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麼多男生無法接受墮胎啊

作者: recscy (央金)   2016-07-28 10:48:54
當女性說不想承擔未婚懷孕的風險而拒絕婚前性行為時,
總是有男性跳出來說因噎廢食有病~
但是在台灣,
未婚懷孕的巨大風險是由女性一力負擔的,
男方只享受,不用承擔責任,當然說的很容易。
如果讓男性也分攤懷孕風險,
像是發生關係之前,男方先支付女方一筆生育保證金,
比方說100萬,若是沒有懷孕才退還。
男性肯定會多考慮一點,防護做好一點了。
外國有的國家有同居法等等,
對未婚懷孕的女性較有保障,
即使男女沒結婚,
懷孕了男方照樣得付錢養。
甚至像下面新聞裡這種女方故意偷精懷孕的,
男方照樣得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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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自然? 女「含精」懷孕產子
2014年02月06日07:38
美國網路作家布萊德斯(Lincoln Anthony Blades)近日在網路分享一則故事,他指出有一
名女子「含精」懷孕生子,她之後告上法院,向孩子的生父要求撫養金,最後法院判准。
據《UPTOWN》網站報導,布萊德斯指出,數年前一名女醫師艾隆絲(Sharon Irons)打官司
,表示自己曾和一名家庭醫師菲利普斯(Richard Phillips)口交。在口交過程中,菲利普
斯射精在艾隆絲口中,而艾隆絲先將精液含在口內,再將精液吐進試管內,最後再將精液
植入體內,讓自己懷孕。
艾隆絲成功誕下一子後,向菲利普斯索取撫養費,並告上法院。菲利普斯向法官稱,自己
的精子「被偷了」,但法官說:「不,這是你給艾隆絲的禮物。」最後菲利普斯被判每個
月必須支付800美元(約新台幣24000元)的撫養費。(施旖婕/綜合外電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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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性的保障還差的遠呢~
作者: jj1379746 (充電五分鐘,通話兩小時)   2016-07-28 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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