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riyako (何妨吟嘯且徐行)
2016-09-18 19:37:32板主於置底檢舉區說明
「考量部份使用者,欠缺對他人尊重及對板規尊重
小組已多次處份違規人員,惟仍有人不停挑戰
為維護板面安定,以利移交,本線後,被檢舉人員,處份由一年改為10年。」
除了未踐行正式公告程序、未有合理緩衝期、不符比例原則外
最大的疑問在於「本線後,被檢舉人員,處份由一年改為10年。」
如果是在該線前之違規貼文,而在該線後始經人檢舉,
依罪刑法定原則,應以行為時之處罰規定處理,
惟依板主之敘述,則係不論行為時點,均將以新規定十年處分之,容有疑義。
以上,煩請釋疑。
作者:
tt6380 (simst活該被女友甩 好爽)
2016-09-18 19:40:0010年以後 還會有人用PTT嗎@@純粹懷疑 沒其他意思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9-18 19:41:00系統通知: 您下次可發言時間為2026/09/16, 尚有 3650 天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6-09-18 19:41:00O.O
作者:
minisung (糸守町口嚼醬油釀造大師)
2016-09-18 19:42:00蠻扯的@@檢舉仇人應該等久一點 等十年線出來再檢舉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9-18 19:43:00我檢舉了兩個人 同一篇文 都在十年線之上發言 不過因為
作者: yenyuzheng (yenyu) 2016-09-18 19:45:00
十年之後 我們是朋友 還可以問候 只是那種溫柔
作者:
goipait (GoGo)
2016-09-18 19:45:00不知道PTT能不能在撐下個二十年
現在真的往回檢舉 一堆都會是十年 超可怕的 真的不改?
作者:
goipait (GoGo)
2016-09-18 19:46:00X話說十年前被水桶十年的人好像已經可以放出來了?
好歹也要是18:20過後違規的人桶10年才合理八照他那樣桶 我隨便翻這兩天舊文 一堆會被桶十年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6-09-18 19:53:00連酸人也算哦 Q.Q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6-09-18 19:55:00"小組之處份,新任版主不得放出桶"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6-09-18 19:56:00說10年就是10年,大人快鍘他
作者: ichich (ich) 2016-09-18 19:56:00
行政法讀很熟的樣子
作者:
tt6380 (simst活該被女友甩 好爽)
2016-09-18 20:00:00對阿 還套用比例原則欸 好像覺得自己是立法委員 哈哈
作者:
mxr 2016-09-18 20:03:00大家本來就要修點口德 別再酸人惹 @@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6-09-18 20:09:00十年也太久了吧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9-18 20:09:00豪恐怖壓QQQQQQQQQQQQQQQQQ莒姬之意志~降臨
作者:
c80352 (諳語)
2016-09-18 21:59:00\10年/
中秋連假怎麼那麼多人想不開 哈哈哈哈超好笑XDDDDD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6-09-19 00:06:00這三小?
作者:
park1 2016-09-19 00:54:00比例原則 妳是沒學過法律嗎 智缺
作者: gg125 (阿GG) 2016-09-19 03:32:00
似乎聞到....皇...的味道
作者: losangeles9 (Kersh22) 2016-09-19 08:22:00
樓樓上我們十年後見ヾ(。>﹏<。)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