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tf426 (Ayn)
2016-07-19 01:59:47原文恕刪
先撇除外遇,我想討論的是一種情況
假如今天女生知道自己子宮有息肉,或肌瘤
這是已知的事實,但發現懷孕了
醫生也告知這樣懷孕生產會造成大出血的風險
於是女生想流掉,但男方身負長子壓力有非生不可的打算
於是就出現問題了,女方想墮男方不給墮
但風險是壓在女方身上,決定卻是兩人一起做?
實務上醫生是沒有裁量權的,這樣大家還會堅持雙方同意?
我知道應該有人會說這樣就離婚啊
我也希望問題真的有這麼簡單就好了...
當然還是要雙方同意啊 不過這情況下想法自然不同於一般簡單說真是這種情況身為老公的也會體貼為妻子設想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6-07-19 02:02:00既然是已知的事實 幹嘛不避孕
作者:
kenyun (中肯阿皮)
2016-07-19 02:03:00怕男方撿胚胎去驗DNA吧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6-07-19 02:03:00這種情況更多的是 女方想盡辦法保住胎兒
作者:
wtf426 (Ayn)
2016-07-19 02:03:00也或許是懷孕後才發現的 這樣呢?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6-07-19 02:05:00息肉 肌瘤 會增加風險 但其實也不是少見的孕期問題
作者:
evril (雪奈)
2016-07-19 02:06:00我覺得可以上法庭啊,如果身體真有問題,墮胎贏的機會也高
女版真的很愛講個案耶,根本就像雞蛋裡挑骨頭......還男方是長子有壓力,我的天啊,各種假設都出現了
作者:
misszozo (酒紅拿跟媽媽看政論節目e)
2016-07-19 02:08:00如果都這麼嚴重了男生還只在乎傳宗接代 還要想想是不是要繼續走下去吧
作者:
wtf426 (Ayn)
2016-07-19 02:09:00法律系的考試不也是這樣 給你一堆個案嗎XD
作者:
wtf426 (Ayn)
2016-07-19 02:10:00想表達的是 風險是女生承受的當然法律是適用多數人,但也是因有個案才需要法官不是嗎
"這樣大家還會堅持雙方同意?" 那就不要有預設立場
作者:
wtf426 (Ayn)
2016-07-19 02:11:00今天也不是要尋求法律援助,只是丟個情境給版友討論 如此而已可 那就改個用語 這樣大家怎麼看呢?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19 02:12:00這假設超爛,根本不合邏輯
作者:
Sutter (哈囉你好嗎)
2016-07-19 02:13:00這種情況婚前應該溝通過不生,現在男方反悔,恐怕也不用
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者。 法律上有規範到 不過實務執行請洽專人
作者:
goo1227 (goo)
2016-07-19 02:13:00這問題就是一方堅持要生一方堅持不生時怎麼辦啊
作者:
evril (雪奈)
2016-07-19 02:13:00女生有風險的前提所以你要墮胎的合理性就比人強啊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19 02:14:00女的不能生,如果男的一定要有後,那早該分
作者:
QBby (Q比先生說別人無知聽者)
2016-07-19 02:14:00你可以先去看看本串第一個回文D大貼的第三條好嗎
作者:
evril (雪奈)
2016-07-19 02:15:00所以給專業人士判定下墮胎還是會贏的
作者:
Mesenne (心火)
2016-07-19 02:15:00現實社會中沒有連老婆命都不顧的吧? 如果真的有 就離婚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19 02:16:00高風險還要懷孕?再把錯都推到男方?
作者:
evril (雪奈)
2016-07-19 02:16:00而且說實話真的堅持的話通常也是女性比較有主導權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19 02:17:00這一篇 很故意喔?
作者:
evril (雪奈)
2016-07-19 02:17:00畢竟孩子在自己身上,只是通常要這樣撕破臉就會先離了
作者:
fox377 (fox)
2016-07-19 02:18:00不過現實中也真的有寧願女方危險也要小孩的男人…
作者:
evril (雪奈)
2016-07-19 02:19:00男人不爽了不起離婚再找別人生就是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19 02:19:00女生高風險,不想懷孕,然後又懷孕然後剛好男生又一定要有小孩這篇的假設,我該說什麼呢?顆顆到底為什麼女生不想懷孕又會懷孕啊?是被強姦嗎?請先報警謝謝
作者:
obov (來噓蒼真)
2016-07-19 02:23:00我先假設人家是來開趴的
有錢就這個拿掉,之後靠試管去國外找代理孕母阿。沒錢?沒錢生個屁
這個可以自己來吧 不是有患有重大疾病得一個人申請墮胎嗎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6-07-19 02:35:00你這根本就是先射箭再畫靶阿XDDDDDDDDDDDDDD
作者: Solidsanke (生命何價) 2016-07-19 02:40:00
離婚
作者:
goo1227 (goo)
2016-07-19 02:46:00不然改成懷孕後發現有息肉或肌瘤
就算是樓主這樣假設的,男方也可以假設這樣可能女方會死且生不下來,那麼男方也可以因此決定要墮,可能不存在樓主想引導的問題。
作者: jim99952 (小焰) 2016-07-19 02:51:00
是不是女方生性懦弱到不行所以才無法拒絕懷孕,無法離婚,無法報警,還有明明前面只是說正常情況下男方有決定的權利而已…反正想讓人說男方沒有資格決定就是了嗎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16-07-19 03:10:00可以墮啊 用優保法第9條第三款健康理由墮不需要老公同意
作者:
q996786 (CYLin)
2016-07-19 03:26:00痾...這種危及生命的情況通常可以墮,請參考優生保健法
作者:
ben840619 (小小書僮 可笑可笑)
2016-07-19 04:26:00帶這什麼爛風向 好啦好啦女方可以自己決定一切 爽了沒
第一、已知有息肉為什麼不及早處理?第二、懷孕後才知道還是可以在週數小時手術處理。第三、一開始就不想生為什麼不溝通?為什麼要結婚?又為什麼不避孕?第四、你真的不想要對方又逼你,應該先考慮婚姻的去留。你提出的個案很神奇…
作者:
g007 (開心過每一天!)
2016-07-19 06:43:00用特例來護航通例,再扯法律考試都這樣,這種吃相真的很難看。
作者:
bobyhsu (專業收費代洗文章)
2016-07-19 06:47:00這也能扯 厲害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7-19 07:25:00應該是說風險接受度的問題
作者: mnvcxz (ya) 2016-07-19 07:43:00
!
作者:
schopan (去)
2016-07-19 08:31:00女板慣用邏輯 女生要生小孩所以不用當兵 明明一堆沒生重點是 不想生的人拿想生的來護航 身體健康的拿有風險女生來護航自己的議題 工具人用習慣了 也不在乎同為女人身負更多的風險 卻要為你們這些健康的背書
作者: donny75035 (9527) 2016-07-19 09:22:00
不避孕就要承擔後果 老師跟我說這叫責任感 啾咪0.<
作者:
wuleelee (wulee)
2016-07-19 09:28:00好
作者:
bbbing (無)
2016-07-19 09:29:00肥胖問題也常有人拿疾病來當理由,可是發問者又不是有病..
作者: acrystal (.......) 2016-07-19 09:40:00
長子有壓力知道女方無法生根本不會結婚
法律明訂,若懷孕或分娩足以招致生命危險或有害身體健康者, 是可自行決定墮胎的阿.我覺得合理,而且這是需要醫生來下診斷的.
作者: JayceYen (Jayce) 2016-07-19 11:28:00
這根本不用假設 你看原原po這麼快刪文就知道是作賊心虛絕對不是什麼家庭或健康因素 真有這種狀況的話鄉民會不支持她嗎? 一定罵她老公到臭頭啊 她何必刪文?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2016-07-19 12:10:00先撇除子宮肌瘤 你問這個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