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前幾天在一個奇怪的路口與對方發生小擦撞,對方打左轉燈卻右轉(已有左轉一點點但改方?
但是因為我車速很慢對方也因為在找路所以沒很快所以基本上沒受大傷
那個路口有待轉格,但是沒有待轉標誌,內側車道也無禁行機車
所以我也未二段式左轉,只是跟著車子一起轉
當下我們也沒報警,因為車子刮傷我沒那麼在意(雖然滿多的),重點是我也沒明顯外傷,只
我們就先把車移到旁邊以免妨礙交通(應該先拍照的)
然後我打電話請假,而對方付我當天薪資(770但她用紅包包一千)
互留資料就走了
(補充:當下她其實也有說到幾句這樣就好了,報警的話可能還要跑警局做筆錄之後可能還要)跑法院什麼的很麻煩喔,我就更懶得報警
隔天我覺得肋骨下方有疼痛以及左半邊都蠻痠的,所以去醫院檢查了一下
是沒什麼大礙醫療費差不多五百
本來想自己吸收
(因為我有去別板發文問,其實我左轉不該從最外側,大家都說我三寶我覺得我也有錯,而?
但是親友認為醫療費應該是對方付才對
要我跟對方要個賴傳收據給她,並且請她匯入戶頭
以及傳那個路口的照片給她看,因為並不需要二段式(對方覺得要二段式)
今天我們通電話講了一下
我說明了一下我找不到她的賴,以及二段式左轉的問題還有我檢查完身體沒什麼大礙這樣,醫療費部分就請他再匯到我戶頭(已經有先傳簡訊跟她說)
她是覺得,如果還要爭那一兩百塊,她覺得那就不是一個很好的後續處理了,因為當天她也付了我超過薪資的錢給我,並且她的車子刮傷也是需要三四千,她都自己吸收沒跟我爭了
然後也問我二段式的法律上真的確定是那樣嗎,認為當下應該找對的窗口(報警)什麼的,這樣才公平正確,講蠻很多次
我覺得醫療費的部分
她一定覺得不差那幾百塊付了也沒差
只是就覺得就這錢我也要跟她爭,然後又覺得她比較對
她覺得當天付的有意思到就好了
如果現在是你們,你們還會要再跟她拿那少少的錢嗎
一口氣的感覺
現在就是我覺得沒差因為對方意思也有到了(個性就是覺得可以的就會讓事情過),但不拿親友方面就會覺得我每次都讓別人沒差,總是吃虧不懂得保護自己的權益
拿了好像又很不懂得人情世故
(感覺我跟對方拿這五百她會跟我要她的烤漆費)
對了附親友對話圖
*(他們覺得跟外人就計較一點,跟自己人就不用那麼計較)
http://i.imgur.com/0z5BEZf.jpg
http://i.imgur.com/TrWkhqo.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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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imgur.com/sRKr0QH.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