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有記者來抄這篇了
被客訴「嘆氣」罰1千 櫃姐:連喘口氣的權利都沒有?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792011
大家快分享幫高調
讓親朋友好友看看百貨公司跟奧客秀下限的程度
還有服務業可以卑微到這地步
※ 引述《sociaobella (棉花糖三明治)》之銘言:
: 我需要大家的幫忙
: 我在百貨公司裡的書店上班
: 前幾天上班的時候
: 因為撿了ㄧ疊被亂丟的童書 很沉很重
: 所以放下的時候鬆了一口氣
: 被旁邊很有事的客人去客訴我嘆氣
: 服務態度不佳
: 問題是我從頭到尾都沒和他有接觸
: 我覺得我很冤枉
: 難道連喘口氣的權利都沒有了嗎
: 然後百貨就要我寫悔過書
: 樓管說悔過書寫的好就有可能不罰錢
: 但寫的不好就是1000元
: 然後又拿這張要我簽名
: http://i.imgur.com/rOPSiyB.jpg
: 說這張要和悔過書ㄧ起交
: 我的問題是
: 這張該不該簽
: 我不簽是因為有可能不用罰
: 簽下去就等於我同意要罰1000
: 如果悔過書有可能左右罰錢
: 那為什麼要先簽呢
: 簽下去就站不住腳了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