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p2513 (Winchester)
2016-07-12 10:49:50其實我覺得原PO自己也是犯了常忽視的禁忌之一
以我來說我算常唱歌的
一週平均經常兩次以上
自己也弄了個唱歌團
跟朋友們有個默契
大家輪點一次1-2首
主召會事先跟不熟的告知
畢竟大家付一樣的錢
你自己喜歡的雖然大家或許會唱
但未必是其他人想唱的
聽聽其他人欣賞的歌
也是一種享受
更常常意外發現好歌
或許可以參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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