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生拿到200元小費?老闆怒告員工侵占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013/792501.htm?from=fb_et_news
服務生拿到200元小費算誰的? 老闆怒告員工業務侵占 因為200元告上法院?
一間羊肉爐的服務生收到客人給的小費,但老闆卻認為該筆費用屬 於店家的,因此怒告服
務生業務侵占,雙方為了200元撕破臉。 判決指出,宜蘭一間羊肉爐的張姓外場服務生在
去年10月,替一組客人買單後,收到對方 給的200元小費。但他的老闆卻認為服務生是負
責上菜和結帳業務,小費應該屬於店家所有,因此控告張涉嫌業務侵占,檢察官也提起公
訴。
被告的張男指稱,他並沒有和店家有「店員須將客人所交付之小費全數交予店家」的約定
,且當日收到客人的200元,是因為自己服務態度良好所得到的小費,並不算是店家的財物。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這筆小費和店家對客人收取的10%服務費不同,是客人出於自由意
願、額外給的,屬張男所有,因此不構成業務侵佔,最後判他無罪。
看到這則新聞真是森77!!
台灣充滿無恥扭曲的10%服務費就算了
居然連明明就是要給服務生的小費也凹
到底哪來的臉好意思...
為啥台灣老版不覺得是員工太敬業才能拿到小費
然後有優秀的員工更能夠帶來更多客人 還要趕這種員工...
還有這種事檢察官也提公訴是怎樣...
八卦版是有人搜出是哪家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