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okeMo (PM)
2016-11-03 23:34:15大家晚安
認真疑惑非引戰
常常看到版友分享
「發現另一伴疑似出軌,
所以看了手機後發現不堪的事實」
這樣的情節
然後在推文中必定有人崩潰噓看手機
大罵看手機噁心
侵犯隱私
根本就跟被抓包的人台詞超像
罵到好像他就是被抓猴的那位一樣
我當然也不支持偷看別人手機這種事
但我的疑問是
在「已確立相當的劈腿可疑性」之下
身為「已確立為彼此交往的對象」
真的沒有任何一點點資格去看嗎
說實在 他如果沒有很可疑在劈腿
我也不會沒事去查吧
過程一定是
1. 感到不對勁,發現蛛絲馬跡
2. 確立證據(這裡就要被罵了)
3. 大吵一架後決定分手或原諒
發現可疑後,如果不應該先找證據
不然應該要怎麼做????
我認為找證據的過程不管是不是翻手機
都是在企圖侵犯隱私了不是嗎
難道不能查才是對的嗎
真的很困惑
當另一伴劈腿的那瞬間
就已經不存在「信任」
以及「被信任」的資格了吧
又為什麼在被發現時
死咬著被傷害的人查你隱私
「不信任」你咧???
如果你問心無愧 為什麼怕被看呢???
難道不是手機完全地放心
隨意另一伴使用
而不是躲躲藏藏
才是真正的信任嗎??
還有人會覺得他劈腿噁心
妳偷看手機更噁心什麼的
這難道背叛程度可以比擬的嗎
而且有因果關係吧
你不劈腿 我怎麼會去看
然後我看了就好像被緊咬著都是不信任所以才劈腿的(整個被反咬的感覺)
看了這些情節 我真的滿困惑的
所以我想討論的是
在已發現對方有劈腿嫌疑時
真的不能查手機嗎
如果不能 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請問大家的想法是哪一派?都擠?
作者:
fuhu66 (⊙)(⊙)
2016-11-03 23:36:00腫麼口以驗DNA,尼4不4不相信倫家阿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11-03 23:36:00
會劈腿就是會劈啊 看了也是提早知道真相算了啦 何必內
作者:
boboWEN (溫溫)
2016-11-03 23:36:00做賊心虛 普遍是醬
就跟議員提案中學驗尿驗血一樣,把對方當作嫌疑犯在對待
信任跟個人隱私是兩回事。為什麼要用手機給不給看來表示信任程度?那父母是不是也能隨意翻小孩日記或手機?
可以去試著取得同意,不給看就看自己要不要懷疑跟追查啊婚前婚後都一樣,未同意就是法律上有瑕疵,阿現實中有各種發展啦…
作者:
CappuCat (無休閒生活)
2016-11-03 23:42:00何謂「已確立相當的劈腿可疑性」,這有具體規範嗎?如果沒有,那就沒有這項前提
作者:
ppc ( )
2016-11-03 23:49:00這不是問題QQ
作者: dothatisok (嘟大已斯歐給) 2016-11-03 23:53:00
感覺現在要求一個能讓看手機的伴xDDD
自身經驗,我還是會問,但其實已有其他徵兆了,看手機只是最後確認,給不給看其實都沒差,反正都差不多要分了,問了不給看就算了
作者:
vivi710 (vivi710)
2016-11-03 23:58:00偷吃還有臉怪別人看?查只是剛好而已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11-04 00:14:00不要找理由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錯就是錯
作者: KABESTAR (雙子卡比) 2016-11-04 00:16:00
查了 沒有證據 也真的沒劈腿只是自己疑神疑鬼 搞得兩個人不愉快再用一句你沒鬼就不會怕人看搪塞過去嗎?
如果原po不再回推文我就當沒看到好惹首先你要先定義什麼是有劈腿嫌疑否則只是感覺怪怪的,請問政府可以感覺怪怪的就搜查你家嗎? 反正你沒做什麼壞事應該也不怕搜查吧
不分手的話偷看幹嘛,無知有時候也是幸福啊我跟我老公的手機都是可以互相看得只是跟姊妹淘說他壞話的時候被看到很尷尬
而且什麼叫蒐集證據就是侵犯隱私? 這句話完全不對你通篇透露出 "沒做虧心事幹嘛怕人家看"的思想
就和以前認為"沒做虧心事幹嘛怕獨裁戒嚴" 那種人一樣
這個問題超級無解的,都已經覺得完全不對勁了怎麼可能忍得住不偷看
每個人都可以不用理由,只是單純不想被人看手機你要看就看,但不需要來這裡爭偷看的正當性
收集證據的方法有滿多的,只是偷看手機最快看你要背著良心便宜行事,還是麻煩的正當收集證據
最後我再問,看了要是發現沒有,多少人會為了偷看手機這件事道歉?
絕對不會道歉,會當作沒這回事(聳肩)難道你背著老婆偷驗DNA會跟她說嗎偷看是不對的,是該被譴責,但是必要的時候還是會看我絕對拒絕被劈腿還要忍氣吞聲再一起除非是死都不想分,那我可能就不看了,不想傷心
基本上,我是在回覆原po,知道偷看是不對的但我還是看,那我沒意見風險自負,但原po是主張偷看的正當合理性
曾經隱約察覺不對勁,半夜看對方手機才發現劈腿證據,已經被騙好幾個月.該怎說,偷看是不對,但若非如此就要繼續被矇在鼓裡不知多久...
我的意思也是這樣,偷看就是不對,但是難道要當盤子反正這件事的確是侵犯隱私,哪來的正當性
作者: lemonneko (欸樓表) 2016-11-04 00:52:00
有些人就是做賊心虛腦羞阿 說真的我手機沒秘密另一半愛怎麼看就怎麼看 既然讓他看能讓對方安心就ok 但就是有人當面跟他借也不借你 這時就會覺得奇怪惹
若真的懷疑,還是找徵信還是親自去抓吧~~先不說偷看手
作者: Akaria 2016-11-04 00:54:00
毒蘋果,偷看最快但良心過不去,還是套話或找共同朋友麻煩但正當方式,我是絕對不允許看私人對話紀錄,朋友的隱私不是隱私嗎
機對不對,就算發現又如何,不是當場人贓俱獲或抓姦在床,不然對方還是能找到藉口瞞過去~~至於看手機,先問你,若你私下寫的日記與個人房間,若別人不經你允許就闖進去亂翻或偷看,甚至拿你日記內寫的東西質詢你跟你吵,或是把內容拿去給你最不想讓他知道的人知道,不知你會怎麼想呢? 所以才會這麼多人反對偷看別人手機,就算是再親密如配偶,能不要就千萬不要,更別說連生你幫你從小洗澡擦屁股的父母偷做這些事你也不會同意一樣
不是有徵信社可以找嗎?不過那個怎麼運作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6-11-04 01:03:00推做賊心虛XD
而且你也要想到手機不一定只有一隻,現在手機一大堆的人可不少,聯絡父母的一隻,聯絡朋友一隻,男女朋友或配偶的又另一隻,上班聯絡公事的又一隻...這樣就算你看了覺得OK...對方若真有心瞞你,什麼辦法都能想到合不合法,看法官怎麼認定以及徵信社的做法會不會太過頭,倒是不少徵信社私下和警方都有合作(抓姦),不過不便宜倒是真的~~"小明星大跟班"曾作過這個單元,你可以去youtube找來參考
作者: a8420051 (Eloise) 2016-11-04 01:17:00
我也很疑惑@@
看了分成有證據跟沒證據兩個結果 有證據是分手 沒證據是繼續找證據然後分手 不如直接分手吧
作者: asashi5566 (醉生夢死) 2016-11-04 03:12:00
所謂『有嫌疑』是誰的定義?要是很多疑的人認為對方某天反常 沒即時接到電話或是Line沒有秒回覺得構成有嫌疑就可以偷看?
感恩 PP 讚嘆 PP 幫忙翻譯 聖典 並藉由singsong 西傳 4ch回原Po 毒樹蘋果理論會讓你違法得來的證據失效
作者:
kaltu (ka)
2016-11-04 06:28:00對付只因為任性就可以犯罪侵害人權的人,合法出軌只是剛好而已
作者: eric0127 (曬月亮的豬) 2016-11-04 08:38:00
這跟懷疑室友偷東西,去翻對方私人物品有何差異?『懷疑』不是侵犯他人權益的通行證
作者:
ali210 (凡)
2016-11-04 08:38:00回樓上g大,我國實務不採毒樹蘋果理論,何況此理論不適用在私人違法取證喔
所以假設上司"覺得"你有出賣公司的可能, 可以查你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