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4歲徐姓男子去年7、8月間,透過手機交友軟體結識女網友,兩人在網路聊天4個月後見面,出遊後徐男將女網友帶回桃園市新屋區住處並發生性行為,事後徐男卻被女網友控告涉嫌性侵,徐男喊冤提出簡訊證明兩人是你情我願,當天有2次上床紀錄,女網友傳簡稱他「親愛的大肥豬」、「你能當我未來老公嗎」,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予以徐男不起訴處分。
徐男辯稱,與女網友在住處很自然地發生性關係,完事後一起洗澡、相互愛撫,回到房間再度「做」了,載女網友返家途中順道帶她訪友、吃飯、購物,之後兩人的Line簡訊對話「親愛的大肥豬,開車回去要小心」、「你叫我北鼻,那我要叫你什麼」、「想你」、「親愛的,你可以當我老公,永遠走下去嗎」,他甚至傳訊詢問「我們以結婚前提交往嗎」,女網友還回他「可以啊」。
女網友偵訊時才坦白說,她確實曾與徐男交往,因為被男友發現,男友很生氣,要她報案控告徐男性侵,她自己完全沒有要提告的意思,也想撤回告訴。
檢察官從徐男及Line對話,認為女網友如果遭性侵,第一時間應該感到恐懼、報案,卻還能與徐男吃飯、出遊、傳親暱簡訊,與常理不符,而女網友聲稱是男友要求報案,顯見她控訴徐男性侵的真實性有疑,偵結予以徐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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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女森
為什麼現在打炮完就要告對方啊
劈腿好好承認自己劈腿不行嗎
一定要裝作自己被性侵,然後再狠狠的傷害男森
男森就比較可憐一點 就算是真的被性侵還會被酸說爽到的是你
當然兇手是男森的話就是另一個很痛的故事了
有沒有其他告過男森的女森可以出來說說經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