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收到站內信 有其他網友告知
我才知道我被告毀謗罪了
http://i.imgur.com/hfzMduf.jpg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
因為巴哈姆特 有位網友和店家購買微軟WIN7作業系統
但是花了5500元 卻是盜版軟體,他只是一個未成年的學生且是打工賺錢買的
我覺得他這樣受騙 導致權益受損 心中感到忿忿不平
於是我就發了一篇文章
https://www.ptt.cc/bbs/PC_Shopping/M.1474596006.A.983.html
接著就被告毀謗罪了 ...
希望大家網路發言要謹慎 不然很容易吃毀謗官司
以下是巴哈姆特原文
https://goo.gl/qn7Cgh
作者:
mh2ant (環球科大扛壩子)
2016-09-26 14:07:00為什麼?!
作者: su4vu6 2016-09-26 14:07:00
蛤 你沒錯又沒差
作者:
LLsolo (鍵盤法官)
2016-09-26 14:09:00告是賦予人民的權利 告不告得成是另外一回事
作者:
lovefu (米娜)
2016-09-26 14:10:00告不告得成一回事+1
作者:
Justapig (就只是一隻豬我心領了,)
2016-09-26 14:11:00告又不一定會成功
作者:
ct13723 (獨孤求敗)
2016-09-26 14:11:00跟女孩板的關係呢
作者:
tomdeng (花生TOM圓)
2016-09-26 14:12:00不是應該去反訟棍板嗎? 板主都不執行板務的嗎?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9-26 14:12:00毀謗(X) 誹謗(X)
作者:
iamwind7954 (åƒé£½æ‰æœ‰åŠ›æ°£æ¸›è‚¥!)
2016-09-26 14:13:00告不成是一回事 莫名其妙多一件事要煩是一回事..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9-26 14:13:00你他X告個P! (O)
作者:
Transfat (Transfat)
2016-09-26 14:13:00給他告啊
作者: Plm321 (…) 2016-09-26 14:15:00
這篇推文的通通都吉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9-26 14:17:00建議原PO先把誣告和誹謗的訴狀準備好,以節省時間。
作者:
cklol (鉲啼懦)
2016-09-26 14:19:00敢PO就敢被告阿 這有什麼阿 需要大驚小怪嗎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6-09-26 14:21:00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6-09-26 14:24:00預計而已,嘴我也會呀同某樓,吉下去趕快反吉撈一筆
作者:
lanx105 (海綿/簡單多細胞)
2016-09-26 14:32:00吉不了啦
作者: rudy30832 2016-09-26 14:33:00
加油!!跑法院很麻煩幫QQ
支持你, 店家告什麼啊, 到時候記得反告誣告, 然後讓那間店變成法律認證的盜版, 對了我記得被告可以申請
在自家的地方法院出庭, 你就讓店家跑到外縣市吧XD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9-26 14:40:00不起訴....你是說像"女生要好好保護自己"文那樣不起訴嗎小心店家不服,進而上網公審。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6-09-26 14:44:00只是還要跑流程很麻煩啊
作者:
Dianer (302)
2016-09-26 14:45:00要加個我做夢夢到的
作者:
fyen00 ([fyen00D)
2016-09-26 14:48:00那原po可以向微軟檢舉店家嗎??
作者:
TousBaby (披著虎皮的蛋糕)
2016-09-26 14:50:00不要怕,拍拍
如果你講的是事實根本不用怕,還可以趁機再幫這間店打打名聲呢!
作者: zzxx1322 (喵喵) 2016-09-26 15:03:00
這根本吉不了吧
作者:
HGJman (來自虛無飄渺)
2016-09-26 15:03:00店家要先訴訟是否販賣盜版軟體結案後才能確定你是否毀謗,要看結果如何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16-09-26 15:05:00竟然不是先被joe告
作者:
HGJman (來自虛無飄渺)
2016-09-26 15:06:00萬一店家沒有賣盜版軟體,是微軟出包呢?都有可能哦,要小心
微軟出包就大條了…會被微軟害死。品管差,害我被告…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9-26 15:14:00別怕店家
別擔心被告 法官不是笨蛋亂告人的太多了 有時候對方趁你緊張逼你拿錢和解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9-26 15:18:00看巴哈原文,學生室主買的序號都可以在網上流傳的盜版破解中查到一模一樣了,這分明是盜版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9-26 15:21:00就中國大陸那邊過來的高仿.直接向台灣微軟和BSA檢舉就好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9-26 15:22:00喔,我也要被告了嗎?大家byebye Q_Q
給他吉啊,到時候他吉不成,記得要吉他誣告啊啊~~~給他個大吉大利
作者:
kebling (Oo小柯顆oO)
2016-09-26 15:23:00如果盜版屬實 將受法律制裁
作者: pasjcs 2016-09-26 15:27:00
第一次聽到cpu壓壞…是我太孤陋寡聞嗎QQ
作者: leo22879 (GG) 2016-09-26 15:38:00
還以為你被joe吉了
作者: NohohonZoku (のほほん族) 2016-09-26 15:39:00
如果陳述事實並無捏造,出來開店本來就受公評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9-26 15:52:00如果真的收到法院傳票的話,趕快幫他大肆宣傳,做懶人包到處貼,反正都被告了
作者:
hsubrian (brian)
2016-09-26 15:56:00最好是告不成,對方就可以告誣告,不要亂給建議好嗎
作者:
cargo (Vince)
2016-09-26 16:02:00你沒錯啊
作者: p123yt 2016-09-26 16:07:00
...
作者:
coaka (coaka)
2016-09-26 16:16:00別怕別怕 沒錯就不怕
作者: linzeroer (老大) 2016-09-26 16:16:00
如果是事實又或是你本來就認為這就是事實,那毀謗罪就不會成立
建議原po不要太緊張,這世界很多人利用他人不懂法律據理力爭就好了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6-09-26 16:24:00位置: 市民廣場 > PttBoard > LawsuitSug要不要去訟棍板諮詢看看?
作者:
Jazz1001 (立志成為"杉崎 鍵")
2016-09-26 16:31:00有誣告這條罪名嗎?
作者: edwinn (剪了個夏天的長度) 2016-09-26 17:03:00
輸了再說
作者:
fakino (快門操作手)
2016-09-26 17:07:00這個到處是訟棍的年代,發言謹慎不代表不會被告建議去LawsuitSug發問吧,那邊有強者幫你解惑
只有誹謗罪沒有毀謗這種名字,對方連罪名都搞不懂,根本不用怕
作者:
yinglian (特級小主廚)
2016-09-26 18:34:00不用怕 再反告他
作者:
seou (~課長~)
2016-09-26 19:23:00反告他誣告+1 你穩贏 不過他這樣有律師敢接嗎 覺得好奇
之前也有人說要告我啊但根本沒人鳥他。自己愛亂搞又在愛網路上發文分享,講他就惱羞哈哈哈哈
作者:
ppc ( )
2016-09-26 19:53:00告不成啦 也無法反告誣告
作者:
Cybershit (BMI<18der肥宅)
2016-09-26 20:36:00先吉先贏啊 就算最後是輸 有人因怕被吉而沉默 吉的人就賺到了
除了上法院很麻煩之外,應該要多善用微軟的協助,譬如律師等等。若盜版為真且店家知情,可以反告誣告。若問題在微軟,那也是基於信賴微軟的義憤發言。最後對方如果想和解,不要分期。當然,前提是你相信這一切都是真有其事,祝你好運
作者: a8824031 (邱維尼) 2016-09-26 21:25:00
反正現在就是先告就對了
作者:
netboy789 (MacotoLee)
2016-09-26 21:43:00OEM是正版,但不能單純販售,要彩盒才能賣順便去微軟檢舉,這店家會比誣告還痛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6-09-26 22:15:00你放心,絕對不會成立誹謗罪,甚至是連起訴都不會起訴~~
作者:
vykxtoz (雲)
2016-09-26 22:50:00告是每個人都可以告,會不會告成功另當別論~
作者:
gamemamy (檸檬星是ET兔的)
2016-09-26 22:56:00陳述事實並不會成立好嗎?對方只是嚇嚇你
作者: dodo577 (dodo) 2016-09-27 00:15:00
他敢告你就跟微軟檢舉他啊
作者: pantw (觀音嬤.com) 2016-09-27 00:49:00
紅顯,妳指控對方詐欺這個部分有先問看看律師嗎?構的成?
作者:
flyhoho (flyhoho)
2016-09-27 01:50:00罪名就不對了好ㄇ
每個人都有提告的權力 放心 告不成的 構成要件不成立先去微軟檢舉就贏了 並告知微軟 你需要這方面的協助誣告很難成立 別放在心上就好
作者:
j0588 (scarecrow0588)
2016-09-27 08:01:00你有向原事主求證,這個告不成的。去地檢署見見世面也沒什麼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