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看到投訴男(女)朋友的文章
說男朋友如何如何的不好
下面總是有推文: 天啊!妳浪費了 xx 年
請問這是何意?
我的意思是說,以前的時代 幾乎每個人都已結婚、生小孩,為人生既定目標
但現代人並不是這樣
如果你們兩個的交往,並不是以結婚為前提
那這位伴侶對妳,就是人生其中一個階段的陪伴 (本來就不確定會陪多久)
更何況,雖然分手前的那段時間有磨擦和衝突
但是,兩個人會在一起,就是曾經有美好和愉快的時光
就算最後為了種種原因分手,卻也不能因此否定兩個人共同度過的日子吧?
更何況男女朋友又不是註定的血親關係,是能夠自己選擇、更改的
“妳浪費了 xx 年” 這種講法,是否不太適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