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女版有基本宗旨?怎麼規範不友善的男生

作者: icepet0015 (請別說我宅謝謝)   2016-09-11 13:20:22
其實這些真的不難,
如果願意好好的去做好規範,
仔細思考何者應該阻止,何者不該禁止,
下面的例子真的沒有為難之處。
※ 引述《Yada (亞洲第一大)》之銘言:
: 問題是攻擊的定義都不一樣啊
: 隨便看八卦的"合法"的推噓文
以下是簡單的規範例子:
: 噓 *********: 單藍4ㄅ會ㄉㄛ 09/10 12:06
建議規定:禁止注音文
: → ******: 吵屁喔 09/10 12:06
不能吵屁?
: 噓 ******n: 不會嘘你啦 09/10 12:07
: 噓 *****: 噓 09/10 12:07
: 噓 ****: 09/10 12:07
不能噓?
: 噓 ********: 這不是來了嗎 09/10 12:07
不能來?不能走?
如果大家對於噓文這麼敏感,你知道板規可以「不開放噓文」嗎?
: 這種算不算攻擊?
: 那麼比如說
: 智障/白癡/你媽OOXX/你爸OOXX
此處可參考前後文
若沒有前後文,又沒有指涉對象,又犯了何種錯?
可禁可不禁,個人覺得有規定就好。
反之,有指涉對象,不就犯了人身攻擊 or 公然侮辱 等
不難吧!?
: 這些推噓文在八卦一樣"合法"
: 但是在女板算不算攻擊
: 那就不要說最引發爭議的
: 母豬
族群歧視用語!
公豬、沙豬等同理!
這裡個人有不一樣的想法:
針對「人」與針對「事」應該是不同的。
我們應該要能形容一件事情是「母豬的」、「公豬的」、「沙豬的」,等等
像是這樣:
ex
這種行為很母豬。(O)
你這個母豬。(X)
這個人的行為都很母豬(X)
這個人,他做了等等等事,都是很母豬的行為。(O)
女版最奇怪的點,就是歧視懲罰不分人事物。
根本文字獄
還有,對於「秘密」這個詞。
看了前板主的許多判例,這樣一個中性的詞也能罰?
至少,應該要有一點表達語意上的區別吧?
ex:
秘密(O)
小秘密(O)
尋找小秘密(O)
原PO要尋找小秘密(X)
否則,單字的「秘」,要桶嗎?
: 這種用詞算不算攻擊?
: 男生女生對於攻擊的定義被來就不一樣

大家可以理解不一樣。但是不一樣的地方在哪呢?
你不說,我不說,難不成獨眼龍知道?
說出來,才能討論,才有更進一步的空間。
: 我自己不知道女生標準是啥拉
: 不過目前除了那些勇猛的女性ID能夠在八卦生存外
: 似乎願意浮上檯面的女生不是那麼多
: 如果連攻擊的定義都不一樣
: 女板的標準應該用八卦標準還是用所謂女性標準?
: 當然啦
: 我是覺得也是可以考慮用法律標準
: 如果不被告就不算
: 如果被告才算違規
: 問題是這樣到底是女板還是八卦二板就不得而知了
當一個公眾用板有很多人使用時,有完善的規定本來就是必要的。
而規則的建立,本來就是要多加討論的。
一方面是對於盲點的清理。
一方面是讓使用者知道規則後面的必要因素。
胡亂訂立規則,又不解釋原因,板主又沒有掌握什麼生殺大權,
為何會覺得你彈壓得住?
除非今天板規規定,只有女生能看,能發文,
如果是獨惠特定族群的看板,只是躲起來用那也沒什麼。
一個公開公眾的看板,一個高人氣的看板,要求特定族群只能看,不能發文
這樣的壓力,只會造成彼此的不滿與不諒解
難道這樣就是一個友善的環境嗎?
能友善就見鬼了。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9-11 13:27:00
我想推那五個字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6-09-11 13:30:00
連署☆豬板就得啦,希洽希布不就這樣來的
作者: ckkpolice (傳衛門課長)   2016-09-11 13:58:00
板主選舉請支持友善 包容 理解的hateOnas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9-11 14:26:00
你那個OOXX的 說實在我不是很懂。要是有人寫 不載女生回家這種行為很沒卵蛋,這樣O還是X?那如果他推在一篇女友要求我載她回家文章內,是O還X照你的說的,他也只是對該行為做評論 非人啊?那又照上所說在人家文章底下推X行為很母豬有人身攻擊嗎?對了,不恰當能怎樣?應該也是不能怎樣吧:P 只好等他說累了
作者: Peter521 (喧囂的風)   2016-09-11 16:54:00
尋找小秘密可能是在自然中追尋自已價值啊,你怎麼知道我在說什麼小秘密?難不成小秘密已經有規範特定事物了嗎?以當初那篇為例,原po是問去印度能幹嘛,那說「原po可以追尋心中的小秘密」,可以解釋成在喜馬拉雅山透過壯闊的風景,尋找對世界的感動。我認為版主在判罰的時候,要將所有字彙回歸成最初的本意,以防自由心證及文字獄。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9-11 17:00:00
我是問人身攻擊成立否 非歧視x的某種行為 或是某些話很母豬:) 是否構成人身攻擊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6-09-11 18:15:00
欸... 建議你出來參選 感覺還滿有想法的說
作者: icepet0015 (請別說我宅謝謝)   2016-09-11 18:41:00
我也想選,但是發文數不足╮(′~‵〞)╭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6-09-11 18:55:00
這樣的話 就下一次吧
作者: minna (是個人妻)   2016-09-12 16:16:00
你看清楚是被誰鼓勵好不好......
作者: icepet0015 (請別說我宅謝謝)   2016-09-12 16:40:00
我是真的想選,但真的發文數不足啊~如果可以不限發文數就好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9-13 00:42:00
依文章脈絡喔XDXD 哈哈...
作者: icepet0015 (請別說我宅謝謝)   2016-09-13 0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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