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之銘言:
: 男PTT徵女夜遊且同意過夜 最後仍挨告?
: 2016-07-29 19:22 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 姚姓男子日前上BBS站批踢踢徵求女性夜遊,一名女子同意前往後,姚又提議一起過夜
;
: 兩人到旅館,姚撫摸、親吻女子,用手指插入對方下體,並要求女子口交,但遭到拒絕
。
: 後來姚要求女子負擔一半住宿費用,遭到對方提告妨害性自主罪嫌,新北地檢署今天處
分
: 不起訴。
: 28歲姚姓男子去年12月19日在批踢踢網站徵求女性一起看夜景,一名女子寄站內訊息給
他
: ,兩人聊沒多久,就交換LINE帳號,相談甚歡;出遊看夜景時,姚又詢問當晚要不要一
起
: 過夜,獲得女子同意。
: 兩人前往新北市三重區一間大旅社辦理住宿,先在房間內看電視、聊天,後來姚逐漸靠
近
: 女子擁抱、親吻、撫摸身體;他脫下女子衣服,撫摸胸部、下體,最後將手指插入陰道
,
: 過程約10分鐘,接著他再問女子是否要幫他口交。
: 事後女子指控,她承認在姚詢問是否同意口交前,所有過程都有經過她同意;但她拒絕
幫
: 姚口交後,姚便強行將下體侵入她的嘴巴,再將她強逼到牆角,扳開雙腿強制性交,在
她
: 不斷抗拒下,姚才停止。
: 檢警調查,旅社服務人員證稱女子下樓後,並沒有慌張、也沒有哭泣,只是請求幫忙報
警
: ;警方進入房間,發現拖鞋、棉被、浴室、保險套、衛生紙都沒有使用,床鋪、床單沒
有
: 凌亂情況,女子神情自若,看不出來有懼怕、創傷症候群等現象。
: 姚姓男子供稱,前面過程如同女子所說,但女子拒絕幫他口交後,他就到旁邊吃東西,
絕
: 無強迫、沒有強制性交;他見女子要離開,順口詢問對方是否願意負擔房間住宿費350
元
: ,女子丟下500元就走了。
: 檢方調查,經採集女子衣褲、身體、胸部、下體檢體檢驗,僅在頸部、胸部驗出姚姓男
子
: 的唾液DNA反應,其他均無反應;加上現場並未發現姚有強制性交的跡證,女子也承認
原
: 本同意親吻、愛撫,難以認定姚有強制性交行為,認定罪嫌不足。
: http://udn.com/news/story/2/1861200
: 心得:網路交友要慎重,盡可能不要違反對方的意願與自主權
: 不知板上的大家看法如何,對於網路交友又有什麼樣的想法呢?
: 可以討論看看,聽聽大家的想法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
PTT下面的意見不外乎
男生覺得
女生沒品,要付錢就告性侵
或是被男友發現,就告性侵
女生不外乎就是
這明明是約會強暴好嗎?
只是罪證不足而已
我承認是不是約會強暴只有上帝
才知道
但是每次看到這種事後被檢察官或
法院亂告性侵的
幾乎都只有女告男!
如果有男亂告女性侵的例子
麻煩找給我,謝謝~
就跟嫌豬手事件簿一樣
是男生就先被冠標籤
覺得女生沒事不會告你性騷擾
然後那些亂告性侵的
好像也沒受到啥處罰==
有些人說
誰叫你要約炮
約炮風險要自負阿
拜託,這種言論根本就是
典型的檢討受害者
他被亂告已經很可憐了
還要檢討他
這跟說女生穿太露所以被性侵的
沙豬
有啥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