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幫朋友設計拿不到錢...請幫幫我(文長)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6-11-05 00:44:03
弄死他啊
不要同意他的互抵方案,也不要跟他簽約了
你就等他開始用名片
收集一些證據,到時候直接上法庭告他侵權
雖然你原意是幫他設計,但是他沒有付錢,不算履約
智財權自然還是你擁有的
他用了就是侵權
然後當麻豆拍照的部分,先傳訊跟他說你不同意讓他打廣告
他如果還是拿你的照片當廣告,也可以順便告
這種人不用跟他客氣,告死他就對了
※ 引述《lauren5566 (蘿倫56)》之銘言:
作者: TristyRumble (藍寶)   2015-11-05 00:44:00
告死他
作者: mj2124 (CL)   2016-11-05 00:48:00
作者: t81511270 (justlikeING)   2016-11-05 00:48:00
一樣米百樣人 這種就是要大吉大利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6-11-05 00:59:00
又刪文了 根本沒有真的想要問解決方法阿
作者: TristyRumble (藍寶)   2016-11-05 01:01:00
怎摸刪文惹QQ
作者: Brooklyn1000 (seven)   2016-11-05 01:02:00
為什麼刪文@@
作者: jauyuu (啾)   2016-11-05 01:08:00
遇到惡人真的心驚驚
作者: pauleslin (Pinky)   2016-11-05 01:08:00
每次看到原文被刪文就覺得很傻眼
作者: LilyHsu (曉薰)   2016-11-05 01:54:00
怕被發現吧
作者: sixf0ld (coldrain)   2016-11-05 03:49:00
感覺他快崩潰了 QAQ
作者: mingbayf (不想這樣)   2016-11-05 05:37:00
感覺原原po被對方嚇到快崩潰了,所以很怕被認出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2016-11-05 08:00:00
原po個性膽小,講到錢就是要清清楚楚。不然被凹就只能吞
作者: RiTaYin (夢語)   2016-11-05 08:14:00
頁庫存檔還有原PO頗慘,對方就是吃定原PO的個性吧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16-11-05 08:47:00
最後還是吞下去吧
作者: effielinlin (青蘋果)   2016-11-05 17:35:00
原po到底是個性多膽小,明明就應該為自己爭取權利啊!為什麼還要怕po文被認識的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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