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6-08-03 21:42:35違規人員:pandakill (多人違規詳見列表)
違反項目:板規1+4
文章代碼:#1NeAMRhv
裁決結果:44d(刪文)
作者:
adrienJPFR (☆ princess de U文 ☆)
2016-08-03 21:46:00匯不了版務就滾吧回
作者: cyw8553 (氣球~高飛~ 氣球~好美~) 2016-08-03 21:48:00
狂
雪雪我愛妳 (* ̄▽ ̄)/‧★*"`'*-.,_,.-*'`"*-.,_☆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8-03 21:53:00放我出去 狼我出去 ㄈㄤㄨㄛㄉㄚㄒㄧㄤ咦 我推文在推什麼QQ
作者:
omare (不哭不哭 給你秀秀)
2016-08-03 21:57:00....
作者:
s4sosad (aaa5566)
2016-08-03 22:00:00感謝幫忙整理經典語錄,下次我就知道要回什麼了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6-08-03 22:04:00針對新聞內容評論新聞主角很婊也可以檢舉可以桶,檢舉的人和水桶的人被踩到的痛處到底是多痛XD
不懂板規一為什麼要保護一個劈腿兼誣指他人性侵的女生就好像在一個殺人案件的新聞下,水桶謾罵犯人的推文一樣
作者:
mxr 2016-08-03 22:11:00幫好男友QQ 女友的剋星是玩咖不是好男
要罵人 指名罵不指名就吃板一,不過指名也可能吃板一
作者:
c80352 (諳語)
2016-08-03 22:22:00ya
sheep那個是罵到誰? 不要做到版主還這麼玻璃心
那我現在說Taiwan pig is juicy 你是不是也要桶我?
作者:
fuhu66 (⊙)(⊙)
2016-08-03 22:30:00現在說噁心怎麼就出事了呢? 對了你板務是要不要回阿對了,判180天以上是不是要多名版主決定呢,累犯就不用喔?
先道個歉好惹,對不起我的檢舉違反您想當豬的意願QQ
作者:
BATTLAX (普利司通)
2016-08-03 22:58:00台男很噁心不是版主認證的嗎??????之前不是有一篇什麼 未達標準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08-03 23:01:00不錯不錯,不愧是神教吉祥物守護者
台男噁心板規二地圖炮未達標 但符合板七引發族群紛爭囉
作者:
BATTLAX (普利司通)
2016-08-03 23:11:00感謝樓上解釋
這不是隔空水桶 而是推文多則違反板規 由轉文者慨括承受
上半部的推文是另一板的沒桶他們 帳算轉文者的下半部的推文是在女板推文的 違規者桶
作者:
kiga4ni (中痛好酸林)
2016-08-03 23:21:00板規4 7d 末刪原推文 文組連字都打不好zz
不是規矩啦 只是建議而已因為指名人人身攻擊只有當事人能檢舉 沒檢舉你就沒事而地圖炮人身攻擊是大家都能檢舉 被檢舉機率大幅增加
被桶的也不乏單指該女的啊~還不是被桶~還是你要拗該女私信有檢舉喔~嘿嘿
"法院認證母豬一隻"不然是哪隻~"就是在說你"你怎麼就知道是在說你了
不是我桶的 怪我嘍~如果你不滿意 可以去申訴 或去信詢問板主由板主解釋
能跟你好好溝通也是我錯誤的期待 你就不能好好說話嗎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08-03 23:36:00感覺是仗著小組沒專人管,又可以不理會申訴而亂判
作者: KimSoHyon (Cheeky GoGo) 2016-08-03 23:39:00
看到一隻id我才想到我忘了補檢舉 科科
根據我上次板'誤'的結果,指名罵禁字有50%水桶;不指名罵則是100%水桶
對囉~差不多嘛~所以就是板主自由心證,而非明訂的~包括單數的台灣豬、回收這個概念等等~都禁都禁
明訂有明訂的困擾,像諧音缺字變形,訂下來才是文字獄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08-04 00:00:00台灣現在吃的豬肉應該都是台灣豬吧....
其實這個個案最大的問題就是,只因為新聞主角為女性,
台灣應該是以板2才對,沒道理罵中國水桶台灣pass
搶匪、殺人犯、政治犯,就因為她是女的,所以板規一罵不得
這個案子喔...我是覺得太晚處理了,結果一堆人被釣上岸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08-04 00:03:00痾....沒說豬的英文是pig啊,單純看到台灣豬就想到豬肉
不會啊,罵蔡英文爛總統就不會有事他用英文被桶R但是你用淹大水理論一定被桶儘量不要用涉及歧視的語言吧,言盡於此。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08-04 00:06:00突然好想吃雪花豬喔.....
歧視用語喔~用在這個女的身上很適當吧~說蔡當總統淹大水和罵一個汙指他人性侵的女人母豬有一樣??Y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08-04 00:08:00台灣好像每個總統上任都有遇到淹大水耶.....
所以我才說,如果有個殺人犯是女的即使他殺人是事實,也罵不得囉~反正只要是女生,不論事實與否,就是板規一這樣?
一個女的殺人犯你可以罵他殺人兇手啊,沒人性啊這有問題?為什麼你會覺得罵中性的詞會中版規一?再多想想吧,該睡了,晚安。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08-04 00:16:00我個人是覺得不能直接以動物或牲畜來辱罵他人喇
沒人性為什麼是中性詞?我莫名其妙說你沒人性和說殺人兇手沒人性有一樣~那你有沒有想過回收哪裡不中性了?說穿了你的標準只不過被女板制約罷了~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08-04 00:21:00回收有物化之嫌,但也的確符合文字獄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6-08-04 00:25:00科科
而這些標準怎麼來的,沒錯~就是歷屆版主的判決,歷屆版主有誰??喔~有討好女板友好約跑的~後來來隻鼻子比較
長的~有小祕密的~有就是在說你的~就是這些人建立出你現在認為的標準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08-04 00:30:00student您也不用太悲憤啦,什麼樣的推文與文章,自然會去戳到符合評論議題的人事物,檢舉區也算變相的現形鏡惹
殺人兇手是女的 如果你罵 台女都這樣啊不意外,為了錢就會被桶摟他是個爛人 跟他性別性向有何關係?你牽扯不清,不就是群嘲嗎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8-04 10:20:00我說最基本想討論可以看清楚一點嗎 有點無奈。每次看到這種人 就覺得非常無奈。
對啊~那為什麼回收符合版規一的適用範圍~誰教妳的不就是前幾任版主嗎?然後在你腦裡就變成規則啦~"回收"啊啊啊~讓女性不舒服~板規一這樣就像有些激進份子也會把"小祕密"適用板規一啊~問題合理嗎?自己想想~你舉例的"沒人性"又為何不會是用板規一(不是禁語)?誰教你的?你既然覺得罵一個殺人兇手沒人性是"中性",不會觸犯板規,那為何罵一個汙指他人性侵的女人就會呢仔細去想想為何罵特定某個女殺人犯不會造成女板友不舒服;而罵某個特定劈腿兼誣指性侵女,會讓女板友不舒服吧~
= = 你有看過我挺回收跟小祕密嗎...?還有,原文(阿 應該被刪了)罵那個女生的,絕對比被桶的多很多,阿為什麼他們沒被桶? 他們做的,不就是跟你所說的"而罵某個特定劈腿兼誣指性侵女" 一樣阿你要不要想想 被桶 跟 沒被桶 差在哪?我覺得,你不要把自己陷入"我罵女生就一定會被水桶"這種思維中~
可是這篇就有一個是回收被桶耶~我沒認為罵女生就一定會被水桶~而是罵一個名副其實的事實為何要被用讓女性不舒服的板規一桶想想我今天罵一個正常人"全世界最禿的垃圾"和罵邱毅的差別所以我才說囉~如果鄭捷、王景玉是女生,是不是罵他垃圾要被用板規一桶?當時多少人罵兇手人渣、垃圾、廢物,所以如果兇手是女的,這些推文也要被水桶囉
如果像你說的,罵鄭垃圾並不會被桶,但是罵他PU又亂殺人之類的才有機會(僅回一個例子)舉個例子,
#1NcqXp5M,一樣是罵女性 f****6: 這女的有問題 w****w: 這女的有病 k******5: 噁心欸這台女這些 並沒有因此吃水桶(阿是不排除沒人檢舉?)或是
#1NbGJMoy A***17: 陳沂就腦X啊pc***g: 滾回澳洲,垃圾政二代
恩~我不懂罵鄭垃圾不會桶,罵他亂殺人會是什麼原因?
不過,s***55: 母豬代言人無誤 經檢舉應該會入桶
你可能有你自己的一套想法~但以我來說我根本不會試圖找出版主們的標準,因為應該沒這種東西,我只是依照我
認為合理的想法來解讀~這個例子很明顯就是有一個不檢
點的女性被罵,然後罵的要被桶就這樣~所以我才說如果鄭捷是女生,那桶一片了
罵他有很多種罵法是不會被桶的我舉那個例子,是PU的關係跟亂殺人扯不上邊
那這女的婊子有什麼問題??劈腿兼誣指他人性侵耶~還不夠惡劣啊
為什麼罵鄭捷垃圾是中立字眼,罵該女婊子不是,你該去
文中的人物去罵某種程度只不過是陳述事實吧訟棍為什麼要劈腿?
有點說錯,婊子是指以性行為直接跟對方交易金錢者這個案子,不是罵那女生劈腿,是罵那女生有得吃也要伸手拿。
被桶的人罵什麼你還能幫他決定??看完新聞為何不能罵他劈腿~
可以罵阿,為什麼不能罵? 只是罵之前,思考一下用語阿
再說你婊子的定義哪裡查的~你現在是想解釋成婊子不能忠實陳述該女的行徑這樣?所以符合被桶要件??
婊子 俗稱賣淫的妓女。《警世通言.卷一五.金令史美婢到也不是,誰要說什麼我管不著,只是在回答你的疑問
依我對板主的了解,應該是把婊子 直接當做禁詞使用,
就跟我之前提的板務一樣,一個三字經有的板主會當禁詞有的則是認定是用來人身攻擊用語,明顯這案子是前者。
所以這個禁語就是板主自由心證嘛~這就是我說的問題啊
恩~ 或者是把板主逼下來,換另一個板主上,然後標準跟著那個板主走~
噗~叫你沒地圖泡別亂桶你扯到換版主XD那都不用討論啦
問題是我不是板主阿... 阿左上角的那兩個你覺得他認同你的說法可能性有多高,你又不是不知道 XD
我不care~我認為對的事就說~玩個PTT還搞到要為了版主換個腦袋~也太卑微了吧
恩,不過雖然有點過份,我還是覺得,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是明智的做法....最近組務有個不錯看的案子,別板的因為不滿意板規,所以去踩了板規,然後就上組務申訴了可以去看看這個例子,應該會更有感想吧 :)
有啊~我之前有做過類似的啊~翻車魚桶了我180天啊反正對於奇怪的判決,我覺得都應該要被討論啊~簡單說如果這樣成立,那要桶人太簡單了~找KMT或是惡名昭彰的女性人物的新聞出來~有人罵就可以桶啦(但是應該檢舉不會過,因為我知道這標準根本是浮動的,只會在牽扯到特殊女性行為時發動)而癥結點就在於,牽涉到特殊女性行為時的謾罵就會被桶這點到底合不合理(該行為確實存在的情況下)我認為不合理,你認為避開就好,大概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