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邏輯很簡單,不要讓自己處於高風險的環境本來就是對自己的一種責任。很多人說,女生就算全裸,任何人在沒有得到她的允許,也不可以碰她,這句話沒有錯,在中華民國的法律框架下,這的確是被保障的權利。不過回歸現實情況,法律是罪刑法定原則,必須要有犯罪的事實才可以法律制裁。很多時候法律制裁也是無法彌補造成的遺憾,頂多就是得到心理應報的安慰而已。鑒於男女生理構造的不同,全世界的地方都會發生強暴案。在造物主的設定的人類下,普遍男性會對女性有慾望,是天性使然,人類只不過運用法律及教育來遏止侵犯發生,但其實天性還是在的。ꐊ竣悃⑤顗漱k主角都已經念到大學了,應該有足夠的智慧判斷自身情況以及對自己的安全有責任,加害者固然可惡,但受害者將自己置於這樣的風險中,當然自身也有很大的問題。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6-09-28 09:33:00
你要不要去估狗一下熟人性侵啊 照你的理論男人根本潛在禽獸應該全部關起來隔離才對耶還有性侵 穿著這兩個關鍵字 我是不知道T恤牛仔褲是有多暴露啦 然後你的言論跟那篇印度兒子有87%像
作者:
yaokut ( )
2016-09-28 09:41:00一直很好奇印度的穿著有多暴露,會導致? @@a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6-09-28 09:45:00奇怪...男人為了避免因為性慾驅使犯下強暴風險,怎麼不是自己想辦法遠離女性,而是要女人自己想辦法避免被強暴?
受害者的錯就是生在印度 但看你的言論 生在台灣也是錯
作者: cxiii (113) 2016-09-28 10:17:00
在改變不了別人的前提下你只能改變自己啊 社會就是這樣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6-09-28 10:20:00你以為男人就不會強暴男人嗎?男人也可能是受害者
作者:
yaokut ( )
2016-09-28 10:22:00你還好嗎?怎會以為只有女人才會是受害者 @@a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6-09-28 10:23:00出生在美國?那你對神職人員集體性侵看法如何?他們穿太少?他們上教堂,讓自己處於風險之中???常常看到這種檢討,錯把性侵當作性引誘犯罪的謬論把性侵侷限在男與女,情慾的流動,就是種謬論
把眼睛以外露出來的女人都是可侵犯的蕩婦自己管不好小頭就污名化男性,根本地圖砲
作者:
miikal (miikal)
2016-09-28 11:27:00生在美國的話一定知道那邊車很讓行人,台灣即使你這邊是綠燈,還是要讓轉彎的車,因為即使行人是對的還是要保護自己行人要負責保護自己的結果,就是2016了台灣車還是不讓行人
純噓天性使然,你知道這樣多污辱可以控制自己的男性如果如此天性使然,早就該立法去控制男性了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6-09-28 12:53:00噓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6-09-28 13:09:00
被牧師強暴的男童表示:
作者: simple30 (可樂) 2016-09-28 15:40:00
首噓 送你沒噓到根據你的描述 男人經過千百年禮教的薰陶仍然是動物 不配稱作人類
作者: Danniq (Danni) 2016-09-28 16:57:00
因為加害者天性 所以是受害者自己的行為需要控制? 因為有殺人犯喜歡殺人,所以大家都不要出門了不知道外面哪個人天性無法擋?
確實要注意自身的風險但也不代表可以任意侵害處於下風的人吧
作者:
benza (持)
2016-09-28 23:22:00性侵趕快告啦扯一堆煩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