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飯店收訂金很正常 但是收多少女孩知道嗎?

作者: po1928 (不瘋狂吾寧死)   2016-09-30 23:28:27
故事有點長 慎入
────────前情提要─────────
我跟男友最近才計畫10/8~10/10的國慶連假要去高雄三天兩夜
想說跟男友的表姐借車開去高雄
連假旺季加上距離入住時間其實不到10天
於是我趁上班就趕快用手機APP找合適的飯店
最後在Trivago上外連到Booking.com看到一間裝潢很好、
位置在市中心、價格也很不錯的飯店
原本在Trivago上看到的是退訂免費
所以我也不疑有他的直接刷卡先訂
想說如果下班回家覺得跟男友討論覺得不適合再取消
後來過15分鐘後男友傳line說表姊因為臨時有事
所以沒辦法借車給我們 而且假如要換高鐵下去高雄又會多支出額外費用
搭客運也會浪費很多不必要的時間 就沒有意義住到兩夜 住一夜就好了
────────前情結束─────────
所以我就想那直接開email看訂房資料然後直接按連結申請退訂
但是.....人生就是這個但是....
我才後知後覺的發現我自己訂到的是
「沒有辦法免費取消,若要取消要直接收取兩晚的房價」
這邊我真的得跟各位女孩們提醒一下
在訂房網站訂房的時候真的要把所有
合約內容、注意事項、有無包含其他收費...等都要完完全全看清楚
我在Booking上訂的一晚是2025元,也就是住兩天要花4050元(含稅及其他費用)
因為這是特別優惠的價格,所以他在旁邊用了小一點的字寫著「不退費」
我真的很眼脫沒有看到那行字,女孩們一定不要跟我一樣啊
而我也因為前面Trivago連到Booking 我也沒有仔細再看一次內容 就直接刷卡預訂
就變成說我沒有辦法取消,我也要直接損失那4050元
我就很緊張的打電話給飯店業者
訂房組的小姐跟我說:因為這是我在Booking網站上訂購的,如果我要改要先跟他們連絡
所以我又立刻打給Booking台灣客服
客服小姐是說 要不要全額沒收訂金或是沒收訂金的多寡都是飯店業者決定
所以她能幫我做的就是在網頁上幫我申請減免,但還是要由飯店決定要不要減免
於是我又打回去給飯店
我把我的原因跟苦衷都跟飯店小姐說了 講了很久,求了很久
我跟訂房組的小姐說:我知道你們會一定得要收訂金
我之前也在飯店實習也是念觀光相關科系
只是我不記得沒收的款項直接就是房價全部,加上我不是入住當天取消
我能不能付全額的三分之一或是一半做取消?
訂房組的小姐就說她幫我跟主管講,但還是要給主管決定,主管會回電給我。
後來主管回電了
但她原本還想要把責任推回訂房網站
只是我把訂房網站客服的話轉述給她聽之後
她就還是一直說 我在按確認訂房的時候就應該看過也清楚明白上面所寫的條約內容
所以這方面只能讓我延後三個月入住,但就不能取消退還我訂金
後來我放棄就轉打電話給我男友哭訴我做蠢事
我男友就說哪有這麼誇張的事,收4050太不合理
於是叫我再跟飯店說說看
但因為我前面已經盧了半小時,我也不想為難飯店業者
我也知道是我自己沒有注意看所以才會有這樣子的問題發生。
後來我男友就貼給我這個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218/35646324/
(蘋果日報新聞)
然後叫我去問消保官到底合不合理
我就打1950消保專線,線上的姐姐很有耐心且態度超好的跟我說
依照『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
不管是用什麼方式訂房,訂金只能收取房價的30%,不能超過。
且根據入住前幾天退房,也應該要退回訂金一定比例的金額。
http://tinyurl.com/zguuuzd
如照我訂的金額跟日期去推算 她只能收 4050*0.3=1215 元的訂金
而我10/8入住 往前推到今天,是入住前7~9天的時間範圍
所以也只能收 1215*0.5=607 元的訂金而已
但是...........還是有一個但書!!!!!!!!!!
假設今天訂房網站上有標示 「取消不退費」的條約或標示
就代表訂房網站跟飯店業者有訂「磋商條款」
所以如果我訂的是「最優惠價格但是取消不退費」的方案
那飯店就可以1215元全部收回
消保官姐姐說,我可以打電話回去跟飯店溝通,
告訴他們收取訂金的部分已經超過定型化契約的規定
但如果他們還是堅持要收4050全額的話,
就可以到「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的網站提出申訴
於是我又燃起一絲希望打電話給飯店業者
跟他們說明致電原因跟消保官姐姐的話後
訂房組的小姐說會跟主管講,請主管再致電給我。
焦急的等了2個小時後,飯店的主管終於打給我
說那他們就收607的訂金,問我發票要寄去哪裡
報完地址掛上電話才終於結束這場鬧劇...........
po文的原因只是想要讓各位女孩借鏡
不管訂房訂餐廳還是訂什麼
千千萬萬一定要看清楚網站上的內容及條約
不要像我一樣眼脫差點就讓4050直接飛走
還好是這間飯店收取費用的額度不對
我才有辦法能夠花小錢消災....
加上我也是打了1950才知道國內飯店及民宿收訂金的標準在哪裡
不然我只知道能收訂金,但是收多少、怎麼收、怎麼退一律不知道
各位女孩們千萬要小心再小心啊~
感謝各位看到這邊,如果要噓我眼脫我一定會虛心接受的....
作者: franklin1997 (富蘭克林)   2016-09-30 23:31:00
真是悲慘
作者: chister ( )   2016-09-30 23:32:00
作者: apnaapna (靜)   2016-09-30 23:35:00
作者: haha0830 (YY)   2016-09-30 23:35:00
淚推
作者: iMooNK (iMooNK)   2016-09-30 23:45:00
推QQ
作者: dayaju (艾草)   2016-09-30 23:46:00
你自己要注意啊.....拍拍 我在訂的時候這些都是必須問清楚才下定的...
作者: a0953952096 (小蝸)   2016-09-30 23:48:00
促銷價都不能取消的
作者: oooba (蕉)   2016-09-30 23:57:00
廉價航空也是這樣的模式操作
作者: cozlove (我也只有你啊>///<)   2016-10-01 00:02:00
看到回文覺得...不管你是訂後10秒還是過幾分鐘 你訂了就是訂了啊.....人家就是為你保留了那間房間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6-10-01 00:10:00
訂高額的訂金可以預防大家都先訂又看情況取消,如果大家都隨便取消,反正才收幾百元,對業者來說也很困擾所以覺得這跟訂多久取消無關
作者: oooba (蕉)   2016-10-01 00:13:00
妳刪掉我的推文了~其實不要執著在退費比例原則,訂房網應該都寫的很清楚,只能說下次別沖昏頭,合約內容看仔細同C大,覺得這跟你訂多久沒有關係,付了錢就是合約成立,http://miupix.cc/pm-(null)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10-01 00:23:00
你可以先訂高價免費取消的, 然後日期快到取消再改成便宜不退費的, 只能說運氣好在台灣還有消保法, 國外旅館沒有在理你... 最便宜費率通常第一晚晚上就全收不退了
作者: oooba (蕉)   2016-10-01 00:26:00
我覺得不能這樣說,人家網站上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在來爭論合理與否?還是那句話「下次合約要看清楚再決定」
作者: paru0429 (los)   2016-10-01 00:45:00
我覺得是你不好欸...我很常用訂房網 促銷款常常就是不退費 要可以免費取消就是會比較貴阿
作者: graffitiny (來了來了來了)   2016-10-01 00:47:00
我在飯店工作最怕遇到你這種人…雖然那間飯店的退費金額有誤但還是注意點吧…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10-01 00:53:00
所以你覺得訂房網站就應該因為國別有不同待遇嗎XD我以為那些國際訂房網還有 Uber 的 rule 全世界都一樣, 這次真的就運氣好台灣的消保法有 cover既然你是觀光旅遊業的, 不知道你跟高級連鎖飯店集團熟不熟? 一般特價費率訂兩晚第一晚全收, 但是還有另外一種official online exclusive sale 可能還比訂房網再便宜一點的費率, 這種一訂就是全收也不退我覺得這還蠻正常的...
作者: sylviebear (blanc)   2016-10-01 00:59:00
覺得原po錯的人很奇怪,就算是在booking訂,這還是台灣的旅館啊,當然要照著台灣法規走。現行法令規定就是收取一定比例的訂金。就算他在booking上標的再清楚,不合規定就是不合規定啊,為什麼要消費者吞!而且今天原po也不是要求全退訂金,又是在訂房後15分鐘就要取消。難道保留房間15分鐘,就要付「全額」嗎?
作者: InHanchiao2 (InHanchiao2)   2016-10-01 01:01:00
原po不用太認真,ptt只看自己想看的部分的人很多
作者: houji (鹿鹿兒)   2016-10-01 01:05:00
曾經在飯店工作過我也好怕遇到這種客人
作者: Ky810227 (嵐)   2016-10-01 01:07:00
呃 前面一直繞著原po退訂問題的人很妙今天要討論的應該是飯店這個規則違法了,所以原po跟飯店爭取然後上來分享資訊給大家是沒錯的啊如果今天飯店照法規而原po卻上來抨擊才會要檢討他吧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6-10-01 01:08:00
感覺有些人根本帶入自己遇到奧客的經驗問題是原PO完全是按照法規行事啊白紙黑字寫明又怎樣?還不是一堆衣服網站寫明只退購物金不退現金 啊就不合法令啊你根本是寫爽的而已
作者: likewinter (現在就去見你)   2016-10-01 01:10:00
在飯店工作也好怕遇到這種不看清楚就訂房的人+1其實終歸還是booking的政策有問題啊,不應該全怪飯店
作者: anaa727 (彤彤兒)   2016-10-01 01:12:00
原po拍拍
作者: duriel3313 ( 4545)   2016-10-01 01:12:00
元PO是對的 願意爭取也按照法規來 比吞下去好多了
作者: likewinter (現在就去見你)   2016-10-01 01:13:00
另外booking會向飯店收取訂房手續費(佣金),所以他不痛不癢啊一般正規飯店的作法還是都照法律按天數退款,但不看清楚就下訂真的很照成別人麻煩
作者: liu610265 (小P)   2016-10-01 01:17:00
按照台灣法律原po就是有理啊,不懂ㄧ直扯國外幹嘛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6-10-01 01:19:00
飯店規定沒有大於法規的話 照法規走很合理啊有看清楚又如何?看清楚之後飯店就會凌駕於法規了嗎?
作者: dochiato (娜塔莉亞亞)   2016-10-01 01:20:00
可能是我誤會原po要討論的點,很抱歉,但我也沒有要攻擊原po是奧客的意思..我懂他要說的是法規的規定跟飯店收取的金額,但是在訂房網訂房他絕對不是一個步驟就可以完成訂房,所以我覺得不論是在訂購什麼東西都應該謹慎才是。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10-01 01:24:00
我不覺得有冤枉他什麼, 今天不就說了是運氣好台灣有消保法 cover? 而實際上訂房前應該有 T&C 自己要看清
作者: likewinter (現在就去見你)   2016-10-01 01:25:00
照法規走很合理無誤,但跟不看清楚就胡亂下訂造成對方困擾兩件事不衝突啊?這麼兇做什麼?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10-01 01:25:00
處吧
作者: LOVEMOON3427 (沒看過落枕嗎...)   2016-10-01 01:25:00
在消保處工作過,基本上業者硬一點根本沒皮條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6-10-01 01:27:00
今天若網拍服飾網站寫不退款 大家也都會覺得不合理吧?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10-01 01:28:00
其實我不知道這篇是想提醒大家還是想問這樣合理嗎?如果今天使用者條款看過以後, 你也勾同意了, 在沒有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6-10-01 01:28:00
退換貨也是造成業者的麻煩啊 但這都是店家該承擔的成本
作者: carter7013 (carter)   2016-10-01 01:30:00
上來秀你很會凹?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10-01 01:31:00
航空公司機票買貴也不退差額, 飛人為因素取消班機不
作者: likewinter (現在就去見你)   2016-10-01 01:31:00
原po一直說訂房網多好多好也只因為它告訴你由飯店端決定退錢與否!但實際上是規矩都是訂房網訂的,一旦有問題就推給飯店它佣金照收也是常有的事
作者: carter7013 (carter)   2016-10-01 01:32:00
人家可能不想跟你浪費時間 花的時間也有時間成本 懶得理妳這種客人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6-10-01 01:32:00
廉價航空是不同的法規吧 我是覺得原PO按照法規走沒錯啦因為她今天就是人在台灣啊就像我今天若買淘寶也不會去凹七天鑑賞期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10-01 01:33:00
如果這篇文只是想提醒大家消保法有保護可以爭取看看
作者: snowycross (日光。想幸福)   2016-10-01 01:34:00
推妳積極爭取 每個人都會不小心 辛苦賺的錢被不合理的契約拿走超不甘心
作者: littlemiss (禮特小姐)   2016-10-01 01:34:00
可以理解原po的意思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10-01 01:34:00
那這篇文章的確是很好的經驗分享, 但是下面回文的感
作者: haha5566978 (白)   2016-10-01 01:34:00
你都虛心接受了
作者: likewinter (現在就去見你)   2016-10-01 01:34:00
好吧總之祝福原po以後訂房前拜託看清楚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10-01 01:35:00
覺讓人覺得要贊同他旅遊業者不該有這種規定, 我是覺得購買當下你也同意條款了沒什麼好事後說人家不合理
作者: piipiiYa (piipii)   2016-10-01 01:37:00
同樣的房型有不一樣的促銷價格,就像經濟艙分很多等級,票賣越高代表你買的權益越多。所以很多促銷票雖然便宜,但限制很多。這樣的概念吧
作者: maxmtv (開懷大笑)   2016-10-01 01:41:00
照樓上某幾位說的,以後業者不照法令隨便規定都可以囉,反正你消費者就該看清楚然後照單全收?這跟慣老闆不尊守勞基法有什麼差別?違法的規定到底為何要尊守啊!!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6-10-01 01:45:00
照他們的說法是 老闆貼出時薪80元 表定明訂違法勞基法為什麼你還要去應徵 應徵了之後再來說違反勞基法 不覺得這種行為滿奇妙的嗎
作者: Ky810227 (嵐)   2016-10-01 01:45:00
收全額到底哪裡合理啦XDD更何況他還違法欸~今天在臺灣開業就要遵守台灣法規啊抨擊原po合約要先看清楚的人(當然 為保障彼此權益 是該看)可是怎麼不先罵飯店應該要先守法啊?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6-10-01 01:46:00
就像網拍寫了不退換貨 啊你幹嗎還買 買了出問題在跟店家說你違反消保法 不覺得怪哉?
作者: maxmtv (開懷大笑)   2016-10-01 01:47:00
而且一直扯國外是???每個國家就法令不同啊!我在台灣就是看台灣的法令到底有什麼不對啊??難不成你在台灣吸大麻,然後要跟法官說某國是合法的啊!這邏輯是???
作者: ajo865 (羅斯福路CUXI王)   2016-10-01 01:47:00
在台灣就遵照台灣的法律,Uber也是。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6-10-01 01:49:00
而且女版不是都超推u敗的嗎?什麼時候大家那麼支持業者不能違法台灣法令了XD
作者: neilkcin   2016-10-01 01:49:00
有夠奧客,這樣還有臉發一篇哦?
作者: pahoehoe (QOOわくわくアップル)   2016-10-01 01:49:00
噓那些檢討原po的 規定不合法有什麼好講的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10-01 01:49:00
個別磋商條款不是那樣定義的好嗎 那仍然是定型化契約條款。
作者: pahoehoe (QOOわくわくアップル)   2016-10-01 01:50:00
補噓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16-10-01 01:50:00
紅明顯,你應該聽錯了
作者: maxmtv (開懷大笑)   2016-10-01 01:53:00
原本訂時或應徵時不知道業者違法,之後知道了難道就不能檢舉爭取自己權益了嗎?你難道是一出生就全知全能,什麼任何法規都完全清楚明白?
作者: ypla (挖你勒...)   2016-10-01 01:59:00
按照法規來就是能退啊,寫不能退費就是違反法規,有的人是在哭什麼?原po爭取退費有理
作者: SS003805 (代號21)   2016-10-01 02:12:00
囧…下次要看清楚……
作者: abc95210 (abc95210)   2016-10-01 02:19:00
滿佩服你的這麼積極 要是我肯定放棄哈哈 當自己權益被侵犯勇敢去爭取 光是這點我就給推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10-01 02:22:00
那你真的應該看看希爾頓,SPG促銷房收全額很普遍,今天你爭取自己的權益很好為什麼回文感覺就是要大家贊同你飯店這樣收全額不合理?
作者: pengtzuning (pengpengpeng)   2016-10-01 02:23:00
推你的積極度,我常常都想說算了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10-01 02:25:00
另外你說航空公司,你該不會不知道可不可以退票有分艙等吧...你不要拿B艙,Y艙說可以退,那是高價艙
作者: abc95210 (abc95210)   2016-10-01 02:25:00
國外是國外 在台灣收全額就是不合理為什麼不贊同這項觀點呢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10-01 02:27:00
最便宜的不可退可花錢改時間,可是通常也一年內有效,跟飯店當初給你的延後住宿不退費一樣
作者: sk59514 (ElmaLolo)   2016-10-01 02:28:00
作者: narutackey (新莊ToyZ)   2016-10-01 02:29:00
不管站在飯店還是客人立場 很討厭訂了取消甚至放鳥的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10-01 02:30:00
前面有說了支持在台灣遵守消保法啊... 可是訂房網站又不是只有訂台灣的飯店...
作者: XROCKER (Rock)   2016-10-01 02:35:00
不知道一堆人在番什麼,網站上的契約明顯不符合法律,一開始就只有他們契約違法的問題啊,原po根本沒問題
作者: eight630 (小八是有造型的厚針織覺 )   2016-10-01 02:38:00
飯店好扯
作者: ashyang (LMC)   2016-10-01 02:49:00
原PO太粗心,訂購時沒看清楚合約內容,店家不合理的契約不合法,不過店家說可以延後三個月,就延後再去就好了啊..
作者: zzzeus (點心小學徒)   2016-10-01 03:02:00
假如你還是有去住一晚,那等於錯失一個用1400就住第二晚的機會了QQ
作者: jessicalynn (jessica)   2016-10-01 03:09:00
推原po認真查資料XD
作者: cp62k794 (變得勇敢,飛)   2016-10-01 03:17:00
老實說促銷價不給退還蠻正常的,這條法應該要修掉,但是標示要清楚不然開罰…避免產生一些奧客行為
作者: sj0823   2016-10-01 03:39:00
原po又沒說自己沒錯,她也知道她自己沒看清楚阿。但業者這種做法就是有問題並且不合於法律,原po才來提醒大家阿,有些人不知道在噓什麼
作者: a06w6y7 (喝喝鹿)   2016-10-01 03:39:00
違法就是違法,規則訂再多也沒有用
作者: ken19900718 (髒噓噓)   2016-10-01 03:57:00
櫃檯QQ,BK都推說看飯店,飯店第一線又要問主管定奪,客人又很急一直打,有時還遇到會罵人的。網路訂房陷阱多,推原po脾氣好
作者: AKIRA1258 (王八鬼子)   2016-10-01 04:08:00
奇文共賞。
作者: rocketeer (火箭人)   2016-10-01 04:09:00
長知識了,推據法力爭
作者: kimono1022 (kimono)   2016-10-01 04:29:00
業者違法又吃相難看還有人護航?幫補血!
作者: dawn (dawn)   2016-10-01 04:57:00
原來真的會有人沒看清楚就去訂Booking.com上面那種取消還收全額的飯店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10-01 05:25:00
剛剛在做實驗沒空回, 我可沒說你不能爭取你的權益,但是一直講訂房網和飯店這樣不合理, 如果你只是專指台灣的飯店, 那我支持你爭取退費但是如果你是在說訂房網和飯店的處理, 一直要人認同你飯店就是不應該優惠房價收全額, 數無法認同, 我完全認同你的作法也覺得你有要回錢很好, 但是不認同你的理念回文態度蠻讓人不舒服的XD
作者: Ky810227 (嵐)   2016-10-01 06:15:00
我倒是很認同原po理念跟作法~~~
作者: muffinpat (馬芬)   2016-10-01 06:17:00
建議原po不用理那些擺明找麻煩的人啦!感謝經驗分享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6-10-01 06:22:00
飯店本來不該超額收訂金,原po依法爭取有什麼不對,除了原po眼殘以外不知道在噓什麼。
作者: yaokut ( )   2016-10-01 06:48:00
所以國外的法條是認同可以收到兩碗以上的費用哦?
作者: casko (^(oo)^)   2016-10-01 06:51:00
這種做生意手法一看就懂 訂金上限故意忽略不提的
作者: by216 (霹趴PiPa)   2016-10-01 06:52:00
推你,那些護航的講的很好笑
作者: ya5piece (ya5piece)   2016-10-01 06:57:00
說回文不舒服但自己的推文也…
作者: hoothoothoot   2016-10-01 07:09:00
原po不是奧客。只是據理力爭哦^_<
作者: isuki (僞樹)   2016-10-01 07:27:00
原po是對的啊...他又不是不依法給需要沒收的訂金,只是覺得收全額不合理吧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6-10-01 07:31:00
作者: fionhihi (fion)   2016-10-01 07:33:00
推原po維護自己的權益,雖然說沒看清楚是原po的錯,但違反法律收取超額訂金的是飯店,不懂護航的人什麼心態,難道要默默吞下去才不是奧客嗎?
作者: kickyjump (小踢踢跳跳)   2016-10-01 07:39:00
推文證明了為什麼台灣慣老闆一堆,業者違法在先還一堆人護航
作者: morrischen2 (六百萬)   2016-10-01 07:49:00
之前就有專文分析訂房網低價的玄機很多但書和特別約定 合約本來就要看清楚
作者: goliathplus (No Comment)   2016-10-01 07:53:00
基本上本案是飯店主管不懂才被凹
作者: morrischen2 (六百萬)   2016-10-01 07:53:00
廉航也是
作者: goliathplus (No Comment)   2016-10-01 07:56:00
定型化契約範本 是範本 不是法律 可以改的 除非有明定不得登載的條款
作者: abomgo (謝絕正妹搭訕!)   2016-10-01 07:56:00
三寶
作者: s942816   2016-10-01 08:05:00
就你自己沒看清楚
作者: domotocat (光貓)   2016-10-01 08:08:00
同樣房型特別便宜的通常都是不退費,這次是在台灣你還能用盧功大法,要是訂國外飯店,你想盧也沒辦法
作者: polkapolka (小步舞曲)   2016-10-01 08:12:00
臺灣的消費法律討好民眾, 造成買東西, 訂東西的人變的隨意, 像是之前空總訂一大筆月餅後退訂
作者: schls (校)   2016-10-01 08:15:00
其實在任何事都應該要搞清楚而且討論清楚 這才是成年人應有的行為
作者: ff19923 (風亭)   2016-10-01 08:18:00
業者一定都嘛知道訂金收取/退費的比例有問題,只是自己的口袋比法規還重要,也賭消費者會花錢消災罷了~
作者: polkapolka (小步舞曲)   2016-10-01 08:19:00
難怪訂房網都是國外做起來, 如果在臺灣起家, 一開始就被訂了, 退訂, 盧來盧去的流程給打敗了, 沒有合理的生態, 就很像臺灣只有"資"委會一樣, 造成一方僥倖心態如果訂房網對業者沒有保障, 一堆熱門時段訂房,前幾天才退訂, 這樣沒有業者願意參與, 或提出優惠。 成本是一定的, 吸收的退訂損失, 就是從其他地方收回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6-10-01 08:32:00
就算是契約條款一樣有合法不合法的問題,沒收訂金到全額本來就有問題,爭取沒什麼不對。
作者: polkapolka (小步舞曲)   2016-10-01 08:35:00
臺灣的法… 很多慣老闆也合法啊…
作者: na27 (皮皮)   2016-10-01 08:36:00
你回文態度好理直氣壯啊!這時候又有人說臺灣法律規範是好的耶!
作者: dochiato (娜塔莉亞亞)   2016-10-01 00:00:00
照契約書就是要收取消費,客人確大吵大鬧說我早上才簽是要收客人取消費。但是契約簽了就是成立了啊,不管你是簽十分鍾還是兩個小時,如果可以說取消就取消那為什麼要簽約...以後真的要看清楚。因為規定一定都是清楚的...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2016-10-01 08:40:00
澳客
作者: CageGuo (Guo)   2016-10-01 08:44:00
原po也有承認自己眼拙,但還是有試著詢問可行方式,並不是硬凹,覺得是很值得參考的一篇啊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10-01 08:47:00
如果原po是要爭取完全退費那當然不合理 但原po要爭取的是在法規下合理退費 哪裡有問題 如果今天合約想怎麼訂都可以那是否可以訂如果退房須付兩倍金額 大家也能接受
作者: superprada (無心)   2016-10-01 08:47:00
其實問題是出在男友身上,只會出一張嘴
作者: d433 (小小)   2016-10-01 08:48:00
覺得你用雙重標準在看這件事,一開始你們是買賣行為,不是收訂制,現在行程出問題才用訂金來在爭,如果覺得收超過30%的訂金不合理,你在一開始付費(你覺得的訂金)就該反應,依照你同意的契約你認為的收訂(4050),飯店完全沒錯住一晚跟你收4050是ok的。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10-01 08:50:00
如果是買賣行為 如果買賣不成立 是否代表也不應該收錢呢
作者: dancing74185 (Franca)   2016-10-01 08:54:00
要是我會往後延 沒差吧 ?! 難道三個月內你跟男友排三天假和提早借車很難嗎
作者: kero123 (蔥)   2016-10-01 08:55:00
訂兩秒還是兩小時後取消都一樣,取消的時間不能當作合理的取消理由,飯店是不該收妳全額,不過也可能是訂房網的規定,自己的權益應當爭取,但妳這篇文章讓人感覺不只是要提醒
作者: somehow (三心不可得)   2016-10-01 08:58:00
不懂為什麼要噓文,有人可以解說訂房15分鐘之後退訂,會對飯店造成什麼樣的困擾嗎?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10-01 08:58:00
其實新聞很多 這個案例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很明顯是訂房網透過低價去吸引客人 卻把相關資訊有所隱瞞 等出問題又把責任推給飯店
作者: iampinky520 (粉色520)   2016-10-01 08:59:00
支持原po分享這種訂房秘技,以後大家都可以用國際訂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10-01 08:59:00
作者: betty0824 (betty)   2016-10-01 09:01:00
不到5分鐘就看到兩筆ooking的訂房糾紛 我要筆記下來這家.....
作者: dancing74185 (Franca)   2016-10-01 09:03:00
我是也支持原po啦 但會想想反正都要出去玩,就延後也不錯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10-01 09:05:00
一直說外國 外國人來台灣旅遊也可以享受到這個方便啊 而不是全部收取費用 當然也許價格沒有那麼漂亮就是了
作者: vuvu000 (twotwo)   2016-10-01 09:05:00
我支持妳!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10-01 09:07:00
像這種特別重要的資訊不知是否有獨立出來或是放大讓你了解如果故意把字縮小或是隱藏在一堆訊息之中 你確定沒有故意欺騙消費者的成分嗎
作者: ppa (誤會很簡單)   2016-10-01 09:08:00
既然是經驗分享,其實不用一直要回推文,從路人的角度來看,我覺得這篇像是在戰
作者: cafelilith (莉莉絲)   2016-10-01 09:08:00
飯店業路過…
作者: tu80715 (泥豬)   2016-10-01 09:12:00
照合約走也要合約合法啊xddddd
作者: linyap (miche)   2016-10-01 09:14:00
原po就是訂國內的啊 講國外的幹嗎XD 下次訂房前小心一點喔~ 有消基會真好
作者: HGJman (來自虛無飄渺)   2016-10-01 09:16:00
消費者權益,法規規定,奧不奧客是另一回事,上面都旅館業者在噓哦?
作者: misskana (ka)   2016-10-01 09:17:00
拜託!以後看好條規可以嗎?這樣來來去去實在浪費別人時間。這篇重點完全是在怎麼用消基會和飯店談判,要是你前面看好條規不就沒事了?再者,訂房網標示不退費的優惠訂房,就是避免這種改來改去的客人浪費訂房作業和有效記錄訂房率台灣飯店當然也是依訂房網站的規則走,才會給出這樣的優惠沒想到遇到台灣客人這種作法真的完全不可行啊…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10-01 09:18:00
這根本澳洲來的。網站上寫的很清楚還沒看到是自己的問題。
作者: iampinky520 (粉色520)   2016-10-01 09:19:00
支持原po,台灣人就是要"據理力爭",讓訂房網知道台灣有台灣的玩法,以後也不敢出不可退促銷價,都只有貴森森原價可以訂,超棒der
作者: HGJman (來自虛無飄渺)   2016-10-01 09:20:00
訂月餅跟訂房取消,兩種業者成本一樣嗎?搞笑哦,想清楚再說好嗎?
作者: benfrog (我從良了)   2016-10-01 09:23:00
原po是透過第三方訂房,信用卡匯款也是匯給訂房網,要爭取權益對象應該是訂房網,邏輯不是應該原po對訂房網爭取訂金嗎?訂房網把問題丟回給飯店也傻眼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10-01 09:25:00
如果妳是直接跟飯店訂,那爭取權益沒錯。今天妳用國外的booking 訂房再來該我在台灣預定台灣的飯店為什麼要管國外的規定簡直吃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Sokol (無盡)   2016-10-01 09:27:00
感謝原po分享不合理契約的處理
作者: HGJman (來自虛無飄渺)   2016-10-01 09:28:00
業者自行規定無視法律存在,主持業者的人,ㄦ|太扯?那你佔地為王看看行不行?整個馬路都你的,快去開趴啊!
作者: benfrog (我從良了)   2016-10-01 09:29:00
把訂房網想成旅行社,你請旅行社代訂房後又要取消,旅行社預收全額給你優惠價,然後你去盧飯店違法?
作者: angelstar (Be An Angel)   2016-10-01 09:32:00
本來就是看上面的說明 跟消基會沒關係 通常訂房網站的價格比飯店不退費會最便宜 也有多一點錢但是可以免費取消的啊 只能說要低價就有部分犧牲 如果你今天訂到是國外飯店 還是認賠啊
作者: polkapolka (小步舞曲)   2016-10-01 09:39:00
享國外規矩的訂房紅利, 按臺灣法律的方式退訂, buffet概念啊…
作者: anita231700 (你不懂我的心)   2016-10-01 09:40:00
是你的問題沒錯,訂房網站都會有說取消會收住房費用,有在飯店上班都知道啦之前有客人noshow兩天,櫃台也是照刷住房費用啊,客人是從agoda訂的哦~
作者: sureung (momo)   2016-10-01 09:46:00
恩…以後真的要看清楚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10-01 09:49:00
訂房網一定是說我只是幫忙飯店打廣告和幫忙飯店找客人等於是說只是提供資訊的平台
作者: cararara (wawahaha)   2016-10-01 09:50:00
推你據理力爭喔 好棒棒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0-01 09:51:00
太好笑了吧!!!原po沒錯啊!你今天要在台灣做生意本來就要遵守臺灣法規,而且飯店還是在臺灣,不要再說本來就怎樣本來就怎樣,不然你飯店移到國外去,想做生意請依照法令,還有契約條款凌駕於法律上的喔,笑死人
作者: part19 (哇資勾因盎)   2016-10-01 09:54:00
原po眼殘在先造成人家麻煩,可是她也不是要求全退啊!規定就是按比例,噓文一堆自己腦補在噓的
作者: roudolf (蒜頭)   2016-10-01 09:56:00
咦 妳不就是違背那個但書嗎?已經有標明不退費,然後妳也訂了
作者: swatchcat (~( ̄▽ ̄)~)   2016-10-01 09:57:00
如果想用"先訂再說不適合再取消"就一定要看清楚能不能免費取消阿。
作者: dian9 (點點)   2016-10-01 09:58:00
!
作者: bagigogo (bagigogo)   2016-10-01 10:00:00
總覺得原po也只看自己想看的,不合自己的意見就超嗆奇文共賞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0-01 10:01:00
就算違背那個但書,你合約本來就該走台灣法令了!
作者: ccttee (ctte)   2016-10-01 10:01:00
阿不是要虛心接受嗎....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10-01 10:02:00
其實很多買賣都有類似但書 等他們真的遇到就不會說他們要照合約走了 法規大於合約是合理的吧
作者: bamboo82 (竹子)   2016-10-01 10:03:00
樓主相當細心,未來可以消保官為目標,服務人群
作者: iampinky520 (粉色520)   2016-10-01 10:04:00
像我們這些乖乖遵守訂房網規定的都好傻呀,應該學習原po打電話去盧半小時,再把法條搬出來,業者就會退費了耶,長知識了,超開心der
作者: polkapolka (小步舞曲)   2016-10-01 10:04:00
訂單是國外公司, 所以原pi是跟國外公司做生意更正, 原po
作者: zona1983 (π到Din)   2016-10-01 10:06:00
好棒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0-01 10:06:00
好好笑啊!你平常會遵守臺灣法令我是不知道,你要在台灣做生意本來就該遵守法令規定,不然就跟uber一直被檢舉。飯店在台灣
作者: polkapolka (小步舞曲)   2016-10-01 10:07:00
信用卡刷給誰的? 就是跟誰做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10-01 10:09:00
話說我剛剛隨便搜尋高雄飯店 他就寫訂金是收總金額的百分之30了 飯店根本是故意欺騙不懂法規的消費者 要不然為什麼其他飯店會註明一家飯店投入那麼多資金人力 會讓台灣法規都不清楚 我不相信
作者: hoothoothoot   2016-10-01 10:13:00
原po眼殘,飯店違法,沒什麼好吵的不合原po心意的推文,原po回的都很嗆這是人之常情每個人修養不同
作者: wisejack (涼子狂)   2016-10-01 10:17:00
謝謝經驗分享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0-01 10:18:00
太好笑了你不知道他們只是個平台,支付給飯店嗎?今天只要飯店在台灣,就本該受法律規範,再者他們booking也有在台灣開辦公室,客服說決定權在業者很明顯交易就是在臺灣。
作者: hsuan0513 (hsuan)   2016-10-01 10:20:00
原po明明就有檢討自己沒看清楚 到底在酸啥番啥
作者: sakicat (米茶)   2016-10-01 10:22:00
謝謝分享 懂你要表達的意思 這是台灣有消保法保護 依照台灣規則是有一定公式去算訂金 消費者可以依法要求僅付訂金部分的金額 而不是房價100% 不過在國外就無法囉 希望大家都不要再發生
作者: Unwind (Nate)   2016-10-01 10:26:00
不知道多少人被坑了 下次看仔細點吧
作者: tearsss   2016-10-01 10:28:00
完全懂原po想表達的(拍拍!!覺得資訊實用,謝謝
作者: flyaway2214 ( )   2016-10-01 10:30:00
覺得原PO去爭論完全沒有問題,原PO眼殘所以被收走「合法範圍」內的訂金是應該的,但飯店業者本來也就不應該索取超過法規範圍以外的金額 原PO應該只是想表達合約要看仔細才不會衍生這麼多問題
作者: STINGs (四先生)   2016-10-01 10:32:00
飯店違法超收也可以扯三寶 這水準點點點
作者: flyaway2214 ( )   2016-10-01 10:32:00
另外有些推文真的很奴 法律給你的權益你不用 別人用了就覺得自己乖乖遵守不合法的規矩很傻??
作者: snoopy6267x (聰明仁)   2016-10-01 10:32:00
自己抱著僥倖心態訂房又不看清楚在文中輕描淡寫自己的過錯又說可以噓,噓了又要辯解,努力爭取自己的權益很好沒錯,但是自己破壞遊戲規則還要以高姿態說憑什麼噓我的心態可議
作者: Amaltbea   2016-10-01 10:33:00
推原po! 某些身在台灣熱愛外國法規的就不用浪費時間跟他們對話了
作者: selsos (龍貓女孩)   2016-10-01 10:34:00
說句白一點的啦,不管是訂房還還是申請網站會員,真的會把所有條款內容都看完再一一思考其合理性的能有多少人?而且網路生活這種機會很多哦每次碰到都要研究哦!!多數都馬節省時間連點確定按同意就過去了但魔鬼就是藏在細節裡,業者即使有條款但用小小的紅字不標清楚,原po才會訂呀,網站上還打說可以全額退費哦!如果一開始都標示清楚大家不就沒事,而且訂了15分鐘就退還可以說要收全額...這種買賣訊息資訊避重就輕不夠透明化的狀況存在很久了,悲哀的是大家都吞下來了一堆選擇鞭原PO沒看清楚
作者: flyaway2214 ( )   2016-10-01 10:34:00
看錯就看錯誰不會出錯 有的人傻傻認賠 但有些人就會多做一些嘗試去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保護的是懂法律的人!
作者: STINGs (四先生)   2016-10-01 10:35:00
訂房網規則大於台灣法律?神邏輯了哈哈
作者: eeeee0125 (煩燥的布丁)   2016-10-01 10:38:00
飯店一定知道30%的事,明知違法的合約還放上去給消費者,不就是有意圖讓人被坑的嫌疑?今天要是飯店一開始就向客人說明要收30%,原po還需要跟他盧那麼久?覺得很好笑欸,明明是飯店違法為何還那麼多人幫飯店護航?
作者: weakerman (戴上耳機躲進世界的角落)   2016-10-01 10:38:00
你的契約是跟訂房網打的,又不是跟飯店打的,飯店就算台灣的飯店又怎樣?你去亞馬遜買到台商商品,也要求七天鑑賞期無條件退費?要盧去跟訂房網盧,干飯店屁事,飯店搞不好一毛都沒收到飯店跟訂房網打的契約絕大多數都是住近飯店後,才隔月月初月結,飯店搞不好一毛都還沒摸到就要被盧洨,冤有
作者: sis08 (關在山洞裡的日子)   2016-10-01 10:44:00
噓原po眼殘,當初訂的時候大概也是貪小便宜就急著下訂了,飯店違規很鬧,但原po回文態度真的讓人很不舒服,有理沒有禮。
作者: STINGs (四先生)   2016-10-01 10:44:00
亞馬遜可以30天退嘞 好像優於消保法捏
作者: weakerman (戴上耳機躲進世界的角落)   2016-10-01 10:44:00
頭債有主,你搞錯對象了
作者: STINGs (四先生)   2016-10-01 10:45:00
訂房網充其量是個平臺 就像買網拍
作者: iampinky520 (粉色520)   2016-10-01 10:46:00
這裡真的好溫馨,有hotel版,原po覺得自己很有理,要不要轉過去看看^^
作者: STINGs (四先生)   2016-10-01 10:46:00
像買網拍 還是跟網拍賣家成立買賣契約阿
作者: weakerman (戴上耳機躲進世界的角落)   2016-10-01 10:48:00
訂房網是收取傭金的仲介,不是平台而已...搞清楚狀況吧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10-01 10:49:00
以原po付的30趴 大頭一定是飯店拿 剩下的才是網站訂房網是向飯店收取費用 又不是消費者
作者: STINGs (四先生)   2016-10-01 10:51:00
所以房屋仲介賣你房子 房仲就是賣家?
作者: yashine1027   2016-10-01 10:52:00
我不覺得原po回文態度有問題啊,飯店違法在先,她只是根據台灣法律據理力爭,哪裡有錯?倒是某些噓文的人是不是把自己的經驗直接套用在原po的例子上,才會這麼憤慨?
作者: weakerman (戴上耳機躲進世界的角落)   2016-10-01 10:52:00
飯店跟訂房網收取房租價金,訂房網跟租客收取房租價金在這種情況下,飯店大多根本還沒碰到這筆錢或客戶,客戶卻來指著飯店的鼻子罵?真的搞錯對象了...
作者: STINGs (四先生)   2016-10-01 10:54:00
飯店委由訂房網販售房間 交給訂房網的錢還是給飯店阿
作者: plcrichard (而我知道)   2016-10-01 10:54:00
我贊同你去爭取權益,但你一開始跟飯店溝通也沒做好功課,既然做過相關產業,那怎麼對條款還不清楚,不清楚又我不是全知全能,飯店違法是事實,但你自己也得負部分責任
作者: STINGs (四先生)   2016-10-01 10:57:00
訂房網與飯店(委任) 飯店與消費者(租賃)
作者: koreahoter (哈韓熱)   2016-10-01 11:00:00
我可以理解你的意思,不過我是會給全額房費的人,就算心裡覺得怎麼這麼不合理,哈哈,我應該是肥羊。事情解決就好,你好意提醒卻又變成筆戰,我覺得沒有意義耶,別想了,自己開心比較重要。
作者: graffitiny (來了來了來了)   2016-10-01 11:01:00
沒有說原po爭取權益有錯誤,但是亂定就是造成大家麻煩,此文是要呼籲大家小心訂金問題是很好,但通篇感覺理直氣壯很兇
作者: gink (樂)   2016-10-01 11:06:00
實用推原po觀點合理,訂金過高就已經觸法了
作者: eeeee0125 (煩燥的布丁)   2016-10-01 11:16:00
亂訂造成大家麻煩…?那所有退訂的客人都亂訂,因為會造成飯店麻煩。我以為受理退訂本來就是飯店的工作……
作者: att31004 (IB)   2016-10-01 11:18:00
幹 飯店就是違法了 其他人到底在魯什麼洨 邏輯是有沒有這麼差啊 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 跳過這個在那邊機掰別人退訂 這道德魔人也當的太好笑 還自以為好棒棒訂房契約就這麼神聖到淩駕到法律之上?一堆人不想承認自己被凹過就攻擊原po 見不得別人好的心態有夠噁心
作者: mj2124 (CL)   2016-10-01 11:23:00
沒看清楚又硬拗飯店在台灣為何你要從國外網站定,然後又吵退費,直接跟飯店定才適用台灣消保法吧booking是經營旅遊市場的類旅行社,而且 網站架設在國外,在國內無公司登記,屬跨境消費,不管是《消保法》或《民法》都對業者無約束力你跟國外旅行社定了國內飯店,照理說是你付款給國外旅行社這筆才是你的交易,跟房仲類型不一樣
作者: gt6158 (gt)   2016-10-01 11:36:00
請問原po貼的蘋果新聞,消保官說的到底對不對
作者: lio293123 (HAHA)   2016-10-01 11:38:00
你沒錯啊,只是很不要臉,自己去看hotel版一堆轉讓的,就算訂錯也是找轉讓,不能退還要去凹別人呵呵,別人訂錯轉讓的有像你這樣凹?
作者: hoothoothoot   2016-10-01 11:38:00
我就是有看推文才會留言說 不合你心意的推文你回的都很嗆每個人的解讀方式都不同 有些推文我看起來沒很嗆但你回的很嗆但你搞不好會覺得自己沒有很嗆你說你要表達的是 飯店違法不該收取全額 你覺得依法扣30%是ok的
作者: STINGs (四先生)   2016-10-01 11:42:00
https://goo.gl/tWgR9x 交通部被打臉了嗎
作者: hoothoothoot   2016-10-01 11:43:00
30%訂金被飯店收取 那訂房網的損失?
作者: STINGs (四先生)   2016-10-01 11:44:00
如果直接跟台灣訂才適用 真的是發現脫法秘技了
作者: hoothoothoot   2016-10-01 11:44:00
其實也無所謂 可能您不適合訂房網^^
作者: cfklool (雞包紙包紙包雞)   2016-10-01 11:45:00
噓你眼殘回文態度又很討厭
作者: plcrichard (而我知道)   2016-10-01 11:46:00
我了解你意思,只是你一開始就用我曾經做過類似產業這種方式去協商,會讓人感覺不是很好,你也是出於善心分享,就當學一次教訓吧
作者: kyohel15 (Eugene)   2016-10-01 11:46:00
http://i.imgur.com/hygnlJs.jpg我自己做飯店的,自己飯店規定牴觸到法規,我都拿這張規定幫客人強壓自己飯店
作者: cfklool (雞包紙包紙包雞)   2016-10-01 11:48:00
作者: pauline11 (猴猴)   2016-10-01 11:49:00
自己為了方便認為之後可以想退就退,搶先訂房佔掉房間名額。然後自己沒看清楚內容,結果拿出法條來凹。居然還上來分享心得......奇文
作者: pierse34 (kidd)   2016-10-01 11:49:00
推原Po認真查證爭取權利啊!契約都違法了還要自己吞?國外有國外的玩法,台灣有臺灣的玩法,不懂一直拉國外或其他產業的意義何在。法律規定30%原Po就付30%沒錯啊哪裡奧?飯店想多收錢才是欠噓吧。
作者: dacun10045 (肯兒)   2016-10-01 11:54:00
其實這件事剛好原po有法律規定才站的住腳吧,不然平常自己上網訂東西沒看清楚訂錯,哪能說反悔就反悔,下次真的要看清楚一下,而且你回文的口氣似乎不太好吧
作者: pauline11 (猴猴)   2016-10-01 11:57:00
一開始抱著'不適合再取消'的心態蠻糟糕的,如果大家都這樣,是不是自己喜歡的餐廳跟飯店每週末都給他訂滿,反正可以退款,反正只是用電話預約而已?
作者: sis08 (關在山洞裡的日子)   2016-10-01 11:57:00
覺得推文回的很嗆+1
作者: lio293123 (HAHA)   2016-10-01 11:58:00
看你回成這樣呵呵補噓回來,今天定型化契約的立法理由多數都是保障消費者,但站在私法自治的角度來看,契約自由存在於兩造該有的要件不會因為是定型化契約就不存在,取得權利負擔義務在契約內一覽無疑,今天是難謂健全的意思自主,但資訊條件在客體上並不存在缺失,資訊幾乎完全公開下雙方當事人合意的共同行為,就是符合私法自治,別拿法律出來嘴,真的上訴還不知道誰會贏,飯店退你錢其他人給你法律上的建議不代表你就是對的
作者: mj2124 (CL)   2016-10-01 12:02:00
你的契約存在與booking.com的契約,booking.com存在者與飯店的契約,你並不存在與飯店的直接契約,你不是直接跟飯店定的,你定的是booking和飯店談好的價格,你跟中盤買貴了跟製造商吵的意思,還自以為有理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0-01 12:03:00
訂房網就是跟雙方收取手續費,他只是一個刊登平台,真正交易的是訂房與飯店不是平台!!!請了解再來噓人。
作者: lio293123 (HAHA)   2016-10-01 12:03:00
看你這付既得利益的嘴臉就覺得噁心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0-01 12:04:00
樓上的請去了解相關法律再來說契約,或者撥打消保官電話,再來說明,不要一直自認為
作者: gt6158 (gt)   2016-10-01 12:07:00
不是booking叫原po去跟飯店談的嗎
作者: STINGs (四先生)   2016-10-01 12:10:00
可以看一下臺北簡易庭105北消小6判決
作者: kisac   2016-10-01 12:10:00
贊同前面說的,雙方都有錯,回文很嗆則是個人修養問題
作者: STINGs (四先生)   2016-10-01 12:11:00
booking的人自己承認住宿費是直接付給飯店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0-01 12:12:00
經消保官提示交通部觀光局函頒之「觀光旅館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及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小明雖訂錯日期,但其隨即於確定單上發現,並於18日前電洽平台客服,業依上開規定第5條通知業者,平台業者應依照上開規定退還已付訂金。故業者同意退費,雙方協商成立。
作者: cat1987524 (鄭逼逼)   2016-10-01 12:12:00
同樓上,如果原po認為自己有理,何必管別人怎麼說,一副就是要全世界認同你一樣?
作者: ricewin (小米)   2016-10-01 12:13:00
消保法雖然立意良善,但實務上總會有些人認為於法有據就對業者予取予求,那嘴臉真是令人不敢恭維==
作者: cat1987524 (鄭逼逼)   2016-10-01 12:13:00
同樓樓樓上k大
作者: STINGs (四先生)   2016-10-01 12:13:00
代表booking真的只是向業主收費的平台
作者: zealeliot (努力奮鬥救身材)   2016-10-01 12:14:00
推 旅館一開始收費就有問題了 還要消費者照單全收? 那訂契約法幹嘛!今天旅館就是吃定有人不懂法鑽漏洞,要是今天原po金額不是4000多,可能就想息事寧人了,旅館好棒棒
作者: mj2124 (CL)   2016-10-01 12:15:00
透過國外網站的優惠定了不能退的房在拿消保官出來壓,在分享給大家好棒棒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0-01 12:16:00
他沒有對業者怎麼樣,只是捍衛自己的權利,為何伸張法令規定,還要被說成予取予求的嘴臉實在不懂,台灣是法治國家。做錯事情就是依法行政,權益受損就是依法伸張,錯在哪裡的嘴臉噁心,難道你今天自己權益受損訴諸法律,被說成既得利益以及予取予求你會開心嗎?
作者: kuma1663 (plug_V)   2016-10-01 12:17:00
這篇看到最後覺得噓文才是奇文共賞,不是很能理解大家的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0-01 12:17:00
樓上的真的很好笑欸!透過國外平台,旅館業者也有稅務問題你怎麼不提出來。
作者: hoothoothoot   2016-10-01 12:18:00
眼脫回文就是嗆
作者: ricewin (小米)   2016-10-01 12:18:00
我說的是"實務上有些人",你硬要把原PO框進來我也沒辦法囉
作者: kuma1663 (plug_V)   2016-10-01 12:18:00
心態,噓的人從噓退訂噓占房噓奧客被打臉後,連噓態度噓回文噓道德瑕疵噓人家不懂法律不夠專業都出來了,為什麼一堆人可以接受飯店違法卻不能接受原po據理力爭,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0-01 12:19:00
這不是有法律可依據,這是法律保障之權益!!!!
作者: kuma1663 (plug_V)   2016-10-01 12:19:00
我原本以為大家是講道理的,但看到後面越來越不確定...
作者: darkcurrent (/人。。人\)   2016-10-01 12:21:00
自己沒看清楚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0-01 12:21:00
真心希望中華民國所制定的法律,以及保障人民之權益受損時,你在自身權益受損時候再回來看看你自己po噓文吧
作者: kuma1663 (plug_V)   2016-10-01 12:23:00
幫補血
作者: part19 (哇資勾因盎)   2016-10-01 12:26:00
本來只是覺得有些人腦補,現在開始覺得是不是那些"利益"受損的人來噓了…要賺錢正正當當合理合法的賺很難嗎?15分鐘是能損失啥,一千多塊手續費還不夠,吃相真難看
作者: gta1994   2016-10-01 12:28:00
回文好嗆+1 ....
作者: skizard ( )   2016-10-01 12:29:00
還好是訂國內的
作者: ioio144831 (Claire Chan)   2016-10-01 12:29:00
先這樣說好了 booking 我們飯店業者是「預授權」全額房費 沒有說只收取三成或幾成訂金 要馬幫客人取消授取全額 要馬就收全額 因為跟booking 是有簽契務的 就算收取你三成房費 也是要給一天的佣金 業者作法應該是跟booking 談取消你這筆訂單 然後業者自行幫您改成電話訂房 在用入訂的方式 幫你取消訂單 再以沒收的方式這樣帳才不會出錯 不退款就是犧牲自行利益 來優惠價格給妳 所以下次買任何東西時 要記得 比較下較便宜的可能會有附帶條件*契約
作者: skizard ( )   2016-10-01 12:32:00
而且你內文根本寫錯 根本不是甚麼訂金30%退多少國內是以天數來區分條例都舉出來了卻不看內容 難怪會訂錯https://goo.gl/0dFIvj看錯...我道歉
作者: iampinky520 (粉色520)   2016-10-01 12:40:00
經原po同意轉錄
作者: lio293123 (HAHA)   2016-10-01 12:41:00
唉看你法學素養這樣我講的你也聽不懂就算了,可能有一天你長大就會懂了,只會查資料連立法基礎都不懂就不要跟別人講什麼法律了,案例是很多啊,但沒有判例啊,有勝訴判例丟出來看阿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0-01 12:46:00
樓上的自己先去看,打電話問消保官再來說別人法學素養如何好嗎,然後你說別人長大了沒?請先看看自己。
作者: lio293123 (HAHA)   2016-10-01 12:47:00
眼殘ㄏ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0-01 12:48:00
還有所謂的勝訴,太好笑了!!很多案例在消保官那邊以及法律條文保障下就私下歸還了,幾個上到法院去了??
作者: lio293123 (HAHA)   2016-10-01 12:48:00
傻花版粉粉護航66666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0-01 12:52:00
要就搬出你的法學素養,來講法律,而一昧做無所謂的人身攻擊以及消遣。
作者: lio293123 (HAHA)   2016-10-01 12:58:00
私法自治的要件我看你也沒看到吧眼殘?除了現行法比較偏向消費者還有什麼站的住腳的?眼殘?態度?有腦粉?
作者: cutehsuan (夯菇)   2016-10-01 13:13:00
不懂噓的人到底哪裡合理 就像前陣子惡房東事件張淑晶一樣 就算一開始合約已簽訂 但是違法就是違法 違法的部分怎麼可以叫租客自己吞 如果每個人一旦簽約後 不合理甚至違法的地方都要自己吞 只因為“已經簽約了” 那這個社會不就沒有法制可言了嗎 那之前的新聞幹嘛鬧的沸沸揚揚 照板上噓的那些人來看 那些受害者不就也是無理取鬧
作者: InHanchiao2 (InHanchiao2)   2016-10-01 13:17:00
想請問某位法學素養充足的法律人,於公開場合罵人「眼殘」是否滿足公然侮辱構成要件?
作者: treiss (獅子座女孩)   2016-10-01 13:24:00
原po回文態度也太…
作者: hoothoothoot   2016-10-01 13:27:00
哇喔家庭律師欸~~~
作者: lio293123 (HAHA)   2016-10-01 13:31:00
唉看你舉的爛例子讓我知道我真的錯了,想盡辦法跟眼殘溝通,眼殘就這篇來看就是客觀事實啊,你自己都說你是眼殘別人不能說?我前面一開始就講了消保法的存在是保障消費者了,提出私法自治的角度是站在契約自由的立場上,從要件下去進行討論,推文就有寫資訊條件在客體上並不存在缺失,結果回什麼方式內容效力,方式內容效力當然是要被法律限制啊,但當實現契約自由的客觀要件都被滿足了,甚至一定程度上的意思合致,之後卻因為自己的疏忽想違反在意思表示自由下訂立的契約,結果你談的又是什麼最基本的消保法限制了,誰在跟你講這個
作者: oowrasy (佐爾)   2016-10-01 13:34:00
我也讀相關科系,也覺得原po沒問題啊……是噓文硬要拿一些很奇怪的邏輯來說嘴,原po幫忙釐清觀念而已,也不覺得有在戰……這樣就覺得原po很嘴的人XD,想必內心纖細敏感又脆弱哦XDDDDD?
作者: hoothoothoot   2016-10-01 13:35:00
提到消保法 我就覺得奇怪
作者: oowrasy (佐爾)   2016-10-01 13:35:00
只要原po好好講,別對工作人員口出穢言我都覺得還ok
作者: lio293123 (HAHA)   2016-10-01 13:36:00
順便回樓上,眼殘是她自己評價的事實,沒什麼好不能說的,他在自己的回文也多次提到,我只是照她的話講,欠噓我就在噓而已,但法盲不是喔,是主觀指謫評價
作者: hoothoothoot   2016-10-01 13:36:00
然後她就去申訴,店家收到公文店家有打電話跟朋友解釋實體店面不能退貨為什麼明明不行的事情 去申訴還是會有公文下來啊?消保官和消保法是會一面倒的保護消費者嗎?
作者: InHanchiao2 (InHanchiao2)   2016-10-01 13:39:00
我的問題是:是否滿足構成要件?僅此而已,其餘你能不能罵她、她自己有沒有講,這是你們兩位的事,我沒興趣啊
作者: cat1987524 (鄭逼逼)   2016-10-01 13:43:00
我有說過「我覺得」你認為自己有理嗎?套你引用的話,你也不是魚,你哪知道我這條魚在想什麼?所以你不也自以為了嗎?你有理無理和版友有何關係?想討拍不是用這種方式的
作者: lio293123 (HAHA)   2016-10-01 13:50:00
XD你看,又解釋一次你又在跳針了唉,真的懶得跟你講了浪費時間
作者: sis08 (關在山洞裡的日子)   2016-10-01 13:52:00
其實整篇文章本來沒什麼問題,是原po下面回文愈看愈討厭,表面上好像跟你說謝謝有接受你的意見,後面又神酸,現在已經不是噓飯店的錯或是你據理力爭有錯,而是你的態度真的很沒禮貌,自己眼殘有錯在先還不能接受別人的批評。有規定一人只能噓一次嗎
作者: k7p83n (薛斗)   2016-10-01 14:04:00
合約又不是一切,看推文真的很想翻白眼…
作者: cat1987524 (鄭逼逼)   2016-10-01 14:08:00
要不要重新回憶一下噓文內容?「“如果你認為”你有理,何必在乎版友說什麼?一副好像全世界都要認同你一樣」請問我哪句話說“我覺得”你自認為有理?而不是放大噓文內容找人理論,對於推文贊同的就取暖感恩好嗎?你文章選項選擇[討論],你認為你的回文有給予版友們討論空間嗎?你既然都po文了,一定有人認同你也一定有人不認同你,但那又如何?版友們對你認同感高或低都不影響這個結果,你爭取你要的,你提供資訊和經驗給版友,然後呢?你不可能期望每個人都按照你想要的回應而有所回應好嗎?這篇說到底沒有討論空間,頂多就是你個人情緒抒發。
作者: oceanblue94 (Orange)   2016-10-01 14:37:00
飯店有問題不應該超收訂金是飯店問題沒什麼好說,但是我個人認為原po抱著先訂再說的心態也不大好。是否給飯店方造成困擾、造成多大困擾姑且不論,像這種要付訂金的預訂怎麼說也是一種金錢交易和契約,除去計畫好卻真的有事不得已的退訂外,最好不要想著反正取消就好又沒差的心態去同意一份契約。另外很多版友只是回覆自己的看法覺得無法認同原po,畢竟像這種訂了又退又打電話去詢問的確是麻煩到飯店方了,如果原po一開始沒有抱著那樣的心態去訂房,或是原po看清楚合約內容今天也不會有那麼多事。原po不需要那麼激動的去反駁版友的看法,也許回得是合理合法有依據,但很多時候多少會讓人覺得態度不佳了。個人淺見。
作者: e150064   2016-10-01 14:44:00
推你,另外依我不到一年的飯店會計經驗,訂房網是在一個月結束之後依當月在該網上成交的數量去請款的,所以那些說會造成訂房網困擾的人真的想太多惹~~還有合約抵觸法律是當然無效的歐~~~
作者: Kinner (C.C.Yao)   2016-10-01 14:59:00
支持原po! 不知道說原po是奧客的是否被日常中不合理規定霸凌慣了 牴觸法律就是不對 原po也只是據理力爭 一堆人在那跳針幹麻?
作者: cutehsuan (夯菇)   2016-10-01 14:59:00
問題就是我們在討論a問題 但是一堆人硬要討論b或c或d...的問題 剛剛我問過讀法律科系的家人 家人也是覺得這件事情原po沒有錯誤 不懂為什麼其他網友要一直噓 然後開始檢討原po態度 有些人說不爽原po的態度 但請問所有噓文的人用字遣辭都恰當嗎 當然原po會強硬阿還有要討論請站在同一個基準點上 上述討論很多範例根本就已經跟法律抵觸 當然不適用阿 討論時請不要模糊焦點
作者: Kinner (C.C.Yao)   2016-10-01 15:03:00
希望這篇能留著 當相關問題的借鏡 也給碰到相同問題的人能保護自己
作者: gillian30917 (CC)   2016-10-01 15:14:00
原po沒有什麼問題啊 實在不懂噓的人在跳腳什麼而且原po提早退掉 也願意付訂金 也是按照消保法...
作者: FUNI5566 (信義孝全)   2016-10-01 15:25:00
重點應該是在飯店的規定不合法,之前也遇過類似的,但是打去消基會反而被念說合約簽了就要負責,很多合約明明就跟法規不符阿…………
作者: momomiyaha (天空)   2016-10-01 15:36:00
原po抱著先訂再說,也願意負擔法律規定的應付金額不懂有什麼好噓,而且訂房網有台灣客服就適用台灣法律
作者: baconwaffle (我是培根)   2016-10-01 15:48:00
自己不看清楚怪誰
作者: a8420051 (Eloise)   2016-10-01 15:51:00
雙方都有錯,但噓這種先訂再說造成別人麻煩的人,通常覺得自己沒有很嗆的人就是超嗆
作者: cake2246 (Emma)   2016-10-01 15:57:00
自己沒看清楚造成別人困擾,還好意思這麼嗆,看妳回文態度超差的,是在嗆什麼意思?不是覺得自己有理嗎幹麻改標題
作者: Vipasyin (猥瑣WeiSuo)   2016-10-01 16:02:00
態度不及格
作者: eva2255848 (Inspirit)   2016-10-01 16:16:00
本來自己就要看清楚啊 做旅館業最討厭遇到這種客人補噓
作者: cozlove (我也只有你啊>///<)   2016-10-01 16:33:00
態度超嗆,感覺你只是要大家站你這邊跟你一起說對方不合理,還有你把前面別人的噓文刪掉了
作者: part19 (哇資勾因盎)   2016-10-01 16:41:00
對方的確是不合理,所以也退錢啦!人家上來分享訊息也要噓、要酸?真心看不懂..
作者: eva2255848 (Inspirit)   2016-10-01 16:49:00
很好奇你怎麼確認那幾分鐘沒有其他客人問過你的房間?以我在國外民宿工作過就是真的遇過這樣的例子,一組四人客人訂了房間後,後來有當地的團體打來問房間,但就因為前一組客人訂走了只好忍痛拒絕,結果半小時內前一組客人就取消訂單了,這樣我們不就損失一筆這麼大的訂單了?也許你的情況該飯店可能沒遇到這種情況,但也許有啊!就算但是這次心軟退給你,下一次有其他客人也是一樣情況呢?萬一你朋友聽了你的事蹟照做呢?我真的就有遇過這種香港大媽哦!或是相反過來,這次你訂的是一筆大訂單把民宿一半以上房間都訂走,而在那期間其他想訂小訂單的客人也訂不到啊!況且每個人都來這招就好了,先訂再說,我有房間就好,隔幾分鐘取消再去跟飯店盧,難道還要飯店細細去規定幾分鐘之內取消收多少多少?是要忙死飯店人員啊?我只能說規則再怎麼訂,澳客還是澳
作者: wawa13579 (Miya)   2016-10-01 16:57:00
原PO是有疏失啊,所以訂金被收走合理,但要收走住房全額不合理,法規就是在那裡這樣很難懂嗎
作者: momomiyaha (天空)   2016-10-01 16:59:00
所以有很多飯店人員不滿法律規定只能退訂金30%等金額請努力去要求修法,不然大家在台灣就照台灣的法律
作者: wawa13579 (Miya)   2016-10-01 17:01:00
如果這樣疏失被講奧,那奧客定義也太寬。下次謹慎別再犯就好
作者: eva2255848 (Inspirit)   2016-10-01 17:06:00
先訂再說 訂完再說人家不合理 這種想法不奧???? 可怕在台灣做服務業真的很可憐
作者: pockeyhaha (pockey)   2016-10-01 17:12:00
犯錯人之常情,且依情節嚴重或影響程度會有不同程度的處分,如收取不同%數之房價。飯店透過國際訂房網站規避台灣法律,遊走在灰色地帶,誠如某些網友所言,若真要告起來勞心傷神且不一定告的贏,再我看來這是一篇很棒的警世文,原po申訴成功是一個幸運的案例,但願意奴到一口吞下的人也所在多有,而慣業者們經常就是利用這點啊。感覺原po為這件事學到了很多東西,恭喜!並且對我也有起到提醒作用,謝謝你啊,幫推哦。
作者: abbe0614 (abbe)   2016-10-01 17:16:00
看完推文 覺得原po男友超有愛的XDDD我也是這樣 遇到事情想放棄 男友就會幫我一起想辦法~
作者: humijune (mia mia)   2016-10-01 17:18:00
謝謝原Po,長知識了!之前我也發生類似的交易糾紛,據理力爭還被朋友說好兇...說真的...維護自己權益有什麼不對!
作者: wawa13579 (Miya)   2016-10-01 17:20:00
eva有看內文跟推文嗎...是不合理在先,訂房完才發現網站標全額收(原PO疏失)。不是明知故犯欸
作者: pockeyhaha (pockey)   2016-10-01 17:27:00
服務業好可憐其實跟這篇關係不大,eva大如果另開一篇服務業好可憐文,我一定淚推
作者: sharrycarmex (圓圈圈)   2016-10-01 17:31:00
在飯店工作真的很怕遇到這種==
作者: enixchang (Enix)   2016-10-01 17:47:00
唸旅遊了不起嗎?唸旅遊那你知道不是有種東西叫保證住房會比較便宜,訂出去不能退也不能改上面還一堆人在說不爭取的有奴性,發生在國外訂房的話看你們會不會這麼嗆邱啦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0-01 17:57:00
台灣就是這樣,國外也沒健保,不然你不要用的道理而且台灣是有法律規範每天只會說國外怎樣怎樣。
作者: mj2124 (CL)   2016-10-01 18:03:00
為什麼不直接跟飯店定要讓平臺賺一手,貪便宜又愛吵不借你車不會租車喔,說不計較的最計較,說不嗆的最嗆
作者: cat1987524 (鄭逼逼)   2016-10-01 18:13:00
我對於你所謂的釐清觀念跟我所謂的討論空間感到疑惑,你已經貼上定型化契約內容,並說明違反定型化契約內容就是違法,那其實已經沒有討論的意義了啊!感謝您提供觀光領域的專業和經驗給各版友們
作者: wawa13579 (Miya)   2016-10-01 18:17:00
撇開原PO狀況,真心覺得滿口國外國外很討厭
作者: shinoko   2016-10-01 18:23:00
作者: polkapolka (小步舞曲)   2016-10-01 18:26:00
一下子說臺灣好, 一下子又用booking or agoda國外軟體訂房, 有沒有想過為什麼人家做起來了? 方便帶來的不仔細心態, 的確害死很多網拍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2016-10-01 18:27:00
說實在訂房網架在國外 就算先刷不退你錢 你也沒轍想貪便宜 不然直接打電話訂房就好
作者: loverick (可愛又迷人的角色)   2016-10-01 18:31:00
我覺得原po沒有要求全部退費,只是想辦法找方法降低損失金額,然後告訴大家,不覺得哪裡有問題
作者: mj2124 (CL)   2016-10-01 18:33:00
作者: ioio144831 (Claire Chan)   2016-10-01 19:13:00
其實下次你可以打電話給飯店 然後詢問最近的優惠放案再提出你有在網路上看到什麼價格 她們就會跟你解說這樣你直接跟飯店交易 也比較方便 延期 取消*方案 一直打錯字/A\不過agoda Expedia 易遊網 就確實是網站收錢噢 只有booking 攜程到付 才是飯店收的
作者: Kinner (C.C.Yao)   2016-10-01 19:30:00
很訝異怎麼有人認為取消訂房就該被沒收全部的租金 縱使因為客人的預訂取消最後真的空著沒人住 那也省去了換洗,打掃,清潔用品和水電等各種成本 所以拿訂金去補貼本來就剛好訂金的多寡訂定本來就是業者該衡量的部分 有人真的奴性重到接受一切不合理的待遇欸...
作者: anniekk (anniek)   2016-10-01 19:44:00
收多少不在意,因為會看清楚也不會反覆決定
作者: ioio144831 (Claire Chan)   2016-10-01 20:01:00
回K大 通常沒收房費全額 都是訂房網站的規定 電話訂房的話 當然只有三成訂金的部分
作者: pvvq (pvvq)   2016-10-01 21:34:00
喜歡原PO在西斯版的創作文~什麼時候還會有文章呀^^
作者: lusiya (希亞)   2016-10-01 21:44:00
飯店!
作者: oooba (蕉)   2016-10-01 22:04:00
在國外的網站訂台灣的房……到底要看誰的法律……
作者: sophie17812 (邪惡安迪)   2016-10-01 22:36:00
本來覺得你好意提供經驗 但回文感覺妳很強硬不能被質疑 有些人也只是提供想法而已 不可能每個人都了解你懂妳要表達的 有些噓文也花了很多時間要跟妳討論不是妳說了自己錯了別人就不能說妳錯啊......
作者: niu77 (niu77)   2016-10-01 23:32:00
及被收部分金額為代價來解決問題 這都很正常啊 不是很認同原po是奧客的說法
作者: haiwen115   2016-10-01 23:35:00
同意Sophie大。對噓的回文真的超嗆辣
作者: likewinter (現在就去見你)   2016-10-02 00:01:00
我的意思分明只希望你下次看清楚再訂 根本沒激動啊?我在10/1 1:25的推文是在回覆1:19的推文好嗎必需講清楚 免得原po又嗆我激動 ˊ_>ˋ
作者: howard0712 (蛇中呂布)   2016-10-02 00:59:00
看到這種態度先給噓了
作者: poupeelin (Abandonment)   2016-10-02 01:00:00
在法令上來說收錢的是訂房網,對價關係成立應該也是訂房網才是,不是嗎?覺得有點矛盾
作者: Kinner (C.C.Yao)   2016-10-02 01:19:00
好奇請教ioio大 所以如果原po最後認賠被沒收房費全額且退
作者: kuma1663 (plug_V)   2016-10-02 01:19:00
幫補血,台灣的飯店不要在一直跳針國外了...
作者: Licidrama (Lici)   2016-10-02 01:19:00
訂了日本飯店,要退訂才發現眼殘,是就GG了
作者: kuma1663 (plug_V)   2016-10-02 01:22:00
那就看日本法規怎麼規定的阿,總之法律凌駕於合約
作者: z2415949 (錐爺)   2016-10-02 02:14:00
各打五十大板,原PO先訂再說的心態不太好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0-02 02:35:00
透過 Booking.com 訂房意味著您將直接與該客房的住宿供應方建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關係。從您訂房的那一刻起,我們僅作為您與住宿供應方之間的中介機構,將您的客房預訂資料轉送給相關住宿供應方,並代表住宿供應方向您發出訂房確認郵件。某些樓不要在誤導別人了!契約是供應與消費者,不是book,直接這兩個字,我相信不需要解釋了吧
作者: cararara (wawahaha)   2016-10-02 02:50:00
奇文共賞
作者: Stacey (好不容易)   2016-10-02 03:30:00
有一種歐巴桑硬凹的感覺
作者: wi1221 (wei)   2016-10-02 03:48:00
...
作者: agnel (不是天使￾ ￾N￾  N)   2016-10-02 07:02:00
推 謝謝分享
作者: hoothoothoot   2016-10-02 07:56:00
如果原po在內文拿掉自己眼殘跟沒提到網站上寫不可取消還啥的,想必推文中就不會出現一堆攻擊原po的言論。原po回文嗆也只是正當防衛啦她自己都承認自己修養不好了,就別再針鋒相對啦
作者: sunshinegirl (沒有遺忘的一天)   2016-10-02 08:29:00
同意sophie大,回推文真的很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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