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232529a1 (小小兒)》之銘言:
: (記者勿抄 謝謝~~~)
: 6月中的時候向公司提出離職
: 離職申請書也有寫做到6/30
: 7/1新人報到我還到公司與新人交接
: 交接單上的交接人也都簽名了
: (公司沒有交接單的範本,是小主管請我自己做的,且小主管也看過了,但只有交接人簽名?
: http://i.imgur.com/CwejQqZ.jpg
: 結果今天接到前同事的line
: 大主管說交接單如果沒實體化就不給上個月薪水...
: (離職之前完全沒說)
: http://i.imgur.com/Viv1kg8.jpg
: 今天回去做了實體冊子後
: 大主管不滿意,所以我還要再去做...才有薪水...
: 其實我知道可以向勞工局投訴他不給我薪水
: 但身邊的朋友勸我能不要破壞關係就別破壞
: 因為這個圈子小 怕名聲會不好聽
: 明天還要去做 想到有可能會被刁就覺得煩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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