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小心懷孕了...

作者: QBby (Q比先生說別人無知聽者꘸)   2016-07-18 23:56:41
其實我回文跟本篇正文無關
單純覺得很多推文歎為觀止 所以想說幾句話
"子宮是女人的 要生要墮還要老公同意?"
"這不是代表女人是男人的附屬品嗎"
"這感覺像是配偶說了算 很不公平"
欸 你知道我們現在談的是"已婚者懷孕"嗎?
正常情況來說 已婚女子懷孕 孩子是丈夫的
雖然小孩放在女人肚子裡 但也是男人出了精子的
所以理論上來說 孩子有一半是丈夫的
就像婚姻板上常吵的 房子有出錢 就有話事的權利
丈夫理所當然應該有一半的權利決定孩子的去留吧?
有人說這樣像是對方說了算
欸 所以今天對方若沒有話事權 啊不就你說了算?
"子宮是女人的 本來就應該女人決定啊"
推文有人說結婚後子宮要對丈夫負責被攻擊
這就是婚姻的權利啊!
啊不然你告訴我 丈夫的老二要不要對你負責?
老二是他的 難道他結婚後還可以去外面想督誰就督誰?
婚姻 就是兩個人的事情由兩個人共同討論一起決定 這才是夫妻
"結婚"要雙方同意簽字
"離婚"也要雙方同意簽字
"兩個人的小孩"要生要墮當然也要雙方同意啊!
什麼?小孩不是丈夫的?
那廢話 台灣通姦罪還沒除罪化喔
丈夫當然更有權利知道 拎北頭上都綠的發光了
若是女人說"子宮是我的我有權利決定生"
在婚姻內生下的孩子戶口名簿登記直接就是"丈夫的小孩"喔
踏馬的不知情的綠光戰警爹還對這孩子有扶養義務呢
真的這麼不爽你肚子裡的小孩要不要生得經過丈夫同意?
不要嫁啊!
你可以先懷孕決定好要生以後再叫對方娶你
這樣你既有子宮話事權又不怕孩子沒爸爸
不結婚你要生十個墮八個也沒人有權力阻止你
謝謝大家
※ 引述《DaRouBang (妲柔邦)》之銘言:
: ※ 引述《naomiyabi (WHY)》之銘言:
: : 請問不小心懷孕了,目前沒有生小孩計劃...
: : 到婦產科做藥物流產的話, 費用多少呢?
: : 另外不想被其他人知道的話,自己去就可以做嗎?
: : 目前估計是2週內...
: : (已婚 / 故事很複雜,請恕我不細細交待為何不讓老公知道了...)
: : 感激不盡。
: 邦邦幫妳 Google 好惹:
: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5083
作者: Familybaby (Baby in Car)   2016-07-18 23:58:00
作者: a26893997 (Love20433)   2016-07-18 23:58:00
風向不是很正確唷 我幫你補個血
作者: a27647535 (叫我幹嘛?)   2016-07-18 23:59:00
不要破壞皇城之內的和氣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07-19 00:00:00
之前不是有部偶像劇 女的最後好像生下來跟孩子的爸在一起?
作者: cyndimax (Cynthia)   2016-07-19 00:00:00
權利權力傻傻分不清楚
作者: a8112210 (腦袋空空)   2016-07-19 00:00:00
這篇講的很正確啊…
作者: bonnielin7   2016-07-19 00:00:00
其實蠻認同的…
作者: xrukix (kekeke戰3天現在又來個皂)   2016-07-19 00:01:00
很正確啊為什麼風向不對
作者: a26893997 (Love20433)   2016-07-19 00:01:00
要知道 在女版正確的話不見得是對的 可能會先被套上噁心等形容詞
作者: sabrina7418   2016-07-19 00:01:00
女權! 女權! 女權! 女權! 女權!
作者: nonocom   2016-07-19 00:02:00
當然要丈夫同意 不然就離婚 就不敢離吧 女人的洨秘密...
作者: a26893997 (Love20433)   2016-07-19 00:03:00
認真問 小秘密這個詞不是會被桶嗎?
作者: nonocom   2016-07-19 00:04:00
什麼話事權啥的 就算計籌碼啦 這也要那也怕 臭臭的
作者: cat763152001 ( )   2016-07-19 00:04:00
認同
作者: nonocom   2016-07-19 00:05:00
啊....為什麼會被桶? 小秘密不是形容詞嗎
作者: BSX (azt愛你ㄛ~♥ )   2016-07-19 00:08:00
認同
作者: joyceh (hangyichen)   2016-07-19 00:08:00
結婚兩個人同意才可以結 分手一個人決定就可以分 一半的權力到底能決定到什麼程度? 墮胎問題幾十年前婦運就討論過了 沒想到這麼落後的觀點現在還這麼多人推
作者: nteevlelr (can't tell)   2016-07-19 00:09:00
在這個版觀念正確你會很痛苦 甚至有可能被桶
作者: pitz (壞蛋老是殺不死)   2016-07-19 00:10:00
比較好奇是為什麼原PO還會想要通知對方?
作者: HiroXu (Hiro)   2016-07-19 00:10:00
樓上正確樓樓上
作者: Batterygod (電池神)   2016-07-19 00:10:00
啊 觀念正確給推 可惜會被桶
作者: dp44 (lol)   2016-07-19 00:11:00
因為墮胎罪也是有保護胎兒的目的...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6-07-19 00:11:00
小心被桶啊
作者: a8112210 (腦袋空空)   2016-07-19 00:12:00
權力是上對下或政治方面,自己的利益要用權利才對…
作者: darkseer   2016-07-19 00:13:00
我是男生,可是不太理解出精子有權利這部分...
作者: herbert0620 (大能貓)   2016-07-19 00:13:00
推個 小心被桶啊
作者: hanz (阿子)   2016-07-19 00:13:00
推這篇
作者: b258963147 (火龍果)   2016-07-19 00:15:00
為了英靈殿
作者: juriolegend (小狙擊)   2016-07-19 00:16:00
就說真正的婚姻不是扮家家酒了
作者: sisistar   2016-07-19 00:16:00
政府的power會用權力,人民的right會用權利,所以是丈夫的權利跟國文老師無關,請找公民老師唷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6-07-19 00:18:00
法律怎麼規定就照著走啊 何況還很正確 那不然為何結婚
作者: sisistar   2016-07-19 00:18:00
通篇權力改一下吧
作者: patrick08 (嘿嘿哈)   2016-07-19 00:18:00
老公的小孩,老公當然有權利知道,首先已經是生父了,當然有權利,再來,生下來老公也有當然的義務要養,權
作者: darkseer   2016-07-19 00:18:00
不管我想不想被殺掉,我都不關心當初到底誰有權利啊XDDD
作者: beartsubaki   2016-07-19 00:19:00
如果想要享受單身的自由 又何必走入婚姻的枷鎖呢 當
作者: darkseer   2016-07-19 00:19:00
如果原po這樣說可以通,那根本跟婚姻無關,有做有權利
作者: dp44 (lol)   2016-07-19 00:19:00
婚姻關係中 還限制你性交的權利呢! 什麼都想爽的話 那還幹嘛結婚
作者: ikm5566 (副主顧)   2016-07-19 00:20:00
30D
作者: beartsubaki   2016-07-19 00:20:00
然結婚不只多了責任枷鎖 更多了許多法律上保障與優惠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7-19 00:20:00
其實這樣講不對,若是婚姻關係內的子女會是婚生子女,老爸直接是媽媽的丈夫
作者: darkseer   2016-07-19 00:20:00
p網友的權責相對說服我了,但是女方還有些額外的「責」
作者: helloer (哈囉兒)   2016-07-19 00:21:00
推你觀念,但你會被噓,先幫你補血,樓上已有人崩潰開噓了XDDDD
作者: beartsubaki   2016-07-19 00:21:00
如果女方生下你的小孩 她能夠要求你負扶養責任的啊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7-19 00:21:00
雖然還沒出生,不過因為丈夫推定為爸爸,所以人流才會需要兩邊同意
作者: sisistar   2016-07-19 00:21:00
核心思想不錯,錯字記得改一下倒是篇不錯的文章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話不知當不當講)   2016-07-19 00:22:00
我認同原po 但我好奇一下如果今天懷的是老公孩子但發生父母其中一方不希望生下來 這樣的僵持的情形會怎麼樣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7-19 00:22:00
出精子其實真的沒權利,只是因為法律推定小孩的老爸是他而已
作者: lrip (yun)   2016-07-19 00:23:00
認同
作者: elucidator (elucidator)   2016-07-19 00:23:00
你正在破壞皇城之內白的和平喔XD幫補血
作者: Mesenne (心火)   2016-07-19 00:23:00
老婆不想生 可以溝通 那麼不想生 老公也不會勉強吧 那篇推文底下很多人覺得想要墮胎 不必跟老公講 講了就墮不了而且墮胎這麼大的事情 不必跟另一半講很奇怪
作者: leoyeh (不統不獨 VS 既統又獨)   2016-07-19 00:23:00
呵呵,天曉得那是誰的小孩~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6-07-19 00:24:00
我聽到玻璃碎掉的聲音 你好壞喔
作者: ELF004 (艾爾夫澪澪肆)   2016-07-19 00:25:00
到時候出什麼事躺在加護病房然後老公完全不知道看會怎麼被女方親友噴爆
作者: thumbe70367 (..)   2016-07-19 00:26:00
想看奇耙推文阿 怎麼刪了QQQ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6-07-19 00:26:00
這系列讓我看了很多對於婚姻令人嘆為觀止的觀念
作者: dropdrop (Sdrop)   2016-07-19 00:28:00
作者: SoniDanz (未央)   2016-07-19 00:30:00
正確給推
作者: as3366700 (Evan)   2016-07-19 00:30:00
無關原文的,突然想知道如果女方驗DNA出來不是老公的那流產是要誰同意? 女方 女方老公 精子提供者?
作者: mio0226 (Mio)   2016-07-19 00:31:00
認同耶!
作者: estatevinger (膝蓋)   2016-07-19 00:32:00
觀念正確推
作者: sarutobi (溪蓀)   2016-07-19 00:32:00
要生要墮都要雙方同意?那一方要生一方要墮,聽誰的
作者: ikm5566 (副主顧)   2016-07-19 00:32:00
你不要破壞皇城內的和諧好嗎
作者: ohgrape (gogogrape)   2016-07-19 00:33:00
推正解
作者: shrincault   2016-07-19 00:33:00
對啊 一個人想生一個人想墮 聽誰的啊?
作者: beartsubaki   2016-07-19 00:34:00
我猜 醫院的態度就是要得到夫妻雙方同意 因為這樣可
作者: llaull (llaull)   2016-07-19 00:35:00
認同+1,這就是婚姻的意義
作者: beartsubaki   2016-07-19 00:35:00
以避免把"家務事"升級成官司 就像拒絕急救同意書一樣不然只要有一個人來鬧 醫院就勢必要做出處理所以聽"誰"的 當然是自己家事自己解 清官難斷家務事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話不知當不當講)   2016-07-19 00:38:00
不過總覺得如果孩子在父母其一方不同意生下來的情況誕生也挺悲劇的
作者: beartsubaki   2016-07-19 00:39:00
有同感 可是這世界就不是童話故事般的美好...
作者: viva955566 (紫)   2016-07-19 00:39:00
是要人流要雙方同意,兩邊沒有共識醫院不能做人流
作者: sabine0616 (yeah)   2016-07-19 00:39:00
蠻正確的阿為什麼風向不對
作者: billiomos (billiomos)   2016-07-19 00:39:00
作者: sharri (sharri)   2016-07-19 00:40:00
單純就墮胎而論 老公有權決定老婆是否應該要忍受懷孕期間的種種可能不方便嗎? 身體是自己的 本來就是自己決定就好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話不知當不當講)   2016-07-19 00:40:00
只能希望夫妻間不要綠綠的 沒計畫要孩子就做好避孕措施孩子超無辜不論老公或老婆都樣一樣
作者: jur1512 (jun)   2016-07-19 00:42:00
作者: jill67452000 (吉魯)   2016-07-19 00:45:00
欸 我覺得應該是“義務”耶XD
作者: a8112210 (腦袋空空)   2016-07-19 00:46:00
權利跟義務是相輔相成的吧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7-19 00:47:00
女生在台灣想保有墮胎權的話,那真的不能結婚.一結婚
作者: ben840619 (小小書僮 可笑可笑)   2016-07-19 00:48:00
好多人家庭觀念好差喔 真當真以為女權無敵?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6-07-19 00:48:00
不是自己覺得想怎樣就怎樣 法律規定 醫院也為了避免麻煩 女方就是需要拿到老公的同意書 不想被限制 要不不婚 要不修法 選一個啊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7-19 00:48:00
子宮管理權就要分一半給老公了.我只聽過妻子被迫同意墮掉女胎兒,沒聽過丈夫同意墮掉妻子不想懷的小孩
作者: geniuspencer (一個人旅行)   2016-07-19 00:49:00
這在法界也很多人反對啊哈哈,懷孕的就是女人,憑什麼別人可以阻止他不想繼續當胎兒的容器
作者: ELF004 (艾爾夫澪澪肆)   2016-07-19 00:50:00
有啊 我女朋友父母就商量過後墮掉沒計劃要生的第三個胎兒還是男的咧
作者: a8112210 (腦袋空空)   2016-07-19 00:51:00
有啊…我身邊就有幾例,有的是健康因素 有的是經濟。而且小產回家也要好好調養欸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7-19 00:52:00
我指的不是兩個都不想的情況,而是一邊想一邊不想時,通常都是女的妥協
作者: argk181111 (周公退散)   2016-07-19 00:53:00
作者: doranako (真愛無限)   2016-07-19 00:53:00
這麼重大的事情不想通知另一半,我看她乾脆離婚不要結婚好了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6-07-19 00:53:00
同不同意先擺在一旁講 我覺得讓老公知道是基本尊重吧連這種事都不想講 那真的不如離婚算了
作者: tttrrr (seagull123)   2016-07-19 00:54:00
照某些人的想法,丈夫應該可以不負責養育孩子 你子宮裡面的丈夫沒有權力管 出來後就突然有了?
作者: troy831118 (timeup)   2016-07-19 00:54:00
推婚姻平權而不是女權猖狂,既然已婚兩個人就都有權力決定孩子去留。
作者: stevenhbw (Steven)   2016-07-19 00:54:00
觀念正確,但雖然這是兩性自由,可是又有違反道德觀念。
作者: spadek89507 (Unlimited)   2016-07-19 00:55:00
男的不能決定小孩 那男的也可以不要養小孩阿
作者: kileess   2016-07-19 00:55:00
推觀念正確
作者: pinksnow1004 (蘋果咬3口)   2016-07-19 00:56:00
這篇蠻正確的阿?為啥會被捅?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16-07-19 00:56:00
觀念正確,但是顏色(?)不對,在這版會被噓,先幫補
作者: goo1227 (goo)   2016-07-19 00:58:00
問個刁鑽的 如果妻子是在被丈夫強迫性交後懷孕 她墮胎需徵求丈夫的同意嗎?
作者: bowl (波!)   2016-07-19 00:58:00
推這篇 明明就正確
作者: Loitry (等一個人)   2016-07-19 00:58:00
胖叔叔救救我
作者: MDLOVE (蹦啾)   2016-07-19 00:58:00
這篇正確無誤
作者: listener0806 (鍵盤老師)   2016-07-19 00:59:00
Power和right用得不對,不過觀點正確。
作者: de606430 (光明)   2016-07-19 00:59:00
g大那個 被強迫不需要對方同意
作者: onatsumio (胖)   2016-07-19 01:00:00
看到 謝謝大家 以為是戰神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07-19 01:00:00
強迫性交所懷的應該可以墮胎 但是你你要怎麼證明那是被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6-07-19 01:00:00
5.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提出證明 應該就不用取得同意
作者: k011511 (吉姆王)   2016-07-19 01:00:00
作者: beartsubaki   2016-07-19 01:01:00
可是在被強迫後 最好馬上蒐證確定事實 不然不易成立
作者: yao860718 (Zsiin)   2016-07-19 01:03:00
作者: aronchu (aron豬)   2016-07-19 01:05:00
幫補血 覺得你講的滿有道理的 但一定會有人亂開噓
作者: hank11431 (啵中)   2016-07-19 01:05:00
在女版會被捅
作者: estatevinger (膝蓋)   2016-07-19 01:06:00
這裡可是皇城啊~~~
作者: Lin17Show (Lin17ShowTime)   2016-07-19 01:06:00
推觀念正確 可惜是在此版 怕被噓爆先幫補
作者: banebuu (Wenny)   2016-07-19 01:07:00
除非原po交代清楚 不然這篇真的蠻正確的
作者: iAmPtt (Ptt是種信念)   2016-07-19 01:08:00
婚後懷孕本來就該負告知義務 還有人不懂哦
作者: AbcPig (一款豬肉飼百款人)   2016-07-19 01:09:00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6-07-19 01:09:00
墮胎罪爭議真的很多
作者: Moscato (一瓶氣泡酒)   2016-07-19 01:10:00
要是這篇有好大象和H姐戰你的話 你可能被桶了QQ
作者: rmoira (R)   2016-07-19 01:11:00
觀念正確 但權力權利弄錯了 給箭頭
作者: ul6na (來抓我押o-o)y~~~)   2016-07-19 01:12:00
利力不分
作者: vanillAYU (台灣建國焚而不燬)   2016-07-19 01:13:00
已婚幫補血,正確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6-07-19 01:13:00
作者: rmoira (R)   2016-07-19 01:13:00
老公有權"利"知道小孩 不是權"力"
作者: antiaris (箭毒木)   2016-07-19 01:13:00
小秘密被你拆穿了辣
作者: mmcci (楊春大)   2016-07-19 01:14:00
這裡可是女版啊 一堆女權至上的你敢嘴
作者: Verniy (Bephbin)   2016-07-19 01:15:00
先幫補
作者: melody22 (我是貓系女孩)   2016-07-19 01:16:00
我記得有這句: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標準。但是目前法還沒修!所以隨便墮胎是觸法的
作者: chouanhsu (ALSniper)   2016-07-19 01:17:00
邏輯沒問題 可是這裡是女版ㄎㄎ
作者: q996786 (CYLin)   2016-07-19 01:18:00
作者: doreen13 (琳琳)   2016-07-19 01:18:00
作者: piggymelon (zugua)   2016-07-19 01:19:00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07-19 01:19:00
居然規訓新時代台女 簡直可恨
作者: Shin64 (《 甜心.韻 》)   2016-07-19 01:20:00
是權「利」,不是權「力」......
作者: ShinonoHouki (小隻掃把)   2016-07-19 01:23:00
啊... 最開始的原PO留下ㄧ些資訊就刪文 完全沒辦法確定案例的狀況 整個羅生門...
作者: Rongshih (Rong)   2016-07-19 01:27:00
作者: SuperLoser56 (superloser)   2016-07-19 01:28:00
如果婚後不小心懷孕 太太不想生 但先生不同意簽流產 就硬要女方生小孩 這樣就很合理嗎?
作者: venana (Wien)   2016-07-19 01:30:00
推這篇要生或不生本來就是雙方的事
作者: amyboboyou (老鼠)   2016-07-19 01:30:00
幫補血,觀念正確,忠誠跟女權是兩碼子事情吧
作者: john701966 (新店車癡漢)   2016-07-19 01:31:00
邏輯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這裡沒邏輯
作者: ShinonoHouki (小隻掃把)   2016-07-19 01:32:00
正常狀況下 女生已婚會不想讓老公知道就流掉嗎 那麼當初就不會讓老公碰妳了 像原案例那樣懷孕要背著老
作者: jie0903415 (傑傑)   2016-07-19 01:33:00
作者: ShinonoHouki (小隻掃把)   2016-07-19 01:33:00
公墮胎超奇怪的 原因為何我們也不知道
作者: vancent83 (SongLa)   2016-07-19 01:34:00
補個血
作者: mayday66 (米咖豆)   2016-07-19 01:34:00
應該要表達的是至少要雙方溝通過吧~都結婚了應該要一起討論
作者: uouoytyt (bear)   2016-07-19 01:35:00
我覺得很中肯啊…一堆不懂婚姻的不知在激動啥
作者: dudupig (嘟嘟豬)   2016-07-19 01:35:00
正確無誤,已婚需要雙方同意,未滿20要監護人陪同
作者: leon99 (李奧)   2016-07-19 01:35:00
小心被女權至上的桶
作者: laba5566 (最愛56家族 啾咪)   2016-07-19 01:35:00
人家想要保留小秘密不行嗎 男生很奇怪耶
作者: tom282f3 (學妹戰士)   2016-07-19 01:36:00
朝聖推!
作者: leograss (耶誕夜草男)   2016-07-19 01:37:00
看不懂那些噓的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工三……
作者: evril (雪奈)   2016-07-19 01:37:00
如果意見不合大概可以上法庭吧,誰官司贏就怎麼做
作者: colinfeng   2016-07-19 01:38:00
除了在軍中不能說真話,女版也是
作者: kewenje (柯文哲)   2016-07-19 01:39:00
有配偶者施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同意喔^^
作者: evril (雪奈)   2016-07-19 01:40:00
而且就算不給老公決定的權力,最低也是要讓老公簽名表示知情,總之不可能讓你什麼都隱瞞偷偷幹
作者: JKGOOD   2016-07-19 01:41:00
原文就一堆綠光坐騎出來秀下限啊幹
作者: evril (雪奈)   2016-07-19 01:42:00
又要結婚分人家財產又不給人決定小孩去留的權力,吃相有夠難看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6-07-19 01:43:00
在這個板說實話,講道理,是很危險低
作者: goo1227 (goo)   2016-07-19 01:43:00
危險在哪 大家這不就是在認真討論嗎
作者: cute123 (想暱稱好麻煩)   2016-07-19 01:44:00
幫補~
作者: ndtoseooqd (大和大熊)   2016-07-19 01:44:00
推,之前護航的心中根本沒責任的觀念。
作者: alicewolf (nuts)   2016-07-19 01:44:00
給推
作者: peipeiko (pei)   2016-07-19 01:45:00
推推
作者: UniAH (啊星人)   2016-07-19 01:48:00
作者: frostaw (尊貴大大養生房)   2016-07-19 01:49:00
中肯給推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7-19 01:49:00
離婚也不是說離就能離啊,這也是要兩邊都同意才能離的一方不同一就要打官司,在打官司期間還是有婚姻關係,對方還是擁有一半的子宮控制權不同意
作者: zzz41432 (魚兒)   2016-07-19 01:52:00
推推
作者: LMakoto (無責任音樂製作)   2016-07-19 01:53:00
想不到原po冒死進槍林彈雨中還有這麼多推
作者: JKGOOD   2016-07-19 01:55:00
子宮控制權到底是三小 我快笑死 不要做一些莫名奇妙的事不就不會衍生這個問題嗎?還控制權類 是有無法攤在陽光下的作為才會有這種想法吧
作者: Endlesstear (杜鵑啼血)   2016-07-19 01:55:00
補血推 邏輯崩潰組滾辣 !
作者: cady69 (魔法見習生)   2016-07-19 01:55:00
還以為是蘇美降臨,這相似度大概有87%
作者: hcder4126 (hcder4126)   2016-07-19 01:57:00
婚姻是生活原本很多事情就是要一起決定的 何況這算是大事耶 如果連這種事都不能好好溝通 那當初怎會結婚還是趕快離婚算了
作者: JKGOOD   2016-07-19 01:57:00
男方根本就不能控制女方的子宮,只是能一起決定要不要墮胎而已,講成控制權到底在公三小,你以為是夾娃娃機嗎?
作者: chris12159 (helplessdreamer)   2016-07-19 01:58:00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作者: anklebreaker (深藍色)   2016-07-19 01:58:00
你不能奢求推文內容有長腦袋,要不然ptt就不ptt了
作者: ShinonoHouki (小隻掃把)   2016-07-19 01:59:00
所以才說原PO案例詭異又諸多疑點 讓我們一直瞎猜
作者: rmoira (R)   2016-07-19 02:00:00
兇什麼啊 推文時就還沒改 難道能預知你在我推完就馬上改嗎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6-07-19 02:01:00
坦白講有勇氣把故事搞複雜 吃RU486搞壞身體的勇氣也有吧
作者: k1314520illy (咖哩K)   2016-07-19 02:01:00
說什麼實話阿你
作者: goo1227 (goo)   2016-07-19 02:02:00
不過林靜儀醫師就主張要修法
作者: tom80114 (Mow)   2016-07-19 02:02:00
超中肯 但這裡不能講實話
作者: Renaud (24拍)   2016-07-19 02:03:00
未婚就算了 那種女人根本不配結婚
作者: nonocom   2016-07-19 02:05:00
這個法修了以後 婚姻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作者: seedboxs (自由)   2016-07-19 02:06:00
我很喜歡這篇文章 有些人總是只想到自己 好像認為怎樣怎樣 這麼邏輯清晰的人真的不多了 女生們要爭的是女權而不叫女自私
作者: iverson88   2016-07-19 02:06:00
中肯
作者: nonocom   2016-07-19 02:07:00
婚姻就是保障雙人的身份 現在人倫道德這麼薄弱 修法根本是使社會風氣向下沈淪
作者: seedboxs (自由)   2016-07-19 02:07:00
超多奇葩想法 當有人有相反意見存在 就是不認同 真的無解
作者: spoppy (spoppy)   2016-07-19 02:07:00
一直覺得女人懷孕生子這件事很好用。為何女人不當兵,因為女人必須要負責生小孩;為何懷孕卻不生小孩不用老公同意,因為子宮是女生的,女人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生小孩
作者: Abigo (Lightning Abigo)   2016-07-19 02:08:00
別忘了這裡是母豕者木反,幫你推個
作者: nonocom   2016-07-19 02:08:00
是有什麼原因非要女生自行決定墮胎權不可 95%都是出牆吧
作者: amwkscl (amwkscl)   2016-07-19 02:08:00
你要被桶惹
作者: nonocom   2016-07-19 02:09:00
經濟原因丈夫難道就會反對嗎 身體差也是呀
作者: brad850402   2016-07-19 02:10:00
這版雙重標準原po小心
作者: nonocom   2016-07-19 02:10:00
好亂哦 母豬我要被桶了嗎
作者: nonocom   2016-07-19 02:12:00
不 我母豬 我說個良心公道話 此法萬萬修不可呀
作者: ShinonoHouki (小隻掃把)   2016-07-19 02:13:00
"懷孕生子很好用"這句請修正 雙方沒有共識能懷孕嗎?
作者: wayne530 (waynne)   2016-07-19 02:13:00
你懂不懂女權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16-07-19 02:15:00
所以以後還是先懷孕以後再來結婚比較好還可選孩子的爸
作者: jennya (Jennya)   2016-07-19 02:16:00
我就不覺得出精子就有決定的權利啊!其實這篇文章也沒什麼用,反正腳長在自己身上,女生想墮胎還想生,本來就是女生能自己自主。
作者: goo1227 (goo)   2016-07-19 02:17:00
噓Abigo
作者: qn (9n)   2016-07-19 02:17:00
這篇完全沒問題 推
作者: dend930037 (揮風)   2016-07-19 02:17:00
哇靠 結婚很多事情是兩個人的事了結果你跟我講 我還是也我的權喔 我還不當王二喜
作者: aa89028500 (Tim)   2016-07-19 02:19:00
瞎說什麼大實話!
作者: nonocom   2016-07-19 02:20:00
抱歉 那我改99.9% QQ
作者: vis64 (哇咖啦奈)   2016-07-19 02:22:00
推原po非常理性邏輯好戰力強,一堆噓文我也真是長見識了
作者: papatare (everlasting happiness)   2016-07-19 02:23:00
中肯推
作者: suckme5566 (煞氣a56)   2016-07-19 02:25:00
jennya懶叫長在我身上我也可以決定我要到處亂督囉?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6-07-19 02:26:00
原來你4我最想留住的幸運
作者: Solidsanke (生命何價)   2016-07-19 02:28:00
會不想讓老公知道偷偷墮掉只有一種可能啦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16-07-19 02:28:00
rip
作者: wkheinz (qk)   2016-07-19 02:29:00
無腦oo會噓你
作者: spoppy (spoppy)   2016-07-19 02:30:00
shino大,我說「懷孕生子很好用」的意思是:女人是要負責懷孕生子的<--這理由可以被拿來救援為何不當兵。當要女人負責懷孕生子時,又說子宮是女人的,可以自己決定生不生,不覺得很萬用嗎?是要修正什麼?至於雙方是否有共識才能懷孕,我就不予置評囉
作者: midori666 (ㄟ( ̄▽ ̄ㄟ))   2016-07-19 02:31:00
就跟懷孕找男友負責一樣
作者: beefer6282 (beefer6282)   2016-07-19 02:33:00
某些女森的觀念真的令人嘆為觀止,補妳
作者: iverson88   2016-07-19 02:34:00
我相信有的是反串,不然這觀念XD太嚇人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7-19 02:36:00
我喜歡這篇,尤其你讓一些自助餐愛好者不舒服的點
作者: AlexioSandra (阿蕾)   2016-07-19 02:37:00
要你的DNA嗎?可以啊!拿出來還給你,另一半女方的DNA就送你不用還了
作者: seedboxs (自由)   2016-07-19 02:37:00
看了一邊其他留言 真的嘆為觀止 突然間 這事變成單純女生的權利 不是都嚷嚷要男生負責嗎?這是卻又無責了
作者: SeTeVen   2016-07-19 02:38:00
吃到飽崩潰
作者: tim8201025 (thankyou)   2016-07-19 02:38:00
作者: iuexeyz (路牧雅)   2016-07-19 02:39:00
觀念正確就被人挑錯字
作者: scotfold (fold)   2016-07-19 02:39:00
這個年代像你這樣觀念的不多啊
作者: SeTeVen   2016-07-19 02:40:00
反正男的就是要盡義務可是不能要求任何權利唷揪咪
作者: iverson88   2016-07-19 02:40:00
沒辦法,只剩錯字能挑
作者: alexbklin (Alex Lin)   2016-07-19 02:42:00
嗯嗯~ 老二是我的
作者: goo1227 (goo)   2016-07-19 02:42:00
小孩誕生的話雙方無疑都要負責 要不要懷胎十個月則是女生的權利 大概是這樣吧
作者: ShinonoHouki (小隻掃把)   2016-07-19 02:43:00
當然是因為女生要有對象配合才能懷孕呀 一定要有人跟她共同承擔 怎麼可能女生想懷就懷?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6-07-19 02:44:00
推 一堆人不懂結婚的責任
作者: ShinonoHouki (小隻掃把)   2016-07-19 02:44:00
說的沒共識懷孕那就是犯罪了而且我沒說女生可以自己決定生不生喔 我沒認同
作者: lolicontrol (self)   2016-07-19 02:46:00
讚讚讚 開戰啦
作者: sandy0717c (林詩詩)   2016-07-19 02:47:00
真的......還沒修法前想自己決定生不生,就是別結婚
作者: minhua12 (滑滑)   2016-07-19 02:48:00
來問雙方意見不同要怎麼辦的也太好笑了吧 給你嘴巴就是要你講話 不溝通是要問誰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6-07-19 02:49:00
子宮是女人的,可是小孩又不是只是女人的,要把小孩拿掉都不用跟孩子的爸討論,是把對方當什麼了...
作者: Cecicly (小白)   2016-07-19 02:49:00
好奇,若全程使用保險套還中獎,男的要生女的不要生呢?誰該妥協?
作者: bn5514 (唉恩居)   2016-07-19 02:50:00
有時候就可板無聊看看女板還不錯
作者: ShinonoHouki (小隻掃把)   2016-07-19 02:50:00
所以我才說原案例特殊且太多疑點...
作者: Cecicly (小白)   2016-07-19 02:51:00
身邊實際案例~
作者: jack52073 (歧途遠航)   2016-07-19 02:52:00
照最早的原po的說法,好像結婚只是得到長期飯票
作者: b108077 (訪客)   2016-07-19 02:53:00
作者: ShinonoHouki (小隻掃把)   2016-07-19 02:53:00
文章末段就已經有附最早原PO的說法 似乎沒講到喔?
作者: john701966 (新店車癡漢)   2016-07-19 02:53:00
誰妥協就溝通阿 都結婚歲數了溝通還不會嗎? 在不行就是走法律
作者: Cecicly (小白)   2016-07-19 02:54:00
法律判決該怎麼判~?依照女生意願還是男生意願?
作者: john701966 (新店車癡漢)   2016-07-19 02:58:00
這我不知道 你去法律板問吧 肥宅不是專家
作者: Cecicly (小白)   2016-07-19 02:58:00
我想提的是雙方無法妥協也不想因此離婚的狀況下,若真走上法律途徑有什麼道德權力義務可參考嗎?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6-07-19 02:59:00
人家是女生,有問題嗎!
作者: ShinonoHouki (小隻掃把)   2016-07-19 02:59:00
叫女生拿子宮不就叫男生割掉睪丸一樣嗎 講話自制呀
作者: force5566 (ㄈㄛˋ斯5566)   2016-07-19 03:00:00
已婚女子懷孕和精子來自誰是2件事
作者: spoppy (spoppy)   2016-07-19 03:01:00
要拿掉一個生命,需要兩人同意。若無法達成共識,依法應該就是不能拿掉吧?
作者: AlexioSandra (阿蕾)   2016-07-19 03:02:00
你知道上法庭要多久嗎?還沒開庭小孩就大到墮不掉了,感覺版主年少無知
作者: tshu (世界和平)   2016-07-19 03:02:00
走上法律途徑,你覺得會走幾個月…
作者: spoppy (spoppy)   2016-07-19 03:03:00
所以一個要生一個不生,依照法律應該就是:必須生(有錯請指正)這真的能上法庭嗎?有法院會幫忙判決可否墮胎?
作者: ShinonoHouki (小隻掃把)   2016-07-19 03:04:00
版主年少無知是指誰? 沒出現吧?
作者: cat628628 (kehui)   2016-07-19 03:04:00
你就真的不懂女權啊
作者: tshu (世界和平)   2016-07-19 03:05:00
提問的來問就很怪了,說是身旁案例,怪去版大,找錯人了
作者: AlexioSandra (阿蕾)   2016-07-19 03:06:00
版主說的是這篇回應文的作者
作者: Cecicly (小白)   2016-07-19 03:06:00
沒有怪啊…!?囧??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7-19 03:06:00
你沒站我這邊=你不懂女權
作者: tom80114 (Mow)   2016-07-19 03:07:00
XD
作者: force5566 (ㄈㄛˋ斯5566)   2016-07-19 03:10:00
一邊批評刃太劈腿一邊護航偷吃,哈哈女版標準哈哈
作者: umbilicUSA (umbilicUSA)   2016-07-19 03:10:00
調解委員會
作者: force5566 (ㄈㄛˋ斯5566)   2016-07-19 03:11:00
笑破人家內褲XDDD
作者: Cecicly (小白)   2016-07-19 03:14:00
這篇單純討論之前推文吧…跟正文無關是婚姻關係下懷孕生字問題並非護航偷吃吧…
作者: links1987101 (洛)   2016-07-19 03:17:00
作者: force5566 (ㄈㄛˋ斯5566)   2016-07-19 03:18:00
我不是說這篇,跳針了,不好意思
作者: aries198012 (Aries)   2016-07-19 03:30:00
結束一個小生命這樣重大的事情,雙方一起面對,一起做決定,是應該的。但我覺得推文中有些講的也沒錯,就是當有非預期懷孕(也有可能是某一方在避孕手段上動了手腳),然後若女方不想生但男方堅持要生,溝通無效但雙方又無離婚的共識,女方走法律途徑訴請離婚卻又無法在胎兒過大至無法墮胎之前完成離婚的程序,那就結果來看就是女方必須要生。也就是說,只要女方懷孕了而且男方堅持要生的話,女方其實沒有什麼手段可以中止這件事情,而非妳文中所說的離婚就好。
作者: bagafuok (拋爾夫)   2016-07-19 03:31:00
一個子宮 各自表述
作者: hesashiaaron (aaron)   2016-07-19 03:40:00
正確
作者: johnny94 (32767)   2016-07-19 03:44:00
你在女權(偽)至上版認真什麼呢?
作者: Cecicly (小白)   2016-07-19 03:44:00
唉身邊案例是新婚媽媽在唸研究所非預期懷孕,爸爸想要小孩,媽媽不想太早生僵持不下,這樣看起來似乎只能先中止學業休學去生了?
作者: livenow   2016-07-19 03:46:00
兩方都應該有權利 但退到最後器官在誰身上 誰承擔生產過程的那方 應該有最終決定權 性別調換我也這麼認為
作者: chiux (chiux)   2016-07-19 03:49:00
推推
作者: vinc81 (縱欲)   2016-07-19 03:49:00
推觀念正確
作者: Rhuarc (被窩好暖和)   2016-07-19 03:49:00
過去美國大部分的州原來都有墮胎需要經過夫之同意的規定,但是後來演變成有些丈夫用來要脅、虐待妻子的手段,因為後來經由最高法院的判決,判決墮胎需要丈夫同意的規定違憲。因此,實際上要丈夫的同意才能墮胎的話,確實限制了女性掌握自己身體的權利。你一直說要經過雙方溝通,但是很多時候不是溝通能解決問題的,終究在懷孕過程中,收到更多限制的一方是女性,讓另一方有同等決定權,而且是針對女性身體的決定權,我認為是不合理的。淺見謹供參考。
作者: jieen0604 (habit)   2016-07-19 04:01:00
補血先
作者: Cecicly (小白)   2016-07-19 04:02:00
活該你是女人要有子宮所以中斷一起去生子囧??感覺我們討論的狀況完全不同欸 納悶啊…
作者: kimiboy   2016-07-19 04:05:00
推觀念正確!台灣女權本來就只看自己想要的,至於不利的那面直接忽視
作者: Cecicly (小白)   2016-07-19 04:06:00
不過女生也只有幾週的時間可以考慮就是了
作者: imaxpayne (max)   2016-07-19 04:09:00
所謂的女權就是完全忽視男方的權利,想生要男方負責扶養,不想生卻可以不用跟男方討論,女權好棒棒
作者: livenow   2016-07-19 04:09:00
有 身體自主權每個人都有 我認為你沒理解
作者: CRAZYVIVI (~不經意的微笑~)   2016-07-19 04:11:00
喔 我還是覺得 身體是自己當的
作者: Marabuda (Marabuda)   2016-07-19 04:12:00
聖光術
作者: Cecicly (小白)   2016-07-19 04:13:00
另外…原波一直回的話…男生婚後當然可以決定自己的器官去督誰,但要負法律責任就是了。女生在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若可以合法墮胎,應該要有器官自主權?男生當然有討論勸說去留的權力,但若相反的男生要墮,女生不要,卻也無法合法強迫女生墮胎。最後還是得回到器官本身擁有者身上嗎? …純討論
作者: sam36388 (邱肥肥)   2016-07-19 04:14:00
必須推
作者: fucKMT5566 (廢文水準和車輪一樣棒棒)   2016-07-19 04:21:00
原po邏輯完全正確 反倒是某些年少(?)還在護航的是不是連通姦嚴重性都不知道 然後拼命癥結在DNA這塊上
作者: cheng31507 (ShiKiRz)   2016-07-19 04:26:00
推個
作者: xxGHOSTxx (oni扣除手續費))   2016-07-19 04:34:00
作者: hank11431 (啵中)   2016-07-19 04:36:00
原po回我惹耶XD,同意如果不生的時候結扎避孕自己做好,不然還沒結婚前敢內射嗎,胎兒也是無辜的,這種話題永遠吵不完,只能相對合理的情況用法律約束
作者: force5566 (ㄈㄛˋ斯5566)   2016-07-19 04:36:00
作者: hank11431 (啵中)   2016-07-19 04:37:00
是說笑破內褲不是陳某化學的梗嗎XD乾,害我點開你想被檢舉嗎==
作者: force5566 (ㄈㄛˋ斯5566)   2016-07-19 04:44:00
我有先看一下板規,內褲圖沒露點應該沒違規吧QQ
作者: nanaling (˙娜娜˙吵翻天啦!吵翻A)   2016-07-19 05:01:00
我是女的我推你。不想懷孕自己吃避孕藥,那才叫身體自主權。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6-07-19 05:02:00
推你,良藥總是苦口,忠言,總是逆耳的
作者: a0210127 (winwinlin)   2016-07-19 05:03:00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6-07-19 05:11:00
只能推,太中肯
作者: s6525480   2016-07-19 05:13:00
米國基督教國家 去教堂結跟公證本來就不同 違憲不意外華人社會又不是一個有神性 一個只有契約關係 約好組家庭
作者: azdc (聽貓貓的話)   2016-07-19 05:17:00
推自己吃避孕藥,身體自主權是自己決定要不要懷孕,不是懷孕了才在說要不要留下來
作者: selfhu (水管爆了)   2016-07-19 05:24:00
圖片不蘇湖
作者: zzz71084482 (HyperStar)   2016-07-19 05:28:00
推,但還可再狠一點
作者: rainxo6p (雷恩)   2016-07-19 05:32:00
丈夫結扎 是需要夫妻共同簽字的 拜託別在丟臉了
作者: koes2005 (KOES)   2016-07-19 05:34:00
女的,邏輯普遍較差
作者: kaltu (ka)   2016-07-19 05:36:00
你搞懂女性父權就會知道那些人在想什麼了,基本上就是男性沙文主義,性別調換而已,完全沒有性別平權的概念
作者: gn02997179 (精價高漲)   2016-07-19 05:38:00
幾個噓的邏輯很有問題 笑死人了
作者: h87ank604 (yi_wei)   2016-07-19 05:41:00
這不是本來就是嗎?現在人的思想都怎麼了....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6-07-19 05:50:00
穴穴大家
作者: ilovedaodao (sherlock)   2016-07-19 05:53:00
本版不能講真話
作者: oneds   2016-07-19 05:56:00
老公想作結紮手術,也得老婆同意書才行
作者: NCTUEECS (璇璇七仙女<3)   2016-07-19 06:00:00
生物學上的不平等 大家人手一頂綠帽囉!
作者: espnlive (非關男孩)   2016-07-19 06:04:00
搞不好是會影響工作升職
作者: bobyhsu (專業收費代洗文章)   2016-07-19 06:09:00
女權萬歲!!!!異議份子離開女板!!!!!!
作者: sorcha (Themis )   2016-07-19 06:11:00
其實這這麼規定是為了保護小孩
作者: demiyu (不吃魚的貓)   2016-07-19 06:12:00
Q比是我家可愛的狗,也是女森哦~(來亂)原po邏輯清晰推個
作者: zaitas (o_o;)   2016-07-19 06:24:00
欸還真的很多推文嘆為觀止耶…
作者: roadking (裸德)   2016-07-19 06:40:00
某些噓文的 應該允許老公去嘟其他人XDDD
作者: kbgarnett (Ice)   2016-07-19 06:44:00
作者: imdog (肥金魚)   2016-07-19 06:46:00
作者: kbgarnett (Ice)   2016-07-19 06:47:00
華南金控千金林宛嫺生出金髮兒事件
作者: curious1011 (克里斯炸彈)   2016-07-19 06:51:00
小孩也有決定自己要不要生存的權利唷
作者: numlk (死肥宅21號)   2016-07-19 06:53:00
你不懂台灣女權
作者: CriminalCAO (刑事組之虎曹達華)   2016-07-19 06:58:00
女拳法家:這都是父拳的遺毒,一起來打女拳
作者: Fxckyou5566 (廢文製造機)   2016-07-19 07:07:00
推邏輯正確 可惜發錯地方了
作者: cloudin (☁雲應)   2016-07-19 07:10:00
這理論蠻正確的阿
作者: linyap (miche)   2016-07-19 07:12:00
同意啊 不然幹嘛結婚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7-19 07:13:00
不好意思 我確實覺得男生只出精子 說話的份量比較小你用外遇亂督別人來比喻 我是覺得蠻奇怪的 相對是女生也去外遇被亂督,跟生小孩的關係是什麼
作者: z36963zat (金)   2016-07-19 07:15:00
士兵76前來報到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7-19 07:15:00
這是生理上無法平等的地方 就像墮胎的身體傷害也是母體承受
作者: MangoTW (不在線上)   2016-07-19 07:16:00
推正確觀點,可惜這個板眾…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7-19 07:17:00
但是我也同意男生談不攏可以要求離婚
作者: jansan (阿呆喵)   2016-07-19 07:22:00
觀念正確
作者: h44256 (YOYO你好)   2016-07-19 07:25:00
43樓超好笑
作者: wbenjin (WBJ)   2016-07-19 07:27:00
噓你在____版談婚姻和女權
作者: Ankuo (奶茶就是我的辣妹)   2016-07-19 07:29:00
唉,我以一個已婚男子的立場問你,你覺得跟太太用這種方式溝通有用嗎?幫你補血啦
作者: mnvcxz (ya)   2016-07-19 07:29:00
.
作者: pilot1982 (173-72卻覺得瘦好多)   2016-07-19 07:29:00
權利與義務是相關聯的,這時代一堆人只想著權利,自動忽略義務,整天只會高喊自主和平等,實質上卻連為自己行為負責都辦不到。
作者: YoyoC59 (祐祐)   2016-07-19 07:37:00
好文
作者: oorflumpool (Ninon)   2016-07-19 07:38:00
本來各種事情都要夫妻雙方共同決定,滿意外竟然有人說子宮是女人的要不要生女人決定這種話,到底知不知道婚姻的意義是什麼…那結婚幹嘛???
作者: EIKD (華 揚)   2016-07-19 07:38:00
權力:可支配的人事物,權利:可擁有的利益。你的權力和權益分不清處楚。
作者: makapaka (你他媽我氣質人妻啦)   2016-07-19 07:41:00
我婚姻幸福路過來看笑話,結婚後懷孕不關老公的事?老公不能干涉?哎呦嫁不出去的自己嘴砲一下也就算了反正妳嫁不掉害不了誰,已婚的要是真的信了事情就大條了,女權是保護女人用的,可不是拿來讓婊子當藉口的,婊子總是害女權被誤會而且倒退
作者: ilovedaodao (sherlock)   2016-07-19 07:42:00
樓上要婊子怎麼活
作者: DaGarn (達剛)   2016-07-19 07:44:00
樓上上真狠XD
作者: lovetta (可愛水果餅4427)   2016-07-19 07:47:00
女權!!女權!!女權!!
作者: makapaka (你他媽我氣質人妻啦)   2016-07-19 07:50:00
婊子怎麼活?擔心什麼,婊子都是靠蠢男人活的,婊子的世界可不是蠢男人。這個世界上多的是靠自己活的女人,這樣的女人知道生存不易懂得尊重男人,這樣的女人也是推動女權進步的力量。婊子不同,婊子平常看不起女權,因為女權不會支持她靠男人活,出事的時候就靠過來拖累女權了,操!這就是婊子的標準嘴臉。
作者: joshuapan (大俠愛吃漢堡包)   2016-07-19 07:55:00
幫補血~
作者: Justin0114 (Duipin)   2016-07-19 07:58:00
人家是女生唉
作者: GonVolcano (火山君)   2016-07-19 08:01:00
作者: wtao (淘)   2016-07-19 08:01:00
其實想全權決定 就離婚阿
作者: Luber (灣渠中的草蝦)   2016-07-19 08:06:00
遇到錢的支配 你就不會這樣想了 笑死人
作者: boocs (簿殼思)   2016-07-19 08:09:00
精子好棒棒好值錢好辛苦好難熬
作者: youwiiiiiii (youwiiiiiii)   2016-07-19 08:09:00
這邊就智商低落啊...不意外
作者: jo66 (唱歌土撥鼠)   2016-07-19 08:10:00
作者: d29430333 (愛睏)   2016-07-19 08:14:00
不認同
作者: GPX2000 (阿忠)   2016-07-19 08:22:00
推,一些言論真的頗好笑
作者: zenuo (堅持到底永不放棄)   2016-07-19 08:22:00
給推 這才是兩性平權
作者: christy0412 (安捏喔)   2016-07-19 08:23:00
中肯
作者: gtcw (犀牛)   2016-07-19 08:23:00
綠光罩頂
作者: ilovedaodao (sherlock)   2016-07-19 08:23:00
大傑王?
作者: starts (珍惜平凡的幸福)   2016-07-19 08:24:00
認同 你還沒結婚墮個十次八次的誰管你 這個case是已婚啊
作者: morning3569 (EMT忠實教徒)   2016-07-19 08:25:00
推這篇,推文真是好笑XDDDD
作者: watercatowo (毛貓)   2016-07-19 08:27:00
喔,不知道現行法律條文你有沒有看過,已婚婦女墮胎僅需「告知」配偶,是尊重而非義務。還把小孩切成一半是妻子一半是丈夫咧,男方在懷胎十月間有承擔任何「實質」生理與心理上的影響和負擔嗎?生養小孩和身體傷害都是一輩子的事,你以為婚姻是一輩子哦,說穿了隨時可以解約好嗎?再說把婚姻的責任跟生殖器做連結還男女比較真是有夠好笑的,不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是婚姻中的約定,實質上有直接干預到你在何時何地如何使用你生殖器嗎?至於什麼養小孩的義務,法律上就是生父生母這樣劃分,一開始你也「有權」不要發生性行為啊,誰逼你了?
作者: Royalwarrior (小桂子是個人才!!!)   2016-07-19 08:28:00
補血推
作者: cchaha (挖搭戲挖嘻嘻哈哈)   2016-07-19 08:30:00
中肯
作者: nabiqueen (Felony)   2016-07-19 08:30:00
哇塞哇塞,好像版友們肚子裡寶寶的sperm donor都是愛家顧妻的好丈夫吼,好像版友們懷孕過程都相當順遂沒有妊娠憂鬱症吼,好像台灣孩子生出來真的可以夫妻共同決定姓氏吼。世界上都沒有處境跟版友們狀況不同的人吼。好棒棒哦!
作者: trenteric   2016-07-19 08:35:00
幫補血,看來真的有很多人不知溝通為何物
作者: kuoeight (櫻木花道)   2016-07-19 08:38:00
一點小祕密是女生的權利啊
作者: doranako (真愛無限)   2016-07-19 08:40:00
台灣優生保健法,人流要配偶同意,除非妳去不合法醫院
作者: bomda (蹦大)   2016-07-19 08:41:00
留言真精彩 看到一堆低智商發言快笑死 根本就是在叫人快去外遇
作者: doublehow (DBhow)   2016-07-19 08:41:00
正確 外遇還趕上來?
作者: evelyn8932 (拇指小香腸)   2016-07-19 08:45:00
正確啊?哪裡有問題?
作者: newef (\新衣服/)   2016-07-19 08:45:00
推文不就一推假掰跟崩潰! 以後真的要支持修法驗DNA不然有夠雖的非自願幫人養小孩!不想懷孕先保護好你自己的身體!事後藥, 跟避孕藥都是選擇想玩不帶套事後又不保護自己真的不要這麼北七好嗎
作者: gx9900824 (ZETA)   2016-07-19 08:50:00
作者: t141256 (lighting)   2016-07-19 08:53:00
原po一直說婚後兩人要溝通 不爽就離婚 可是你有沒有想過有些人的婚姻可能是被強迫 而且離婚也是需要雙方同意 如果不同意 上了法院 判決都還沒出來 小孩就出生了也許你會說 就不要做 但如果就是做了避孕措施還是懷孕呢
作者: Ylvis (Ylvis)   2016-07-19 08:56:00
妻子懷孕不需知會丈夫=丈夫在外面讓別人懷孕不需知會妻子
作者: dfgtyu0000 (備用草)   2016-07-19 08:59:00
幫補血
作者: d840111   2016-07-19 09:00:00
把子宮的擁有權決定可不可以自行決定墮胎,跟懶覺擁有權決定要不要出去亂嘟,根本爛比喻,請問女人陰道有隨便出去亂給別人差嗎?請同等比喻好嗎?女人懷孕十個月請問用三秒提供精子的有受到任何心理生理壓力嗎?
作者: jomaysong05 (small-talk)   2016-07-19 09:02:00
發錯版了,結案。
作者: ilovedaodao (sherlock)   2016-07-19 09:04:00
開始有人崩潰了
作者: suckme5566 (煞氣a56)   2016-07-19 09:04:00
我好想狠狠打樓上的臉可是用手機版難打字 誰來幫幫我樓樓樓上某d
作者: blue1725 (Jin)   2016-07-19 09:05:00
推個“權責相對” 好像很多人都忽略了後者
作者: ibalk (空洞)   2016-07-19 09:07:00
不用簽同意書+1。夫妻雙方都有辦法自主避孕,也就是自己決定不同意生小孩,事前可以吃藥、結紮,在做時可以戴套,只不過女生因生理構造不同,比男生多了事後吃藥、人流。這些妻子不用簽同意書,為何丈夫要簽。至於婚後跑出去被督、督人懷孕出軌是另外一回事,因此贊成要簽的,不過是把簽同意書當抓出軌的工具,而不是考慮男女平等、互相尊重。
作者: powernba (蝶戀之風)   2016-07-19 09:07:00
看完就知道男方頭綠綠的,後面有什麼好說的?
作者: donny75035 (9527)   2016-07-19 09:08:00
你在女權自助餐放這個 ____們也不會拿啦
作者: nippon1996 (東京_日本一)   2016-07-19 09:09:00
推一個中肯
作者: nabiqueen (Felony)   2016-07-19 09:10:00
所以版友沒有遇到丈夫不能溝通的狀況過嗎?我是有啦!我生命中一位女性從父母命相親結婚,婚後非自願性性行為懷孕產下六子女,懷到第四胎妊娠糖尿截肢,丈夫還是沒有放過她又生了第五胎第六胎。另一位女性也是相親結婚,不過是妊娠憂鬱四胎,最後選擇自殺離開。我覺得版友生存在一個男女相對於過去或是其他國家較平等的社會,不過這些自由平等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是很多女性用生命換來的。不要以自己現在的處境做為常態,遺忘了處境跟自己不同的女人還需要幫助。
作者: pasjcs   2016-07-19 09:10:00
觀念正常
作者: kira17218 (私立南部科大文組生)   2016-07-19 09:11:00
幫補血,有些論點真的頗無言
作者: twowugs (Il y a deux wugs.)   2016-07-19 09:13:00
這麼落後的法律還一堆人支持,如果女方從頭至尾不願意懷孕卻被男方半逼半就、甚至刻意破壞避孕以至暴力相向,這樣懷孕卻無法自行決定墮胎,女方接下來十幾年就被小孩綁住了,以台灣目前常態小孩主要照顧者仍然是媽媽,小孩生出來、尤其在男方擺爛的情況下,影響最大的媽媽,男方說直接點不過就是爽了幾秒出個精子卻因為這樣覺得自己有權決定能否墮胎以及女方接下來十幾年人生,這才是優生法墮胎方面最不合理的地方
作者: redwhisper (小橘ヾ)   2016-07-19 09:14:00
作者: thumbe70367 (..)   2016-07-19 09:15:00
樓上如果是女方想生,男方不想呢?還是妳只想到你自己?
作者: ThomasKuo (吉)   2016-07-19 09:15:00
幫補血,要是連溝通都做不到,要離婚快點 隨便妳墮拉
作者: twowugs (Il y a deux wugs.)   2016-07-19 09:15:00
如果說出個精子就多小孩有「所有權」,怎麼不見為造成未婚懷孕甚至強暴懷孕的男方爭父權
作者: s910443ttw (surfer)   2016-07-19 09:15:00
xxGHOSTxx噓的話就要推了,另外還有些帳號在崩崩阿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16-07-19 09:15:00
哈哈哈哈,結婚前懷孕男人要負責,結婚後懷孕又變成子宮是女人的,可以統一一下嗎?如果堅持子宮是女人自己的那就是說任何時候男人都可以射後不理才對啊,根本女權自助餐
作者: jpnldvh (兒子長得像隔壁老王)   2016-07-19 09:17:00
靠這啥蠢假設 男的強迫受精又不養小孩 話都給你講就好所謂的女權就是無限上綱爛男人的CASE來亂改法律嗎?那原原PO老公要是真綠綠的 幫人養小孩算他活該就是了?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6-07-19 09:19:00
「男人老二擁有督誰的最終決定權」 XDDDDDDDDDD
作者: thumbe70367 (..)   2016-07-19 09:19:00
臺男就是噁心啊
作者: twowugs (Il y a deux wugs.)   2016-07-19 09:19:00
去marriage晃一圈有多少擺爛的爸爸,另外也有根本不想要小孩的媽媽被半逼半就懷孕,到底這樣生下來對小孩好在哪
作者: wellsc (沙鹿梁朝偉)   2016-07-19 09:19:00
回d840111 女生陰道有隨便給人家插嗎? 那也未必喔新聞也蠻多的 再來十個月跟三秒這個比就不對啦 以[正常]情況下女方懷孕要承受各界壓力 男方要承受女方的所有壓力 正常情況下是這樣對吧
作者: bobispig (正咩費雯其實是我的馬子)   2016-07-19 09:20:00
推 年紀越大越後悔當男的
作者: bbbing (無)   2016-07-19 09:21:00
有時候是找不到點噓只好當錯字(只是有時候
作者: wellsc (沙鹿梁朝偉)   2016-07-19 09:21:00
而且講這麼多你們有沒有想過肚裡的胎兒不會表達但也有生存的權利啊
作者: nabiqueen (Felony)   2016-07-19 09:21:00
法律是為了保護弱勢而存在的,是最後的防線,在這個結構裡,弱勢的不是男性。當然如果是可以溝通的父親就去溝通啊,法律沒有禁止溝通,況且那是倫理道德的範疇了。
作者: thumbe70367 (..)   2016-07-19 09:22:00
marriage板看世界XDDD
作者: twowugs (Il y a deux wugs.)   2016-07-19 09:22:00
這條法律實際上影響最大的並不是原po這種案例,而是本身已處在社會邊緣、資源匱乏的女性,避孕知識不足、對家暴該如何處理毫無概念只能忍受、甚至自己也養不起,這種情況下懷孕卻被拒絕墮胎是把女方推向更邊緣
作者: nyyfederer (超音速)   2016-07-19 09:22:00
老公本來就可以督其他人啊,至少他可以選擇督不督,女生如果把小孩生出來誰要養? 說要生的全部負責嗎? 覺得法律修改成想要生的養比較好,女生堅持生就女生養,男生堅持就男生養,身邊就一堆鄰居老公棄養剩下媽媽一人養三個的,這樣還不如不要出生咧
作者: jpnldvh (兒子長得像隔壁老王)   2016-07-19 09:23:00
只會挑爛男人講 那爛女人勒? 難怪被叫女權自助餐
作者: vykxtoz (雲)   2016-07-19 09:24:00
一堆留言根本奇文XD~
作者: nabiqueen (Felony)   2016-07-19 09:24:00
對,我贊成墮胎如果有所爭議,也應該是由胎兒生存權的觀點出發,胎兒也是弱勢,還不能替自己表達意見。 1973Roe vs Wade 1992 Planned Parenthood vs Casey就是吵這個,所以有胚胎到胎兒各種階段的說法。
作者: fancylatina7 (Latina流口水了)   2016-07-19 09:25:00
非常不認同。自己的身體權應該大於婚姻在法律上的權力,拿老二比一個女人的身體和人生?
作者: wellsc (沙鹿梁朝偉)   2016-07-19 09:26:00
樓樓上你前後矛盾啊 是要養才要生吧 你說的那些鄰居沒老公的一定是男生堅持要生嗎?...我是說nyy大啦
作者: jpnldvh (兒子長得像隔壁老王)   2016-07-19 09:28:00
自己身體想幹嘛就幹嘛不問另一半 那乾脆別結婚算了
作者: wellsc (沙鹿梁朝偉)   2016-07-19 09:28:00
fan男人的老二跟女人的身體不能比沒錯 既然是婚姻那就是兩個人的人生了啊不是嗎? 你要在婚姻裡玩完全全自由自主是不可能的
作者: nyyfederer (超音速)   2016-07-19 09:29:00
就是老公回家對老婆履行"夫妻義務"之後就跑去吃喝嫖賭
作者: v2v2123 (LennonHo)   2016-07-19 09:29:00
女森的小☆秘密
作者: jpnldvh (兒子長得像隔壁老王)   2016-07-19 09:29:00
推文真是無限秀下限 結個婚連基本對伴侶尊重都不想...
作者: wuleelee (wulee)   2016-07-19 09:29:00
廢物女權自助餐
作者: wellsc (沙鹿梁朝偉)   2016-07-19 09:29:00
有沒有人想過孩子的感受啊
作者: nyyfederer (超音速)   2016-07-19 09:30:00
都沒人要養就不要生啊,前後矛盾在哪,難道還先生了才決定喔
作者: roncarrot   2016-07-19 09:30:00
純噓女權自助餐
作者: wellsc (沙鹿梁朝偉)   2016-07-19 09:31:00
nyy那你那個就是男人要生不要養的案例啊跟這篇比較不相像吧
作者: nyyfederer (超音速)   2016-07-19 09:31:00
不想生的原因就是不想養他十幾年啊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6-07-19 09:31:00
女權自助餐一辭也是那群濫用女權的人搞出來的吧
作者: jpnldvh (兒子長得像隔壁老王)   2016-07-19 09:31:00
扯啥爛男人家暴女性無法反抗 那是家暴法該加強干這裡屁事
作者: wellsc (沙鹿梁朝偉)   2016-07-19 09:33:00
還有問題是 法律上應該沒說一定要老公也同意吧? 但有說要告知啊 問題就是他連告知都沒有要做啊這樣就不對了吧 男方就算你說無權干涉身體自主但也有權知曉吧
作者: jpnldvh (兒子長得像隔壁老王)   2016-07-19 09:34:00
只挑爛男人講 把法律修成當每個男的都爛男人 不就自助餐?
作者: nyyfederer (超音速)   2016-07-19 09:35:00
因為有太多這種例子,才說簽同意書根本弊>>>>利啊,如果是女不想養 男生想,小孩生了後男的可以反悔嗎?這樣小孩便皮球才慘吧,你可以一直罵大人墮胎很壞,但這時候至少這個生命體是沒有意識的,總比被生出來苦幾十年好多喝
作者: behappy504 (behappy)   2016-07-19 09:35:00
去看法條好嗎,想一堆牽強的假設情境要來否定,無言我說留言
作者: nyyfederer (超音速)   2016-07-19 09:36:00
....醫院會要求配偶簽同意書,不是只有告知,只要告知哪有這麼多問題啊把法律修成當男人都爛,原因如果是這樣,這邏輯你也想的出來前面講一堆慘痛案例你都無視,那講再多你也都覺得是自助餐啦,本母豬就繼續當母豬好了
作者: jpnldvh (兒子長得像隔壁老王)   2016-07-19 09:42:00
那你說原原PO案例你該怎麼辦 不要只會說單方面極端案例慘痛案例兩性都有 還好當初訂法律的人不像你只看一邊
作者: dfgtyu0000 (備用草)   2016-07-19 09:46:00
講這樣多,乾脆廢除婚姻好了,男女生理結構不同,擔心的也不同,婚姻是一種盡量取得平衡點的制度。男方得到保障是自己的孩子,女方保障有另一半可以幫助扶養後代。過度女權男權都不好。但這邊很多女權乾脆就忽視男人綠綠的問題,然後一昧強調自主權。這樣乾脆如本文所說,就不要結婚就好了。何必結婚後又要去衝撞制度?
作者: ou812 (ou812)   2016-07-19 09:46:00
幹他爹娘有鬼權利啦,只有小孩有權利決定他想不想被出生
作者: kickyjump (小踢踢跳跳)   2016-07-19 09:48:00
噓男權愛心筆 XD
作者: ndtoseooqd (大和大熊)   2016-07-19 09:50:00
看了一堆沒有責任觀念的發言,真的覺得這些人還是不要生小孩好,被生出來超倒楣的。
作者: jeff0812 (jeffer)   2016-07-19 09:50:00
上面一點的噓好像都預設老公不負責欸XD,孩子丟著媽媽跑掉的案例也有啊。講的人工流產不會影響身體一樣,被發現又會增加夫妻間的不信任感。如果只能找到不負責的渣男結婚那還真的不要嫁好了
作者: aizawafff (沒有ID)   2016-07-19 09:55:00
觀念正確,但法盲者忽視囉
作者: XseraphimX (今晚打老虎)   2016-07-19 09:56:00
招喚蘇美大神!真的超誇張的發文和回文
作者: jpnldvh (兒子長得像隔壁老王)   2016-07-19 09:59:00
本來案例就是女方偷吃 上面一堆人無限跳針爛男人是想怎樣
作者: lkk45266 (大搜查官)   2016-07-19 10:00:00
中肯
作者: mynewid (before sunshit)   2016-07-19 10:06:00
違反地圖炮條款,掰
作者: bbbing (無)   2016-07-19 10:14:00
如果法律要假設男人都爛,那女人....?
作者: nabiqueen (Felony)   2016-07-19 10:14:00
墮胎會關係到三個人,父親、母親、胎兒,各自可能受侵害的權利分別是??、懷胎十個月的身體權、生存權。父親的“??”權利,根據版友的論述是“對婚姻的基本尊重” (推測應該就是婚姻制度)、“精子”。不過想想從版友一向支持通姦罪,反對同性婚姻的立場看來,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在版友心目中確實價值高於生命身體自由平等。所以才會覺得我們把焦點放在討論結構性不平等下保護女性自主權及胎兒生存權之間衝突很荒謬。因為鄉民們的大前提是神聖的家父長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啊!
作者: XseraphimX (今晚打老虎)   2016-07-19 10:15:00
還好19樓不是我女朋友
作者: Royalwarrior (小桂子是個人才!!!)   2016-07-19 10:20:00
給推
作者: virgo0914 (kaiming)   2016-07-19 10:22:00
幫補血
作者: areosmith (航空史密斯(偽))   2016-07-19 10:23:00
請討論女性婚後的身體自主權,男性婚後身體是女方的
作者: tree85 (樹)   2016-07-19 10:33:00
推推
作者: dfgtyu0000 (備用草)   2016-07-19 10:33:00
樓上XD
作者: etonlouis (北斗之光)   2016-07-19 10:36:00
看這篇有人需就知道 連點觀念都沒有
作者: starfirerex (天翔銅閃)   2016-07-19 10:47:00
女權自助餐真好吃ㄟ
作者: wommow (夜長夢多)   2016-07-19 10:50:00
奇推文共賞 嘆為觀止欸
作者: filmania (FILM MANIA)   2016-07-19 11:00:00
想要擁有100%決定權,又要丈夫對孩子負責,自助餐最佳示範
作者: changwook (小池)   2016-07-19 11:04:00
一堆自以為女權
作者: kedy81714 (飛躍地球)   2016-07-19 11:07:00
原po很正確啊!不懂為何有那麼多爭議,如果是被強迫的那是另一種議題吧!為何在兩方你情我願的情況下懷孕,孩子就只能由媽媽決定,那這個小孩出生要不要爸爸養?
作者: donny75035 (9527)   2016-07-19 11:28:00
看了n大提的反面例子 所以說都那樣了不離婚是誰的問題最基本的權利都不自己去爭取了 還有資格爭取其他的?
作者: blog2899 (部落格)   2016-07-19 11:38:00
女權只聽他們想聽的
作者: capazek (Jerry)   2016-07-19 11:40:00
女生的小秘密管那麼多干嘛
作者: Kobelephants (黑曼象)   2016-07-19 11:43:00
台女救世界
作者: ratiugyokai   2016-07-19 11:46:00
一堆搞不清楚的噓文,科科
作者: zaq266 (zaq266)   2016-07-19 11:47:00
XD
作者: Strasburg (我很低調)   2016-07-19 11:47:00
…這不是普世價值嗎怎麼一堆人推?上篇回文到底多奇葩
作者: airsoar (艾爾索)   2016-07-19 11:51:00
噓文真讓人嘆為觀止
作者: piolet (...)   2016-07-19 11:51:00
這版就一堆奇葩阿 少看點免得精神錯亂
作者: auditor (= =")   2016-07-19 11:53:00
某J 標準"女權"過度聲張下的產物 可悲可嘆
作者: Arthurseed (Arthur)   2016-07-19 11:57:00
你很正確,但會被桶XDDDD
作者: smpss93126 (路人甲XD)   2016-07-19 11:57:00
拜託護航者不要再回文了,都被樓主直接打臉打好腫,錯就是錯,不認錯只會更慘,紙包不住火的
作者: MotleyCrue (克魯小丑)   2016-07-19 11:57:00
你不要跟某族群解釋啦,哈哈哈哈
作者: umunya (うむ)   2016-07-19 11:58:00
講女權的真的懂女權嗎?不過推這篇
作者: treiss (獅子座女孩)   2016-07-19 11:58:00
我比較好奇,如果連懷孕都是被暴力威脅或是各種強迫手段導致不得不從,那請問為何要墮胎時,女方就會突然間有能力擺
作者: kendiv (SSBN)   2016-07-19 11:59:00
小秘密不行就改小確幸好了
作者: treiss (獅子座女孩)   2016-07-19 11:59:00
脫這些操控和威脅去做?不過這串看在我這個想懷孕懷不了的人眼裡,真的很諷刺就是了…囧
作者: Qe098149001 (蘭州燒餅)   2016-07-19 11:59:00
作者: somefatguy   2016-07-19 12:01:00
不想對方管就不要結婚,結婚為了分家產嗎
作者: x3692161 (倒ㄌㄩ)   2016-07-19 12:06:00
中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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