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現在講父權已經蠻過時的了
不是說父權的想法不存在,而是父權只不過是選項之一了.
這樣說好了,如果今天有個男子,他想找一個居家的女性對象.
我們要說他這是父權想法,還是這是他個人的理想擇偶對象?
倒過來說,今天有個女子就想當全職家管,
這要說是父權遺毒,還是她的人生規劃?
在這相比以往多元又進步的現在,理當理解不同想法的存在.
你覺得這個人古板又大男人. 或是你覺得這新時代女生不會燒飯.
那換一個對象不就好了?
而當有一群相同想法的人,認為女生就應該怎樣,或認為男性就應該怎樣.
這要說是這群人的自由,還是對他人的壓迫?
你無法展現自己的個性,或是你的個性不被這群人喜歡.
就要因此說這群人迫害自己嗎?
那如果這群人今天喜好換了一種. 是不是變成原本想法的那一方變成受迫者了?
衝突一直是在於自助餐的這件事.
比方說,男人賺得不夠,女方也在外工作. 結果卻要女生包辦家務.
或是,女生不願意工作,卻也覺得家務要男方共同分擔.
這本來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可是當拿女權或是父權來為此解套.
自然會被說是自助餐.
可是事實上,這根本不需要牽扯到父權的問題.
因為這就是分工不公平而已啊.
我覺得當一個婚姻中,男方拿父權當理由來跟女方說妳應該要如何如何.
或是當女方拿父權/女權當理由來跟男方說你應該要如何如何時
實在應該挑明了說,這無關父權/女權,
而是你這個人的想法就是想要如此.
那麼我有沒有必要配合你,或是我想不想要配合你,那其實是由我來決定.
而當你不能決定的時候.
也要想一想,那是不是他人的自由範圍.
好比當女生認為男生應該要有房的時候
你可以不爽,認為這女的自己又沒多有錢,憑什麼?
你可以不甩這種女生,你可以表達她開出的條件不公平.
也一定很多人認同這樣不公平.
但不能否認的是,她有選擇理想對象的權利.
憑什麼,或是她能不能如願,那是她要煩惱的事.
而這些談論就不能以多元想法/個人意見來論述.
而一定要統括在父權之下嗎?
事實上就是有人受了委屈,又無法改變.
就把問題推給了父權.
但根本不是眾異性或是父/女權對不起你.
而是你遇到了一個爛人.
就算沒有父權,還是有人想當公主,想當沙豬,想當少爺阿.
就算沒有父權,還是有人會開出不公平的條件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