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一例一休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2 14:16:27
吵一例一休 或是 二例 的問題 都表示你們中了現在政府的轉移之計而已。
其實資方團體很誠實阿 他們表態就是 他們要的就是
1.砍七天假 2.加班時數增加 3.加班費再改低
所以政府拋了一個 一例一休很有彈性 可以讓想賺錢的勞工加班多賺錢
然後幾乎都在閃躲 砍七天勞工國定假日的問題
假如政府推 一例一休 這政策是真的為了滿足部份勞工想要多賺加班費
那政府就更不該砍這七天國定假日 因為這七天國定假日對這些需要加班的勞工來講
他們如果出勤工作的 是依法可以領加倍的工資的 但是政府嘴巴說要滿足勞工想賺錢
卻砍七天國定假日 讓他們領不到這七天出勤的加倍薪資 不是自相矛盾嗎
所以事實就是,政府只是因為工商團體逼迫要趕在九二八之前要砍七天國定假日而已
現在很多人對這七天被恢復的國定假日無感 那是因為很多人很久沒放過了
只要今年九二八 真的給多數勞工放到了以後 大家就會知道 原來這七天我們本來
就是可以放的假阿 這時候老闆要你那幾天上班就必須給你加班費 不然就要給你放假
變成影響你自身權益的時候 政府要勞工談 到底要一例一休 還是 兩例的時候
那就是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囉 這也是為什麼林全不斷下令一定要在九二八前通過立法的
原因,因為只要讓勞工真的放到九二八了,讓多數勞工有了感覺,你覺得要再砍假簡單嗎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6-07-22 14:24:00
作者: LEBR0NJAMES6   2016-07-22 14:39:00
顏色對了 被砍七天假也是乖乖吞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7-22 14:44:00
可是那七天很雞肋,依現行法只有週休一日的人才能主張砍不砍那七天我無感,但支持降低工時+增加特休+加強勞檢以及處罰,不依法給付加班費就開罰,覺得這樣才最實際目前最大的問題是政府遲遲不敢嚴格勞檢+重罰違法企業我當然知道現在單週40小時,問題就是有人一天工作不到8H
作者: yukiyeh (肋骨痛)   2016-07-22 14:49:00
這只是假議題,重點是勞檢跟如何重罰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7-22 14:50:00
而且這跟單週幾小時其實沒有太大關係,只要雇主主張星期六是加班,星期六那天只要多給0.33和0.67就好然後我也不覺得這算啥籌碼,除非現在改規定全體勞工一律適用國定假日上班就要給加班費或補休我每天準時下班,每天工時7.5小時,週休二日,那七天對我就是沒用,特休才是重點,吵那七天不如吵增加特休我才覺得你以為拿那七天就可以談換特休才可笑哩XD一個不是所有勞工都一體適用的假本來就莫名其妙我沒有支持砍七天,只是覺得根本放錯重點最重要的降低工時+增加特休+加強勞檢&處罰不爭,吵一例一休+砍七天假,根本沒打到痛點,不受影響的人也覺得你們的主張沒什麼實益哈哈,縮減工時=一週兩例?光看這點就知道甭再跟你說啥哦,對了,砍那七天事實上也跟縮減工時無關勞基法單週40小時規定不改,給你一週三例還是一樣累啦要改也是改勞基法第30條,怎麼會捨近求遠去改第36條我都懷疑現在把焦點全放在一例一休和砍七天的人是不是收了資方好處,來打混戰的,要改善勞動權益,就我上面說的那幾點而已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6-07-22 15:17:00
砍假很不爽,但那幾個假的名目也真的很爛
作者: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6-07-22 15:33:00
推!幫高調! 七天假是重點!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7-22 15:35:00
呵呵,隨便你吧根本牛頭不對馬嘴,我講的是第40條你在講哪一條不對啊,根本亂扯,我回去看我的文章,明明講的是星期六上班才不是加班在現行法單週40小時的情況,雇主絕對可以合法把工時分配到六天,你不能不同意加班上班搞不清楚、以為週休二例就是降低工時...算了,跟你講事實根本浪費時間現在還在吵這個的,真的要嘛是資方打手要嘛就是狀況外
作者: HXCUKB (sakura)   2016-07-22 16:16:00
何不讓18歲以上的勞工投票表決呢 囧
作者: cindy1120 (111)   2016-07-22 16:49:00
推妳~七天差很多好嗎
作者: Xray2002 (不婚 = 不昏)   2016-07-22 17:04:00
紀念日本來就不是國定假日....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妳假放的多,問題是慣老闆一樣不加薪啊妳工時減少了沒錯,問題是收入呢?現在的勞基法都一堆不遵守了,給妳七天真能放到?勞檢跟罰則才是重點啊!連現在的勞基法都罰不怕了還真的天真以為要到這七天跟兩例就贏了?哈哈
作者: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6-07-22 17:21:00
樓上是覺得反正老闆都違法了,不如幫他們把法條改到不會違法這樣嗎...?七天假真的差很多,希望至少拖過9/28,讓民眾感覺一下把單週調到40小時又有七天的狀況到底是如何。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6-07-22 18:09:00
七天假不是更早之前就有但書因為周休二日,工時挪移所以取消嗎?所以公務員這種週休二日的,一直都沒有放七天假阿那現在把工時改成單周40小時, 減少的時數就是拿七天假來補. 本來的目的就是想落實周休二日.但是後來發現周休二日難以落實,加上有些老闆用時數分攤的方式,讓員工上六天班, 加上加班不休假的問題.所以才會出現二例,或一例一休.倒過來說,其實本來就可以透過工時安排,讓勞工周六上班. 不過要放七天假.所以如果單周四十小時(縮短工時) 再加上七天假. 福利就比公務員還要好了. 這本來就不是政策的方向阿.直白地說,現在要兩例又要七天假的意思是,要跟公務員一樣周休二日,一樣的工時 但是還要比他們多放七天假.
作者: yolanna (Totally Ariel)   2016-07-22 18:59:00
樓上,勞工的特休及其他休假方式比公務員少很多,若勞工特休也跟公務員一樣,砍七天假才真正合理。
作者: lword (Ali)   2016-07-22 22:05:00
降低工時有差嗎 責任制謝謝
作者: sam125502000 (媽媽叫我去台科大)   2016-07-23 12:23:00
推 七天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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