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腫瘤科王柔云醫師對慈濟醫院的血淚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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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傷害]這件事我很需要有人能幫幫我!
三年前,在連續值班倒下的那瞬間,我知道這件事勢必有要面對的一天—職業傷
害的認定。
在從我被送到急診到住院第三個月還沒出院時,院方就主動告訴我:「我們醫院
絕對不會付任何責任。」我知道,這會是一場難打的仗。
2012年是非常忙碌的一年,從頭到尾,整整ㄧ年,我沒有休假過,週一上班到週
七。
12月1日到10日於美國開會時,因為時差及劇烈的肩臂疼痛,我幾乎沒睡覺;回
到台灣的隔天一早就開始醫院馬不停蹄的門診,一週三到四診,從早上看到下午才結束。
(聽說後來幫我代診的同事們要看到下午五點才看得完。)
當月壓力相當大,因為不到三週的時間卻要做完四週的事。
除了每日必做的查房、教學、行政,又加上有兩個病人要預備做骨髓移植(我們
科沒有住院醫師,只要有移植病人,主治醫師要24時on call),一個競爭性臨床試驗,
病房主任預備評鑑的開會 等等。幾乎日日皆是上午七時上班奮戰到晚上十時,才疲累不
勘的下班。
這其中最讓我身體痛苦的是看診。平常就痛的不得了的痛,在開始看第一個病人
的瞬間就開始劇痛,痛到病人都發現我的臉是黑的,要極大的忍耐才能把五十幾個病人看
完。
因為電腦螢幕設置的問題,平均看一個病人要轉/甩五~十次頭,如果是開化療
醫囑可能會到轉/甩十次以上;為了校對醫囑,我的護理師常常要上半身趴在診桌上才看
的到螢幕。
密集的復健和止痛藥無法改善每天加劇的傷害,我跟病人說要多休息好培養體力
,可悲的是,極需要休息的我事情卻不斷的來,新病人越來越多。
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QOD值班。(就是連續上36小時班睡個覺,再上36
小時班。)
人力的不足,院方希望我們共體時艱!科內為了讓主治醫師也能值班,發展出來
一套繁複的計分方式以求公平,高分組可以值少一點班,低分組任憑擺佈。(越低分越後
選班;高分組會因為這個月值班時數少,下個月就掉到低分組。)
我想自己無家累又週末都在工作,所以在一開始時就多值假日班,卻因此掉進一
個月在天堂一個月在地獄的無情翹翹板中。我被排了一個連續假期前的QOD班。
在第一個三十六小時後,我已經痛到需要靠打嗎啡才能勉強起床,第二個三十六
小時的小夜接大夜,還在帶著全部內科值班住院醫師、實習醫生病房大查房時,我的手臂
掉下來了(左癱/急性神經根壓迫),忍痛查完每一層樓後,昏倒在值班室,到隔天下午
才清醒,之後又再度昏倒在醫院一樓診間外,被同事推到急診室,一躺,至今。
我的煎熬與憤慨點不在於這段痛苦且漫長的磨難,而是當我第一次住院住了三個
月,醫院的高層—劉鴻文副院長,也是負責職業醫學的醫師,他主動告訴我:「我們醫院
不會負任何責任,也別想職業傷害認定會過。」
在本院醫生與護士只能共用一個螢幕,而且還是在錯誤的位置(如圖)!難道這
不是醫院設置的問題嗎?他說:「診間電腦螢幕不夠,是你們科自己要想辦法處理。」(
一般普通醫院的診間,至少,醫生兩個螢幕,護士一個螢幕,諷刺的是我們還是醫學中心
!)
在自己的醫院反覆住院將近120天,醫院對受傷員工的鼓勵只有五穀粉兩包。如
果不是親愛的科內同事支援,和同樣在受苦仍悉心照顧我的學妹們,我真的不知道身為這
家醫院的員工到底有什麼保障。
我很需要有人幫我,也希望這件事能夠有真實的正義。因為要回診對現在的我來
說還是相當吃力!去年只出現在醫院兩次( 之前都在住院),過程中不是昏睡就是持續
心絞痛,常常剛剛被推上復康巴士就昏倒了,主治醫生也不讓我回診;常常一到診間可憐
的我只維持不到三分鐘的清醒,其他時間只會笑和睡著。
我不是要告醫院,只是希望它能讓我的職業傷害能過(付錢的是勞保局職業傷害
給付)。 一般資方是不願意在勞保各類證明書上蓋大印的,他的意思是這個。他不出證
明、也不會蓋印。真希望藉由第三方醫院來主持正義,讓血汗的醫院勞工能夠得到應有的
照顧。
(謝謝舒的校稿)
摘錄留言:
我很火就是 他說設置不好,你們科要自行處理。 科內自行買電腦哪次不是收編歸入醫院
財產,哪天被他們搬走;這種錢也要省,還怪各科。
我現在還很容易昏倒,也才剛嘗試坐車出門。還不太能應對,還是廢人。
禱告禱告囉。
有沒有當時的上班打卡時數之類的東西?
主治醫生是責任制沒有所謂的下班。遇到移植是24小時待命。
推崇「職志合ㄧ」, 應該是志業體施行壓榨的極致方法。
看到學姊那段時間的生活 真的很難過
當時對學姊的印象都是笑臉迎人
直到學姊生病了 倒下了 才知道那可能只是故作堅強
今天看到這段話
我深深體悟到
這家醫院對病人很仁慈 但是對自己人很殘忍
發生事情時,在上位者的逃避言語,令人寒心。還是同一體系當初發心而培養的高貴人材
,就一塊電腦螢幕給毀了。後續的補救...?!看見沒。
醫務秘書出來留言息事寧人了:
王醫師您好,我是醫務秘書,看到您的臉書了。馬上幫您check了一下,103年初,醫院這
邊有協助您向勞保局申請「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的,當時是申請普通疾病項目,不需要通
過鑑定,我留意到醫院當時是有蓋大印的,勞保局也同意了,因為沒有獲得您同意,所以
金額不便在此公開。我也特別查了一下,雖然沒有看到您過去就診職業醫學科的紀錄,但
是是否符合職災給付,需要通過第三方鑑定程序。您還在留職停薪中,還是本院同仁,我
們都很關心您,會全力協助您申請的。我會私訊給您,盡全力協助,因為您人不在花蓮,
我也會聯繫同仁,儘快去拜訪您,協助您填妥申請資料,請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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