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沒有PTT帳號,我代她轉述問題。
背景:
事主住在自宅,付房貸中;
室友(A)是親戚,因故來借住,事主以前受過A父母照顧,所以A來借住時她沒拒絕。
兩人皆為女性。以前只有逢年過節聚會,沒有一起生活過。
問題:
1.說話不算話
A來借住時主動和事主討論了家事分擔,
借住至今三個月,只倒了一次垃圾,其他通通沒有做,因為「沒空」。
連自己吃剩的宵夜都不收,直接攤在客廳茶几上,也是「沒空」。
事主沒有收她房租,她主動說要付水電瓦斯費,事後又說事主用得比較多,應該分攤。
2.隨便帶人來
A有女友,事主以前見過,但跟A的女友完全不熟。
A常常不先知會就帶女朋友回來,似乎是覺得反正大家都是女生,應該沒關係。
但是對事主而言,就是家裡多一個陌生人。
還曾經下班回家撞見兩個人在客廳親熱。
甚至有一次要求事主出借臥房讓怕熱的女朋友午睡,因為只有事主的臥房有裝冷氣。
事主覺得太誇張拒絕,A跟女朋友說:「我們沒錢只好看人臉色。」
3.造謠生事
事主跟A溝通女友的問題,希望至少先知會,A打電話跟女友說
「以後妳不要來了,我也沒辦法啊,人家討厭妳,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事主有一些比較高級的廚具,A咬著這點到處跟別人說事主很有錢、很愛亂花。
包括A女友來的時候,A也說了很多次
「妳看這些都很貴,她很有錢,不像我們這麼可憐,窮兮兮的」。
事主說A明明知道那些是她買房子的時候長輩們送的。
還有A自己在臥室裡晾衣服,卻跟事主父母說事主不准她用陽台,害事主被罵。
4.干涉生活習慣
事主和A是平輩,A卻仗著自己大一歲,常常擺架子批評事主,
包括事主鼻子過敏,衛生紙用得兇一點,A就罵她浪費,
或是批評事主用的洗衣精沒有環保標章。
我個人覺得第4點可以開無視,但123都是雷。
雖然建議她可以找律師準備把人踢出去,但是她顧慮錯綜複雜的家族關係,
希望把律師留作最後手段。
幫她問神通廣大的鄉民們,有什麼辦法能讓A自己搬走,或是在家事上合作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