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請見諒~
因為不知道發哪個板比較適合
於是就發在這兒了
作者:
kininan (奇尼)
2016-08-17 21:00:00爆料公社 順便連勞工局當初致電的人員一併PO上去
作者: x6urvery (魁) 2016-08-17 21:00:00
你是在哪個縣市?
作者: beartsubaki 2016-08-17 21:00:00
只能依雇主意願也不能違反勞基法喔 如果台灣有勞動部的話啦.....
作者:
sixf0ld (coldrain)
2016-08-17 21:01:00至少要爭取非自願離職書跟遣散費
調解就是搓湯圓,有的調委為了湯圓搓成功就是會讓人覺得不舒服,你可以不要被搓成功。
對於事實未必在意,對於法律的概念也未必正確,重點就是知道雙方有沒有調解的意願。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8-17 21:06:00爭取權益給讚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6-08-17 21:07:00解僱明顯違法
作者:
kohaigi (繞*圈圈)
2016-08-17 21:07:00哪個縣市?蒐集上班(打卡)資料,過往薪資,對方解僱妳的理由(截圖),到勞工局填單法扶律師可以幫你
作者:
deii (仙女什麼是愛的場景?)
2016-08-17 21:14:00有pttlifelaw law版可以尋問
光是無預警解僱這就違法了啊,不過全台灣只有台北市有真。勞工局,不意外
作者:
haciendo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6-08-17 22:23:00去找一個勞資爭議不看會哭的粉絲頁,那裡的版主可以直接加line問他問題 之前他很熱心替我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