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
許維恩硬起來 要求合夥人登報道歉!
新聞內容:
許維恩開沙龍店卻意外沾上直銷,經紀公司17日宣布許維恩決定獨立經營,和直銷品牌「
皙之密」畫清界線外,今又大動作發出聲明,除了保證店內絕不販售「皙之密」相關商品
,更要求該品牌負責人林政延必須登報道歉,並賠償許維恩因此次事件所造成的相關損失
,同時保留法律追訴權,而未來沙龍店店名正式更改為「SG維恩的秘密花園」,許維恩在
臉書坦言自己沒嚴格把關合作對象,以後會更加嚴謹,感謝粉絲關心。
新聞連結:
http://udn.com/news/story/8/2031686
心得:
這件事情真是峰迴路轉呀,
感謝踢爆的鄉民的努力!
不過我很納悶,
如果林姓負責人的行為如聲明所言,
「嚴重毀損名譽以及合約,造成社會大眾視聽混淆」
對這些毀損名譽的行為,僅言「登報道歉」跟「賠償因此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最後在法律的問題上僅用了「法律追溯權」這種僅有宣示效果的名詞XD
不過,至少這件事情成功彰顯正面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