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雖然說在世界各地
不少的強姦犯都是男性
女性確實是性犯罪的受害者
但是在台灣
新聞也常常撥出
女生亂告男生性侵的
例如
[新聞] 一夜情後罪惡感 女告男性侵
[新聞]OL告主管性侵 卻LINE「我都這樣還不滿意
[新聞] 幫上司口交完還傳Line撒嬌 女反悔告性侵
[新聞] 嘿休前拍「微笑照片」辣妹告性侵法官不信
以上的新聞還算幸運的
畢竟都還沉冤得雪
但是我相信也有那種
被女生一口誣賴,然後又提不出證據反駁
最後即使無罪 也惹的一身腥的男生
偏偏實務上誣告罪又很難成立
真的覺得這些亂告性侵的女生
是害群之馬
就是有他們才讓母豬教阿
仇女廚們有立足點
大肆宣揚他們的觀點
藉此吸引新教徒
個人是覺得這種女生亂告性侵的
真得非常無恥
態度就是告贏了爽賺和解金
告輸了也沒虧到
偏偏這種案例如果多了
也非常有可能影響檢察官或是法官的自由心證
例如你在摩鐵真的被強姦了
法官也很有可能會在心中覺得
你真的被強姦了嗎
還是這又是一起亂告性侵案?
不知道大家覺得是不是該重懲這些亂告性侵的女生?
作者:
GREATID (好低)
2016-08-20 00:14:00我覺得應該嚴加調查是真的,誣告也是一定要提出
作者:
BerITh (戀愛修理亮)
2016-08-20 00:16:00簡單 早她一步告 她去洗澡時就打給警察
作者:
SSSONIC (...)
2016-08-20 00:24:00改成發現是誣告 就抓去牢裡慰安啊 反正本來就提性侵了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08-20 00:35:00可以反告誣告 大概因為對象是女生加上不想多事 選擇息事寧人
你們不清楚實務上審理性侵案件的證據通常是:閨蜜說被害者跑來向她哭訴
假議題,你想說的是訴棍吧。不覺得該重懲,已經有誣告可以反制了,僅針對此重懲是不是反而真正的受害者就哭哭了。
密室裡只有兩人,證據要弄很齊也很難,通常就這樣判了這幾個沒有一個有告誣告成功的
根本是因為台灣的社會風向所以「常挖」這種新聞吧...
不要亂用自由心證,谷歌一下意思可以嗎?新聞中很多檢察官直接不起訴表示沒有證據證明有性侵事實檢察官也不會採信
這算漏洞嗎...訴訟權本來就是人民很基本的權力了...訴棍滿地與人民都不敢提告...唔...
這樣看起來,為了保障其他善良女性還真的應該要要用誣告罪反告回去......
作者: wt7410 (waiting) 2016-08-20 02:00:00
超垃圾
作者:
Wall62 2016-08-20 02:18:00誣告很難成立
作者: michiechan (貓米粉) 2016-08-20 02:36:00
性侵和誣告的都加重
作者:
j4ijp (小包)
2016-08-20 02:51:00喔,那真的性侵跟性騷的要不要也嚴懲一下剁個懶覺?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6-08-20 03:31:00只要真的有肢體接觸,誣告就不能成立.除非你連那女生的頭髮都沒碰過或者連面都沒見過,卻被她告性侵,這樣告她誣告才有成立的可能如果是合意性交之後被告性侵,那頂多就是不起訴,不能反控誣告,因為有性交是事實.
作者:
alkahest (==â•(′▽`)╯==)
2016-08-20 06:15:00本來就該嚴懲阿 這些人最糟糕的是會害到真的性侵受害者
作者:
goo1227 (goo)
2016-08-20 09:00:00亂告醫師的才要嚴懲
比照性侵犯公佈亂吉的姓名照片辣大家才能離那些會咬人的母O遠一點還剁懶叫累
作者: key114132 (Emma) 2016-08-20 09:31:00
那真的被性侵的女生如果沒告成反被告怎麼辦不是女朋友/老婆不要有親密接觸不就好了這篇是想跟人家一夜情又怕被告嗎
性侵害跟性騷擾相關法律本來是用來保護女生的現在對她們來說反而變成是一種利器
作者: morphology (變形國策顧問1號) 2016-08-20 19:18:00
然後給加害人反咬被害者的機會?性侵的報案率已經夠低了
作者: fisher666 (fisher666) 2016-08-20 19:43:00
崩潰囉,釣得不錯
作者:
elimile (譚家軍)
2016-08-20 19:45:00可用誣告罪啊
k大,即使是一夜情,只要男女合意性交,也不該亂告人吧真搞不懂邏輯
作者:
bbufoul (盯盯)
2016-08-20 20:28:00誣告很難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