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女權的流派蠻多的
不同流派的核心理論甚至可能會彼此衝突 水火不容
所以不同的女性主義者彼此互看不爽也是蠻常見的一件事
不過我相信不管什麼流派的女性主義者都會同意
父權是確實實存在的
如果取用你的論述脈絡
把父權大致上區分為 法定父權 和 價值觀父權
在台灣來講 女權主要想打倒價值觀父權
所以目前台灣女權面臨很大的困境
因為制度上的問題在"表面上"大多解決了
剩下的問題都是很"大"的 難以解決的問題
以你提到的男女薪資差異 同工不同酬的問題
背後的因素可能是:
雇主對女性的偏見刻板印象, 職場對婦女二度就業的不友善, 女性無法取得公平機會,
社會文化對女性的經濟宰制.....等不同因素造成的
你說這要怎麼解決?
他無法像投票權一樣 女性沒有投票權? 那就給你投票權就解決啦
這類型的價值觀父權 背後往往涵蓋巨大複雜脈絡 無法輕易拆解
最慘的是 當你試圖解決此類問題 還會受到父權的攻擊
例如: 台灣女權已經亞洲最高啦 還要要求什麼?
(其實會說這些話的人還蠻好笑的
他們怎麼沒想過 為什麼沒有人在排名男權只有排名女權
因為不管哪裡男權都很高阿XD)
※ 引述《pqoiwe1994 (pqoiwe1994)》之銘言:
: 2. 性暴力
: 統計顯示 受性暴力影響的女性數目 大於男性
: 除了暴力本身 社會大眾對被害人的反應也是女性主義討論的重點
: 檢討被害人 懷疑被害人 都被視為父權壓迫女性的手段
: 常常聽到有人說 被害人沒有錯 應該檢討犯人 不應該檢討被害人
: 我不同意 因為「錯」在誰身上 已經用刑法決定了
: 檢討一個案例 不是為了道德批判 是為了從中學到東西
: 在深夜獨自走暗巷 在公共場所喝得爛醉 是不安全的行為 不分男女
: 與其說是檢討被害人 不如說是教其他人如何保護自己 以降低未來發生的機會
: 至於懷疑被害人
: 無罪推定 是法律的基本原則之一
: 當一個人被指控犯罪 如果我們不懷疑 那就必須認定他有罪
: 這種未審先判的思想 近年來在美國各大學造成許多問題
: https://youtu.be/TZrzCAuiw7w
簡單回一下這邊
檢討被害者 其實是一種變相鼓勵加害者機制
當檢討受害者的風氣流行
社會價值觀便會把受害者區分為 好受害者 和 壞受害者
這會使只有"好受害者"值得我們同情 並且說服我們覺得"壞受害者"是活該
也會驅使人們去加害那些不遵守規範 不符合我們想像的"壞受害者"
例如在一個保守社會 女性穿著暴露被強暴了 他可能被認為是活該
強姦犯可能也不認為自己有錯 因為是他自己穿成這樣勾引我的
僅僅因為這個女性不符合社會對女性的純潔想像 他被加害的合理性就被擴大了
你說這只是為了教其他人如何保護自己? 真的是這樣嗎?
事實上我們看那些
越愛"教女生保護自己的"國家 不要穿著暴露 不要拋頭露面
往往女性受到的風險越大 例:印度 沙烏地阿拉伯 葉門 伊朗......
面對這這些問題的解決方式從來就不是去檢討 規範 限制被害人
而是讓加害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並建立大眾正確的法治觀
: 3. 政治權力
: 大多數國家 政治人物以男性居多 女性主義者認為這是父權的展現
: 在台灣 女性和男性都是一人一票 選舉的結果卻男大於女 為什麼?
: 105年的區域立委選舉 當選者男性占68.4% 看似不公平 但參選者男性卻占了74.8%
: 這顯示 投票的人們並沒有重男輕女的問題 女立委比較少 是因為參選的女性較少
: 若把從政看作一種職業選擇 難道工程師男多於女不公平 老師女多於男也不公平
: 再說 選太多男立委對女性不利 選太多女立委對男性不利 這套理論到底從何而來
: 如果有其他評估父權的標準 也歡迎大家提出
: 我們要先定義父權 才能問下一個問題 父權是好是壞? 相對於什麼?
: 下回待續
父權相關的例子還有不少
以八卦版的言論可以發現 他們更傾向於把個人過錯歸咎於整個女性
更容易放大女的性別 檢討整個女性族群
還有整體社會文化對女性的"性宰制"
簡單說就是社會對於女性性自主的極度不友善
還有容易把男性視為性的主體(所以女性相對成了被動 被宰制的一方)
這些要講都還可以講很多
但就同我上面提到的 這些都屬於"大"問題
很難直接從法規上改善
只有整體社會的性別智商提高才會有比較明顯的進步
這也是台灣(或者世界)女權面臨的巨大挑戰
而且女權又被嚴重汙名化
進步之路可以說遙遙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