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有個問題,本來已去信請教某位板友,但他表明不會回答我,
所以這邊是問其他板友,當然該板友要回答也可以,都不勉強。
※ 引述《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之銘言:
其他恕刪。
: 最後我還是要講一下前版主的部分
: 我不支持立新版規後再去處分已經下臺的版主
: 這就是不溯及既往的基本精神
這很好,在這篇討論串的第一篇,我也說了決定支持這位板友
不支持「立新版規後再去處分已經下臺的版主」的論點。
: 我之前有發版務
: 請版主為版主自律條款加上罰則
: 可惜還沒回應就大亂了
: 如果能在自律條款上面加上罰則
: 像是可以依違規行為提出罷免申請之類
: 也許能避免申訴管道不暢之下
: 難以罷免不適任版主的慘況
我想請教板友們的是,若之後出現類似的情況,雖板規中後來訂立了約束板主並
有罰責的條款,而且可以依此罷免。
但違規板主下台前大權在握,實務上對該約束板主的板規不執行,等到他們最後
終於自願下台、或被罷免成功下台、或被解職。
上述板友說的自律條款和罰則,如何對他們執行?是新繼任板主對他們溯及既往
(抱歉我不種這用詞是否有正確定義,是否不能亂用,此暫且用之)地執行?還
是就這麼算了?還是他們被罷免或被解職就是算是罰則執行了?
如果不能用溯及既往的方式來辦,懇請板友們提出其他更合適的辦法,大家討論
看看。這討論串,候選人的回文鮮少提出約束板主和罰則及最重要的執行這方面
,我對這方面也比較不懂,希望大家能發表看法,也讓我學習學習。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