (Audrey)
2016-07-04 01:17:36新聞標題:家屬要求4官兵爬進船長靈堂 網友正反論戰
新聞內容:
釀成雄三飛彈誤射大禍的4位軍士官,今傍晚至翔利昇號船長靈堂上香,船長家屬看到4人
抵達後情緒激動,雖同意4人進靈堂,但條件是要爬進去並瞻仰遺容,引起網友熱議。
認為家屬作秀作過頭的網友表示,「他們是軍人、他們是無意的、不要糟蹋軍人、敵人來
了誰保護你們」、「家屬難過就需要團團包圍羞辱別人,以達到個人爽度,再說這是傳統
文化」、「叫人像狗一樣爬進去也太超過了吧」、「國軍有必要做到這麼賤嗎?」
認為家屬是合理要求的認為「家屬的這些都很合理阿,又沒有逾越範圍」、「請穿上你們
的正式軍裝去死者靈堂前,就算家屬要你們穿著軍裝爬進去,你們也要有勇氣爬」、「這
幾個三跪九叩進去都不為過」、「在一些人的眼中,軍人的尊嚴比人的生命重要,真是感
人」。(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新聞連結: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703/900134/
心得:
心得:
我是覺得這個要求雖然可以理解家屬氣憤,也可能是情緒上的發洩,但是有點過頭了,聽
過習俗是見不到最後一面的子孫才需要這樣,所以看了心裡有點沈重,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這件事情?
作者: yureca (就這樣吧!) 2016-07-04 12:26:00
可以理解家屬憤怒,但這樣做真的過頭了
[新聞] 喪宅廣貼高嘉駿笑容照 黃家控訴他毫無悔意
作者:
yp60802 (歪P)
2016-07-04 12:17:00跟贊成死刑狀況很像啊 好像賠命什麼的事情就能解決?zz
哪裏過頭了?按發射的那個賠命都不為過,只是要他爬進去而已==沒看到他還差點害死2命嗎
作者: clayton568 (neverendingstory) 2016-07-04 12:13:00
以為別人沒常識?!誤射?!
作者:
eve9543 (ç„¡æ•µç ´å£žçŽ‹)
2016-07-04 12:11:00不爽不要爬,又沒人逼他們一定要爬
作者: hotmira520 (haha) 2016-07-04 12:04:00
爬 可能讓他們幾個好過一點
作者:
billiomos (billiomos)
2016-07-04 11:43:00上香表歉意就不錯了 還跪? 國外炸死平民連上香悼念都沒有了沒必要藉著社會輿論風氣 來羞辱人
作者:
Annis812 (Annis)
2016-07-04 11:31:00爬進靈堂看了我卻也不好受不過我是家屬可能覺得這樣還便宜他們了
作者:
kebling (Oo小柯顆oO)
2016-07-04 11:19:00這
乾脆跟瑟熙一樣裸體遊街然後ShameShameShame好了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16-07-04 11:00:00對阿爬不爬都要判刑 幹麻犯後態度良好,不爽再瞪個家屬兩眼 只要在法官面前哭哭還不是一樣有悔意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6-07-04 10:52:00殺死家人的兇手,為什麼要給他來上香
作者:
comit (等待)
2016-07-04 10:51:00我也覺得剛好而已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6-07-04 10:42:00進去給家屬致歉? = =a講的好像爬進去就不用負其他責了 :p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6-07-04 10:41:00所以樓上上班時, 公司下屬開公司車出去撞死人, 你也會爬
作者: cat0602 2016-07-04 10:19:00
如果我兒子是事件軍官,我也會要他爬進去給家屬致歉
不爽不要跪~頂多明天媒體標題多一個國軍沒誠意高姿態而已~
覺得是因為他們硬要進去靈堂,家屬氣頭上才會這樣說吧... 況且.. 被射死欸
民粹的是家屬吧,犯錯統一由公權力來懲處不是基本常識?因為犯錯所以可以被家屬隨意指使這什麼道理?
作者: casdia1789 (★凜★) 2016-07-04 09:58:00
真的是人死為大欸 什麼要求大家都同意的樣子...
是我大概就叫兇手代替死掉的家屬位置 平常我爸做什麼 兇手就做什麼 賺錢養家陪伴家庭照顧長輩
好啦,以後致人於死於傷一律要求下跪致歉啦 最好再立個法,軍公教還要加重,誰叫他們食民之祿,沒資格談尊嚴,台灣法制領先全球,讚讚讚
作者:
kois (寂寞轟炸..)
2016-07-04 01:24:00看不起這家人
作者:
Ieri (Ieri)
2016-07-04 01:25:00各退一步吧
作者:
BeStone (石)
2016-07-04 01:26:00想羞辱殺害自己至親的兇手正常 但這麼做觀感很差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6-07-04 01:26:00除非死者有托夢這樣要求,不然要求爬進去真的覺得過火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6-07-04 01:27:00更何況飛彈又不是故意針對那個船長,搞得好像國軍跟那個船長有深頭大恨似仇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6-07-04 01:28:00就跟去軍中抗議的狗本一樣 玩太大會適得其反
作者:
lword (Ali)
2016-07-04 01:30:00爬進去剛好而已 今天要是飛彈飛到對岸就開戰了
作者: Sanish (o(‧"‧)o) 2016-07-04 01:31:00
覺得過頭了,而且這樣做,家屬的氣憤還是沒消吧...
似乎是搞錯了什麼.....似乎是搞錯了什麼.....
作者:
lword (Ali)
2016-07-04 01:34:00不僅打死一個人 還讓國家蒙羞 沒叫他爬到總統府就不錯了
爬了不用國賠我就贊同 但連這種見鬼要求都說得出口的家庭 可以預見他們會得寸進尺
作者: moneypack3 (錢包三號) 2016-07-04 01:40:00
又不是被虐死的,提這種要求只有莫名其妙
作者:
a26893997 (Love20433)
2016-07-04 01:43:00爬了可以改變什麼...?
不知道家屬的原話到底是怎麼講的,但我猜他們的意思是『要嘛不進去,要嘛爬進去』,隱含的解釋是『根本不想讓四位軍士官進去』,因為一般人不可能會接受爬進去這種要求。
而且一般人可能不太清楚漁船有多貴,動輒要好幾百萬再加上船長被炸死,判賠個上千萬我都覺得不過分
覺得剛好而已因為你的輕忽人家少了一個至親欸覺得剛好而已因為你的輕忽人家少了一個至親欸
作者:
gkoiimd (金小姐)
2016-07-04 01:52:00小英說的:這根本不應該發生!
作者: tissuetime (哭泣時間。) 2016-07-04 01:53:00
推f大
作者:
asagao (春はあけぼの)
2016-07-04 01:53:00就氣憤之下家屬想盡最可能得以奮力羞辱人的方式
作者:
asagao (春はあけぼの)
2016-07-04 01:55:00那些軍官自己決定接不接受羞辱了 不爬 家屬也無法怎樣
那乾脆立法好了,以後有錯可以要求別人下跪,因為對受害者有實質上心靈上的幫助,並對犯人有教化之功能
看完上面一串 估計明天的新聞下標大概是: 家屬要求4官兵爬進船長靈堂 批踢踢鄉民反應兩極
作者:
asagao (春はあけぼの)
2016-07-04 01:59:00不到場致意鐵定遭受抨擊 但其實不必硬要進門
作者: KoinuTsai 2016-07-04 01:59:00
今天他們爬了也算是一種誠意了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6-07-04 02:03:00若我爸莫名其妙死無全屍 我不會要兇手爬進靈堂我會希望兇手在我爸靈前用同樣的死相賠命
作者:
BeStone (石)
2016-07-04 02:03:00我覺得羞辱也算是一種私刑...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6-07-04 02:05:00憑什麼我爸冤枉慘死還要體諒兇手 那誰來體諒我爸和我家人
作者: morphology (變形國策顧問1號) 2016-07-04 02:06:00
國軍該組一個公關部門了
照報導是兩邊應坐下來各退一步。但媒體這時隔岸觀火?
有錯就懲處懲罰,交給法院走司法程序,要他們下跪家屬就有錯就懲處懲罰,交給法院走司法程序,要他們下跪家屬就不要求賠償了嗎?就原諒他們了?所以下跪的用處是?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6-07-04 02:10:00莫名奇妙,又不是故意的,過失致死該怎麼法辦就辦,那以後開車不小心撞死人,大家都來搞這套好了
把小白跟船長枉死互比不太恰當吧 動保人士畢竟不是親人更不是飼養者 對小白完全沒有感情 只是基於狗道站出來虐死小狗跟軍紀渙散致人民於死的情況根本不能拿來比較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16-07-04 02:16:00爬進去會傷害到他們人格權跟自尊?會吧 但跟人命比起來還是差多了,爬進去不能改變人死的事實,錢跟關幾年也不能阿都是用來撫慰親屬的
如果一個國家落後到軍記形同虛設 卻在虐狗這種事口水戰很諷刺 哈哈哈
作者: love38d (love38d) 2016-07-04 02:23:00
只是打死一個人而已嘛,有必要叫軍官爬著進靈堂嗎?
作者:
kamelol (kame)
2016-07-04 02:24:00事出有因,害人家破人亡,剛剛好而已
人治的精神有夠濃的,那洗門風應該要立法一下,畢竟對撫慰家屬有極大的效用厂厂
作者: diaw (diaw) 2016-07-04 02:32:00
家屬原本就不想讓他們進去!正在氣頭上,幹嘛選擇硬要進去!!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16-07-04 02:32:00又沒叫你一定要進去 不爽爬就不要進去啊
人是不是軍官害死的?是啊!用刑法說詞叫做過失殺人。要不要罰有沒有罪?有啊!沒犯意難道就能裝無辜?那我今天只是不小心打死你家小孩,我也不過分就對了。民粹不要太誇張,風向不要帶的那麼難看。今天死的。民粹不要太誇張,風向不要帶的那麼難看。今天死的不是你家人,你們才能輕鬆在這上面嘴家屬
作者:
kellyy (Kelly)
2016-07-04 02:34:00不知道爬了之後家屬是原諒還是更氣
作者:
BlowJob (肏你媽的哈洋屌)
2016-07-04 02:36:00用爬的剛剛好...把一條人命玩掉
作者: diaw (diaw) 2016-07-04 02:37:00
之後一定有讓親友祭拜的時間,搶這時間去...頭七還沒過勒...
......民粹是主張爬進靈堂合理的人吧 要不然找爬進靈堂的法律依據嘛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16-07-04 02:49:00依照法律他們也可以嘻嘻哈哈當作沒事一樣反正罰個錢關一下就好惹過失而已嘛,搞不好他們也樂得爬呢審酌犯後態度說不定可以少關幾年呢
作者: aphrodite91 2016-07-04 02:50:00
沒必要
我完全沒辦法接受,除非是自發性,否則無理由這樣做,錯誤的確造成,但下跪根本是灑狗血
作者:
miaomao (やらないか?)
2016-07-04 02:54:00覺得還好耶,要不要爬也是那四個人自己可以決定之前新聞也不少犯錯的人類似這樣進靈堂,也沒網友抱不平
作者: diaw (diaw) 2016-07-04 02:57:00
家屬都講氣頭話了!會先想到羞辱官兵?...
作者:
soscoco (不愛睡覺的雲)
2016-07-04 02:57:00放心,剛剛好!因為這種垃圾事情居然在國軍內會發生
作者:
miaomao (やらないか?)
2016-07-04 02:58:00用爬的能讓家屬氣消一點的話其實很划算(?)
現在這種社會氛圍下 不爬就等著被口水淹死。之前對於現在這種社會氛圍下 不爬就等著被口水淹死。之前對於那些爬進靈堂的新聞有一堆網友稱好嗎 也沒有啊
作者:
kamelol (kame)
2016-07-04 02:59:00家屬根本不會在乎加害人是軍人還是什麼的,就是個殺人兇手吧
作者:
soscoco (不愛睡覺的雲)
2016-07-04 02:59:00看來是這幾位把軍人的尊嚴踩在腳底下
作者:
soscoco (不愛睡覺的雲)
2016-07-04 03:01:00本來不該發生的事在軍中發生,是真的不可原諒...
作者: ssyykkbb (sykb) 2016-07-04 03:02:00
瞻仰遺容......
作者:
miaomao (やらないか?)
2016-07-04 03:04:00國賠是一回事,家屬有沒有消氣有沒有原諒是另一回事
所以說家屬原諒對社會有什麼好處?抱歉 我只看到壞處 就是洗門風 洗呀洗呀洗呀
也不用扯到羞辱國軍 意外殺人需不需要下跪這該由加害者自己決定 我不信家屬看到他們下跪會覺得好受啦 還不是撲過去哭喊發洩 只是想出一口氣而已
我就搞不懂 洗門風的新聞是一堆人罵 這新聞就一堆人叫好稱軍人活該 根本兩套標準
作者:
miaomao (やらないか?)
2016-07-04 03:07:00我是不知道和社會有甚麼關係啦,也沒強制要他們爬阿他們也可以不爬阿讓家屬罵阿反正司法程序還是照走,沒影響阿
作者:
miaomao (やらないか?)
2016-07-04 03:12:00就一篇新聞評論,過一陣子還不是就被蓋過
不覺得過份。比起失去摯愛的痛羞辱算什麼,要是我相伴幾十年的愛人是這樣被國家炸死,我可能想會在海軍伴幾十年的愛人是這樣被國家炸死,我可能想會在海軍面前自焚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16-07-04 03:26:00推文有些人態度比較奇怪吧 可以接受家屬打他們罵他們卻不能要他跪 打跟罵可是會成罪的喔不能洗門風喔不過可以讓你們打幾拳罵幾句消消氣的概念?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16-07-04 03:32:00很討厭"爬"這種動作
樓樓上請務必指出是哪些推文?讓我朝聖一下 講到打殺的好像都是支持爬進靈堂的網友耶
作者:
fdd545 (肥嘟嘟)
2016-07-04 04:01:0089.110 又沒幾樓真的沒看到嗎
覺得沒意義,我認為家屬講這個應該是不想讓這四個人來,而非真的要他們爬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04 04:24:00會支持這種要求的,嗆刑法還講錯,果然不意外,不讀書嘛我是說74樓,科科
作者:
minimio (澪)
2016-07-04 04:30:00一條命耶!!如果是我一輩子都無法原諒
作者:
xelnaga (Xel'Naga)
2016-07-04 04:50:00殺人兇手 還好吧
作者:
wtfconk (mean)
2016-07-04 05:06:00國軍自己出大包在先也怨不得人,況且一顆就一億稅金耶,沒叫他們掏腰包賠錢之前什麼都是自找的
作者: tddt 2016-07-04 05:09:00
反正都要懲處,爬個屁咧
作者:
Golf19 (19Golf)
2016-07-04 05:22:00以後打仗軍人救人民一命 我看大家看都軍人也要跪著膜拜才以後打仗軍人救人民一命 我看大家看都軍人也要跪著膜拜才行
作者:
Fanning (分你)
2016-07-04 05:23:00殺人兇手還有臉皮講尊嚴哦?
不是什麼事情都可以用 爬了就解決了?判死就解決了?來否認家屬的要求 照妳這樣說 我們要法律幹嘛 關人就解決了?罰錢就解決了?沒解決阿 要求一個心裡舒坦而已啊 家裡死了一個家庭支柱 死了一個老公 死了一個父親 而且可能只是個人疏失 爬過去還好吧 死一個人這樣要求很過分?假清高並不會讓自己真的比較高尚啦
作者:
kuma52 (熊熊)
2016-07-04 05:58:00爬 都爬 爬好爬滿喇
其實爬進去可以讓那四個人裡,有良心的人心裡好過一點,當事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條件,外人還是少講話吧
作者:
Laotoe (老頭)
2016-07-04 06:11:00死的不是自己人才能那麼講那麼輕鬆啦...這算起來也是過失致死,如果是別的職業,會有人幫兇手說話?
作者:
openlion (open獅)
2016-07-04 06:22:00護航的 等死得是你家的人再來說嘴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6-07-04 06:29:00要不要爬是他們自己決定?不爬的話媒體又要大作文章 他們會被輿論罵了吧...
作者:
homely (homly)
2016-07-04 06:47:00用爬的剛剛好
作者:
cat1224 (王小貓)
2016-07-04 07:00:00洪仲丘案那幾個才該用爬的進靈堂
作者:
Simonfenix (Livingfailure)
2016-07-04 07:05:00家屬這樣講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而已
作者: wei64352 2016-07-04 07:08:00
爬進去這個動作本身沒任何意義,完全就只是在羞辱人,很超過。超過。
過三小頭啦 你他媽又知道不是故意的?人命耶沒叫你拿命賠就不錯了
作者: PiggyDream (雞與牛) 2016-07-04 07:11:00
隨便叫發射飛彈殺死一個人 出來還在笑 不羞辱人?隨隨便便殺了人就不超過?
作者: dalepp (無) 2016-07-04 07:29:00
覺得他們活該,死人了好咩,被羞辱?打死的心都有吧
當然沒錯 你們自己飛彈亂射射到人本來就要負責 要是我爸我才不管你有沒有掛階我一拳打下去了 還管你爬的還是跪的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2016-07-04 07:31:00台灣人就是這樣喇
作者: C6H1206 (我要快樂) 2016-07-04 07:34:00
要是真的感到抱歉,爬進去能獲得家屬諒解,當然要爬。
作者:
fox377 (fox)
2016-07-04 07:39:00奇怪了他們可以說是殺人犯了吧,什麼時候我們對殺人犯這麼仁慈了,死刑也廢廢好啦
今天死的如果是你們的家人再來說吧,因為不是自家的事講話當然很輕鬆
作者: ovarbda 2016-07-04 07:48:00
業務致死 不是殺人(以法律來說)
看不起這家人+1,很懷疑是否真的為了家人去世而難過,而還有時間為憤怒做這樣的要求
作者:
lin214 (打錯了)
2016-07-04 07:52:00一堆止義小超人 zzzz
作者:
apple00 (冒號三)
2016-07-04 07:55:00看不出來爬進去有時意義 難道這樣就會皆大歡喜永不計較放下仇恨?下仇恨?
作者:
chiyin (凌晨三點鐘)
2016-07-04 08:05:00如果家屬沒有強迫 他們自己也願意爬進去 輪不到外人說什麼吧 再說搞不好還可以來個犯後態度良好有悔意減刑呢 呵呵
作者: pappapig 2016-07-04 08:06:00
很不樂見這樣的情況...
要是飛過中線兩岸開戰,軍官們就不用爬了,換我們變難民在那邊爬來爬去。
作者:
uki1749 (小希醬)
2016-07-04 08:19:00是當洗門風喔 爬了不用賠的話那就爬啊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04 08:24:00好多復仇魔人喔~不過我可以理解啦(攤手
作者:
part19 (å“‡è³‡å‹¾å› ç›Ž)
2016-07-04 08:26:00今天如果是自己莫名其妙被飛彈砸頭掛了,還留下老伴和小孩,應該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7-04 08:28:00還好吧 當軍人的專業都沒有 拿點自尊來補償一下人家失去家人的痛苦,很過分嗎?
作者: Logan2934 (Loagn) 2016-07-04 08:34:00
真有心道歉就爬一下算什麼,來演戲就快滾
作者: Familyfive (dreaming) 2016-07-04 08:34:00
讓人家爬進去太超過了吧…一般殺人嫌犯都沒有這樣了....
作者:
itoennn (Lactose.)
2016-07-04 08:46:00爬一爬會死?
我完全可以理解家屬的悲痛,我哥就是當初因為連長上頭的疏忽導致炮台壓斷我哥的腿導致重傷,完全是業務過失。你們可能難以想像軍人真的多麼目無軍紀,雖然已經過了很多年了還是會心痛。
就過份啊 又不是什麼骨肉至親台灣是沒有法律喔這種事跟私刑一樣啦
嗯....標題好聳動 不知家屬原意是否如記者所寫的....
20樓你邏輯課有修嗎?如何連結爬進去後可以預期得寸進
作者:
kty9 (kty9)
2016-07-04 08:58:00覺得剛好,沒打他們已經夠好了
作者:
Otter3 (P毛)
2016-07-04 08:58:00死刑剛好而已XDDDDD 天哪這是反串嗎?
作者: a053616 (榭亞) 2016-07-04 08:58:00
覺得不用對台灣霉體的新聞太認真…誰知道家屬的原意到底是什麼?
一般車禍這種過失情節低於本案的情況都有家屬要求跪靈堂,遑論這種國家權力行駛疏失而致的損害後者具有用炮專業又有標準作業程序還能發生如此蠢事,國軍沒救惹下跪的用處在給法院看啊~去靈堂跪死者表示深有悔悟,又考量被告平日素行尚可又無前科......
作者: touchbird (新竹彭于晏) 2016-07-04 09:09:00
什麼鬼 滾進去好了 小英國防部長行政院長都去滾
作者:
abububu (大膽刁民)
2016-07-04 09:16:00覺得是一時氣憤 不會因此苛責他們
作者: michiechan (貓米粉) 2016-07-04 09:22:00
只不過是不小心射個飛彈害一個家庭的爸爸慘死而已,有這摸嚴重需要爬靈堂嗎qwq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6-07-04 09:23:00
叫這些墊背的爬進靈堂太瞎了吧
作者: lechiu (樂樂) 2016-07-04 09:23:00
不用爬,但請還他們一條命
作者:
crea0520 (十年之前...)
2016-07-04 09:29:00上香ok,但爬進去有點超過了我覺得
為何國軍寧願在這邊演戲,也不願提升整體素質和榮譽感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6-07-04 09:40:00爬進去會讓家屬好過一點 我會爬
作者:
WTF1229 (Tigger)
2016-07-04 09:45:00覺得蠻剛好的....
作者:
a84817f (欸比)
2016-07-04 09:45:00還好吧
作者:
h219563s (Jimmy)
2016-07-04 09:46:00純噓六樓托夢
別消耗輿論力量才是上策,這種作法認同的可能不是太多小心像動保一樣燒回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