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覺得,
一個人帶兩小孩(小的一歲多),
住在四代同堂大家庭的家庭主婦,
跟兄弟姐妹一樣都有給家用,
他的責任範圍有包含全家的家事+煮飯嗎?
1.沒有,顧好自己小家,
其他照顧長輩的及公共範圍應該兄弟妯娌一起分。
2.有,因為沒在工作,
理應將全家的家事做完。
主角是我妹妹,
但是我和他的觀念都是1,
但他老公家的觀念似乎是2,
因為這樣的日子還有半年,
其實我妹還能撐下去所以他除了抱怨也沒有想挑戰別人觀念的意思,
只是我自己在旁邊看,
覺得不公平的程度也太誇張,
妹妹婚前也是很強勢的女生,
沒想到結婚會改變這麼多…
跟同事聊同事也是覺得住一起總是要多忍耐,
所以很想知道是我的想法太自我還是大部分的人都這樣認為…
先說,我沒有要慫恿妹妹反抗,
他和老公已經有未來的規劃,
這情況是短期,
這是單純的討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