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之銘言:
: 但我感慨的是
: 有一篇是完全從法理、邏輯上去分析
: 但下面的推文卻都是情緒性的
: 從小燈泡事件、虐貓,到這次的小偷被勒斃
: 其實可以看出台灣社會有種憤恨的報復心理
: “犯罪者就是該給他死”
: 心中有怨恨,必要傷害他人,才覺得自己的正義獲得伸張
: 這種心理,是否跟犯罪者有幾分類似?
不是喔 根據研究
犯罪者反而不會感情用事
特別是愈變態的愈有邏輯愈冷靜
闖空門 搶劫 殺人 綁架的人 通常都是能冷靜自持 不帶罪惡感的人
冷靜 沒有同理心 不帶情緒處理事情的人 才能旁若無人的闖空門
你以為闖空門很簡單嘛?? 沒有特殊的心理素質是辦不到的
看到一個案件就氣憤的上來網路叫罵的人 是犯不了大罪的
: 這種情緒,對於社會風氣又是好是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