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 每次談到這個議題 許多人都同意以下三個假設
一、 父權存在
二、 父權是負面的
三、 父權可以打倒
可是如果假設錯誤 再怎麼討論都沒有意義 所以讓我們來檢查一下
一、 父權是否存在? 何謂父權?
女性主義說的父權 和傳統的定義有些不同
我在這裡把父權分為兩種 法定父權 和 價值觀父權
法定父權 是以歧視性的法律造成性別不平等
如在沙烏地阿拉伯 法律規定 女性沒有男性監護人陪同 不得出門
在台灣 法定父權像是 兵役制度 和 婦女參政保障名額(憲法第134條)
價值觀父權 是因為每個人分別的價值觀 累加之後在社會上造成的性別不平等
比如說 公主 大男人 性別刻板印象 分家產不公平 等等
我想在台灣 女性主義的主要敵人 應該是價值觀父權
問題是 一個社會的價值觀 不像法律有明文規定 該如何測量?
女性主義者 經常使用以下三項統計數據 來支持「父權存在」的論點
1. 薪資差異
「同工不同酬」 大概是近年大家最耳熟能詳的女權口號
在台灣 女性的平均薪資 為男性平均薪資的83% 這是事實
但性別平等 難道代表男女薪資要相同嗎?
舉個極端的例子 男籃球員賺的比女籃球員多 是社會價值還是生理差異?
我相信多數人 都不樂見職場上有性別歧視
但女性少了的17% 究竟有多少是不合理的?
另外 什麼系統可以最小化這些不合理?
https://youtu.be/hsIpQ7YguGE
2. 性暴力
統計顯示 受性暴力影響的女性數目 大於男性
除了暴力本身 社會大眾對被害人的反應也是女性主義討論的重點
檢討被害人 懷疑被害人 都被視為父權壓迫女性的手段
常常聽到有人說 被害人沒有錯 應該檢討犯人 不應該檢討被害人
我不同意 因為「錯」在誰身上 已經用刑法決定了
檢討一個案例 不是為了道德批判 是為了從中學到東西
在深夜獨自走暗巷 在公共場所喝得爛醉 是不安全的行為 不分男女
與其說是檢討被害人 不如說是教其他人如何保護自己 以降低未來發生的機會
至於懷疑被害人
無罪推定 是法律的基本原則之一
當一個人被指控犯罪 如果我們不懷疑 那就必須認定他有罪
這種未審先判的思想 近年來在美國各大學造成許多問題
https://youtu.be/TZrzCAuiw7w
3. 政治權力
大多數國家 政治人物以男性居多 女性主義者認為這是父權的展現
在台灣 女性和男性都是一人一票 選舉的結果卻男大於女 為什麼?
105年的區域立委選舉 當選者男性占68.4% 看似不公平 但參選者男性卻占了74.8%
這顯示 投票的人們並沒有重男輕女的問題 女立委比較少 是因為參選的女性較少
若把從政看作一種職業選擇 難道工程師男多於女不公平 老師女多於男也不公平
再說 選太多男立委對女性不利 選太多女立委對男性不利 這套理論到底從何而來
如果有其他評估父權的標準 也歡迎大家提出
我們要先定義父權 才能問下一個問題 父權是好是壞? 相對於什麼?
下回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