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以下是苗博雅針對mv最新的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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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的格式和篇幅都有限制,話講得比較委婉(http://goo.gl/GN5qs3)。有些人很用心的留言了,在這裡就用更通俗的方式回應,兼再講一次。
先摘要三個重點:
1. 感受跟權利是兩回事。
2. 中山女高校方公開聲明要求他人道歉下架的理由,非常不充分。
3. 當公立明星高中無法展現比其他學校更優異的表現,就是在坐實批判升學主義者的說法,社會就更沒有理由做特別的投資,或給予其特殊待遇。當然該校最終也不會有特別卓著的名譽。明星學校的墜落,不是因為拙劣的創作,而是享有特殊資源,卻拒絕追求更深刻的思考、自省、批判。
正文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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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感到被冒犯耶,你不在意不代表別人也不在意啊!這種心態是不重視別人的權利!」
感受跟權利是兩回事。感受不須要道理;但主張自己有某種權利因此要限制他人的權利,需要論理。
正是因為重視「每個人的權利」,除了承認表達不爽的言論自由外,也要認真去檢驗中山女高校方要求道歉下架所提出的理由。
你有權利感到受辱、悲傷、被冒犯,你也有權利表達你不悅的感受,這都屬於你的個人自由。但:
如果你不只是在表達自己的感受,而有更具體的訴求,要求別人因應你的情感受創而做出某些行動,例如道歉、收回某種言論、將作品下架...等,你所主張的就不只是你個人的自由,而牽涉到他人的自由。
此時,若議題是有公共性的,那整個社群就會開始檢驗,你提出的主張是否有足夠的強度(正當性),得以讓他人的自由因你的感受而被限制。
你有不爽,盡量講,這是你的權利。但你要別人閉嘴不准講、要別人道歉下架、要限制他人的自由,那就要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是法律上的、倫理學的、社會學的,總之,要有個好理由。
議題本身涉及公共事務時,你也要接受公眾檢視你的理由。
例如:從現有的各項證據看來,同性婚姻的確嚴重冒犯某些宗教信徒的信念。護家盟對神的認同,比公立學校對制服的認同強多了。這些信徒有權利主張他們的感受被冒犯、他們的世界觀不被重視、他們的價值觀被貶低、他們的神被褻瀆。
但若要以這些理由來限制他人的平等權(禁止同性婚姻),那麼,要被談論的就不會只有這些信徒的感受,而會進入兩種不同價值的對話,以及最終社群做出利益衡量,決定哪一種價值要優先被保護。
又例如,對網路上的嘲諷言論不爽,可以表達不滿、可以批判,但如果要主張「只要提到特定關鍵字的都要公開道歉、下架、自D」,就要有更健全的論證和理由。
當護家盟的訴求牽涉到他人自由時,不會因為其主張「我有權利表達我被冒犯的感受」,就免於被輿論檢驗其論理是否正當。
當強國網民的訴求牽涉到他人表現國家認同的自由時,不會因為其主張「我只是在捍衛我受傷的民族情感」,就讓其行為免於被批判。
「我感覺受傷了」並不是「所以你要按照我的訴求做」的王牌,也不是「我不須要被檢驗」的豁免保證。你有權利表達你的感受,社會大眾也有權利檢驗你要求別人道歉、下架的理由是否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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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章,並不是主張「你不該有負面感受」,而是「校方以這樣的理由要求他人公開道歉、作品下架,正當性不足」。
當我們講到嚴重的歧視性、仇恨言論時,有人會指出這樣的言論不妥、有傷害性;也可能有人會提出要求發言者道歉或創作者修改作品的訴求。然而,訴求是否有足夠的正當性被社群認可,取決於是否能成功證明:這些歧視性或仇恨言論,除了傷害某些人的感情之外,還會造成更重大的公共利益損害。
例如,有些歧視性言論除了聽起來難聽,還會讓社會上原本就已弱勢的人們更難翻身;仇恨言論除了難聽,從歷史經驗看來,也可能激化進一步的暴力犯罪。
如果是以「有損名譽」為由,就需要具體舉證名譽如何受損,己方社會生活所受評價如何遭受貶損,否則還是和泛泛地說「我不開心」差不多。而公務機關或法人的名譽權保障,內涵和也和一般自然人有所不同。
沒有充分正當的理由,只因為自己覺得不爽,就要求他人必須改變看法、改變行為,典型的嚴重症狀就是強國玻璃心。
簡單來說:要求公開道歉、下架是對他人自由的重大限制,我們有什麼好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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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我癖》MV有沒有值得批判的問題?當然有!文章裡都有略提到,操作女性心機重愛霸凌的刻板印象、廉價的操弄太妹和胖子的符碼、淺碟的「愛自己」矮化霸凌受害者的需求...等。這些主張都可以進一步發展出該MV可能造成更多負面效應的論證,進而強化要求製作者反省的訴求。
而中山女高校方的選擇,是最薄弱的論點:「損害本校清譽」「畫面內容違反善良風俗,演出霸凌畫面讓社會大眾不舒服」。
一部MV就能得證損害本校清譽的結論嗎?這部六百多萬次觀看的MV有損害師大附中清譽嗎(http:/goo.gl/3Exo3b)?如果沒有,那為什麼《戀我癖》就有?舉這個例子,不是要你「不准在意」,而是當你以名譽受損要求對方下架道歉時,至少也該就名譽受損做確實的舉證。
畫面內容讓人覺得不舒服就要道歉下架,難道中山女高校方兼具過往威權時期新聞局的功能嗎?
費了這麼多心思培養的明星學校,校方要求民間創作者道歉下架卻講不出好理由,社會對公立明星高中的投資真的物有所值嗎?
維繫公立明星高中需要很大的社會代價喔。
不只是大筆直接投資的稅金,還要維繫用以鞏固升學主義的各種制度。升學主義是會吃人、會殺人的,用考試捧出會考試的好學生的同時,有更多不適合考試的學生被默默犧牲、扼殺。只為篩選出讓會考試的國中生能夠享有更特別的待遇、享有更優越的補助。
社會知道升學主義有害,但還是很多人認為公立明星高中是不可或缺的。因為這些人相信,這些會考試的學生都是優異的,投入資源栽培後,會來會成為帶動社會前進的力量。
同時,也有人很尖銳地批評,升學主義下成長的菁英們,在溫室裡養成了自命不凡天之驕子的心態,反而更看不到社會的苦難、陰暗。掌握權力和資源後,大部分都是為了自己服務、鞏固自己的競爭優勢,不會帶來更多的公共利益。
如果社會真的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至少也該有點像樣的回報。例如,培養出一群更願意為社會付出的人、願意用自己的資源營造弱勢者生存空間的人、一群更常為別人著想的人。
「難道本校連像普通人一樣表達不滿的權利都沒有嗎?為什麼本校一定要有深度、有高度?」
你當然有,你有完全的權利活得像個普通人,你有拒絕更深一層思考的權利。
但當你的學校及其培養出的學生表現得很普通,僅有平均(或以下)的思辨能力、對追求學識或思考沒有深層的熱情、對社會也沒有特別的付出,那麼,這個社會就沒有必要以大筆的稅金維護會吃人的升學主義,沒有必要對你的學校有特別待遇,沒有必要認為你的學校比其他不會考試的人的學校更值得優先投資。
拿了身為升學主義受益者的好處,又覺得不用證明自己的確有卓越的能力,也不需要有更深度的思考、批判、反省能力,那打破升學主義、拒絕給明星學校特殊待遇,也只是剛好而已。你的學校,相對於其他學校,也沒什麼特別值得保護的校譽或榮耀。
中山女高校方的新聞稿一面強調「本校清譽」「119年以培養國家女性人才與倡導優質學習文化著稱,119年來培育國家女性英才無數」,展現自命不凡的姿態,但實質的說理內容卻乏善可陳、充斥威權遺緒,當然讓人懷疑這股優越感哪來的?社會的投資CP值在哪裡?
覺得不爽,可以一直講、一直講、一直講,這是你的權利;你要批判他人操作刻板印象、見識淺薄、MV很爛、藝術價值低落,都沒問題,都是合理評論的範圍。
但要限制他人自由,要人道歉、下架,又講不出個好理由,只重複「我聲譽卓著,你毀我名譽」,那就不禁令人困惑,社會還有什麼理由繼續餵養這樣的優越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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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看越無言...
整篇文章完全沒有提到自己指責中山玻璃心的言論
且不斷抓著中山校方的聲明的
其實明眼人都知道現在大部分的人也都認為校譽受到侵犯這樣的說法言重了
而她卻選擇無視其他問題像是可以事前通知或是使用白制服等等說法
持續攻擊這一個方向
這不就是跟蘇美大戰時苗粉批評的不斷開新戰場嗎?
另外,我現在才知道護家盟比扁維拉還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