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遺產官司如何找到適合的律師

作者: vttv (哈哈)   2016-07-09 11:27:19
原po權限不夠,代po
不同意記者抄文
本文將刪除,回覆時不要覆制我PO的內容
不久前曾po相關內容,但因部分女版網友認為內容太偏頗,故已刪文
今日再po僅為了求救,請各位網友體諒我想保護媽媽的心情,
不要再對我攻擊好嗎
父親(歿)約30年前喪偶,23年前遇到時在香港工作來台觀光的母親(相差20幾年)
即展開追求、結婚並收養時具有HK ID的我。
母親與我其後在台領取ID並在台灣安定下來。
這23年,母親與父親吵吵鬧鬧也一起走過了,父親每個月僅給母親3萬,
為讓唸私校大學的我能順利就學,母親也當起鄰居保母為多賺生活費。
父親原配有3名子女(僅小母親4-6歲),各自婚娶並有小孩
過去的日子,也幾乎僅在過年時遇到,相處也算相安無事
直到約5年前,父親大兒子軍人退休,因個性武斷妻子與小孩早就離家或
不與其對談,因此也得了"神經病"(不知是憂鬱症還是燥鬱症)
不斷到我家發表莫名妙的言論,甚至企圖打母親,
還不斷叫父親把我們現住的房產過戶給他這個長子。
母親開始害怕,依對長子的了解,怕日後落得被掃地出門的命運,
也開始與父親多次爭執,希望可以有所保障,
父親亦寫下承諾書:房產母親與原配大女兒一人一半,但母親可永遠住。
母親才稍微安心。
前不久父親臥病在床,因擔心母親往後命運,多次請原配大女兒請律師
公證承諾書,但原配大女兒多次推托,母親也因為覺得父親體弱,也不執意
公證,儘心儘力每天幾乎24小時守候在旁照顧。
原配子女們只有大女兒比較常出現,現他來看看就走了。
2個月後父親就突然往生了,母親及我仍在傷心的情緒,首7那天原配子女
就來談財產分配問題,如下:
1 原PO自行前往法院辦理放棄繼承
2 承諾書無法定效力,房產4人平分
3 因母親婚後無工作,所有財產皆是他們親生父母賺存下來,故母親名下
財產亦4人平分
以上同意3名子女就同意簽半退俸同意書(公務員的遺孀每月可領的錢)。
我當下懷著對父親感激之情,與母親簽訂了所謂協議書。
但回家後越想越傷心,母親頂多分到些許錢,卻沒有房子住了,
以現在房價高漲的年代,不就等於被掃地出門了嗎???
原配子女無視母親過去23年的付出,僅把她當作外勞一樣不尊重,
用完即可棄,這是母親當年放棄在HK護士高薪工作所得到的結果嗎。
於是無視對方提出2天後共同至代書辦理公證等請求,一直收到長子的恐嚇LINE
訊息,大致如下:
1 遺產全部充公
2 遭受政府重罰5人共同承擔
3 退休半傣無效
4 請國安局友人澈查遺孀及女兒"忠貞,品格"的相關事宜
5 法院見
曾去LAW版詢問,只有一些想拉生意卻無心解答的人回應
也有請友人介紹律師,但不知為回應都不太積極
難不成我要去花一小時幾千到上萬的諮詢費,然後一家家找到適合的律師嗎
感覺快要打戰了,而我還沒找到戰友
希望女版的各位能提供意見,我真的沒有企求什麼
但我希望這一次能保護我母親
拜託大家了
作者: wer0241 (Nothing)   2016-07-09 11:29:00
作者: kilof (KiLoF)   2016-07-09 11:33:00
上開約定不是遺囑 不生遺囑效力 比較接近死因贈與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6-07-09 11:39:00
免費的嫌不用心,花錢的又捨不得,請尊重法律是種專業好嗎
作者: Fireya (☆*"`'*-.,)   2016-07-09 11:39:00
去lawyer板po所在地區+預算徵求推薦看看囉還有把推薦名單自己先丟上網查詢學歷 去判決網站查經歷
作者: allinchaos (嘖嘖)   2016-07-09 11:41:00
台灣律師費已經很便宜了 看看hk.....
作者: Fireya (☆*"`'*-.,)   2016-07-09 11:41:00
(看辦過什麼類型的案件)或是直接判決網站查辦過遺產類案件
作者: lovefu (米娜)   2016-07-09 11:43:00
直接找律師啊,難不成網友還得幫你找?
作者: herbert0620 (大能貓)   2016-07-09 11:48:00
可以去律師網找看看吧 這種錢不能省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7-09 11:48:00
這協議書還簽...有錢就有用心
作者: ligonsa (li-kong-sia?)   2016-07-09 11:49:00
是希望女版推薦?
作者: Fireya (☆*"`'*-.,)   2016-07-09 11:50:00
你諮詢後是得到什麼答案...其實文章是你一面之詞或許你提供的資料證據 諮詢的人認為對你不利 所以讓你覺得不用心?@@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6-07-09 11:53:00
子女這麼多個 ,你想幫媽媽單獨爭取房子,可能嗎?
作者: bunnyer (lililala)   2016-07-09 12:02:00
這案子看來律師費不能省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6-07-09 12:06:00
遺產不是配偶可以先分1/2,剩下才是共同分配嗎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6-07-09 12:09:00
配偶和直系卑親屬是均分沒錯,如果無遺囑就是照人數分如果律師不積極,還沒委任的話就換一個律師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6-07-09 12:12:00
配偶可以先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剩下的才是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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