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理由很簡單,
男:「希望另一半薪水高」(X)
男:「我不愛你了」(O)
就這樣而已,沒別的。
小魯我國立大學碩士月薪6萬,
遠距女友私立學士月薪24K,
全世界都希望我跟她分手,但我有分嗎?
沒有。
我女友是正妹嗎?
不是,身材也不好,有些微的皇族病,也常常算計我的薪水,
整天吵著要用我的薪水買房買車,
但我有分手嗎?
沒有。
因為我愛我的女友。
※ 引述《ColdDay1115 (冷天夭夭夭五)》之銘言:
: 打給賀 胎嘎後
: 我有個女性朋友最近被男友攤牌想分手
: 理由是
: 「我爸媽認為你的學歷跟薪水不夠好,老實說我自己也希望我另一半的薪水高。」
: 於是乎說是給時間想想,不如說已經定局了。
: 我朋友是個美工編輯的,月入目前是3萬
: 他男友目前月入大約5萬多
: 其實真要說起來也不是說這樣的薪水不能養家啦
: 只是他這些”假定”要求,在交往開始初期應該都知道了
: 過了快半年了才在用這種理由說要分手
: 還是說家裡的因素真的可以讓他壓力這麼大?
: 小魯真的不明白父母的這種世俗要求是否這麼的有分量
: 不知道是否真的是學歷跟薪水在感情上這麼重要?
: PS 他現在都在想是不是自己不夠努力
: 薪水沒拉高所以才會被甩...
: 不知道怎麼安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