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性不用當兵是性別歧視,女性主義者為什麼不爭取義務役」
這個邏輯最近已經應用到:「新加坡女性不用受鞭刑是一種性別歧
視,女性為什麼不爭取被鞭刑的權力」了嗎?
首先我們要先釐清義務役與鞭刑是否為一種合理的制度,我認為兩
者皆否,如果是一個合理的制度,例如過去認為丈夫應該負擔全部
家計,改為夫妻皆應該分攤家計,我想並沒有人會反對。父權並不
表示男性不會受害,「遇到危險時男人要站出來保護婦幼」是對女
性勇氣與能力的歧視,也是對男性的壓迫,但是站在平等的角度應
該是「沒有人應該被強迫站在前線,讓勇敢且自願的人出來」,所
以不論男性女性都不該被強迫出線,因此並不是「所以女性也有站
在前面的義務」
新加坡作為一個威權又家父長色彩濃厚國家,鞭刑就是該制度下誕
生的不合理產物,因為邏輯是一樣的所以下面我用兵役制度來類比
鞭刑制度
關於兵役女性主義者的立場簡單分三種:
(A)反對任何人包含男性被國家強制徵兵
(B)全面徵兵制(但前制作業是消弭社會性別偏見與改造軍隊
男性中心文化與弊端如北歐)
(C)反對軍隊存在故不支持任何兵役(簡單的來說就是反戰)
持(A)立場的人很常被嘴說那女性主義者怎麼沒有把主力放在幫助
男性免除義務役的國家剝削,但這非常超義務,因為:
1.那女性主義者在幫助受暴婦女的時候你們在哪裡?爭取懷孕
不被迫離職的時候你們在哪裡?爭取修改老舊且不平等的法
律的時候你們在哪裡?婦女團體成立男性受暴中心的時候你
們在哪裡?
除了逞口舌之快,讓我們放下這種沒有意義與建設性的低階
反駁好嗎?
若要打著「不分性別都是人權」的大旗,也請試想今天本國
勞權運動對移工勞權運動說:「本國勞工的勞權也受侵害,
你們怎麼不先來做本國勞權?」就知道這種指控有多沒意義
2.男性解放與女性解放一樣,終究需要受害主體自主覺醒與組
織,盟友可以支援但不可能成為運動主體,男性需要勇於說
出自己的受害經驗、培養性別意識承認受害,而不是「為什
麼女性沒有跟我一起受害,女權自助餐喇!」
男性受害男性不站起來反抗,反而是要求女性主義者放下自
己的議題先做男性解放?
3.如果你出於愛國心切、國防考量或直觀式的平等觀支持全面
徵兵制的立場(B),那拜託投身倡議,最好說服(A)跟
(C)立場的人拉攏更多盟友
最後回到父權的問題,根據台灣大法官釋憲的結果,他們認為女性不
用當兵確實是基於父權保守的觀點,是一種對女性能力的歧視,將女
性視為較弱的個體,我猜新加坡也是類似考量。但是一來國家並沒有
禁止女性服志願役,再者對於持(A)、(C)立場反對義務役的人來
說,不去消除不合理的義務役反而是拖更多人下水根本是本末倒置。
而且鞭刑更單純,並不像兵役制度還有中國威脅與國防的因素,單純
就是國家為使人民畏懼而採取公開刑罰,但刑法不是我的專長我就不
談鞭刑為什麼不合理了
爭到了表面上的「兩性平等」讓某些人看到別人也跟他一樣慘而心理
平衡,實際上也只是擴大傷害而已,至少我不認為這種直覺式的平等
值得追求,平權的追求應該是受害的男性團結起來爭取他們不受差別
於女性的不合理差別對待,也同時支持女性爭取他們應有的權力,反
之亦然。
若只是攻擊女性沒有跟著一起受害但也沒有想要改變自己受害處境,
連發起支持女性一起受害的運動或倡議,去說服跟自己不同平等觀不
同的人的意思都沒有,那也只能祝福你,這樣現實是不會有任何改變
的,大家加油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