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oyi (璇璇)
2016-11-21 09:26:56很少發文 好奇提問
最近同性婚姻議題媒體每天都在報導
同性相愛想結婚我能了解也尊重他們的選擇
畢竟每個人都是不同的個體
但男生和女生下就是有性別之差,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為什麼這要剝奪一男一女婚姻中父親與母親或者 爸爸與媽媽的關係?
我不反對可以有兩個父親或者兩個母親
但我希望我的身分證背面能保有父親與母親的名字及這文字中間代表他們的關係
我希望能成為我小孩身分証後面的母親 也不行嗎?
為什麼尊重同性婚姻,我們必須放棄在家庭中本身有的性別呢?
教科書內還不能使用父親與母親 爸爸或媽媽等相關文字呢?
我尊重也支持同性婚姻 但我現在感覺男女婚姻也要被尊重啊QQ
希望有人能回答小妹的疑問 謝謝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6-11-21 09:28:00
改變就是潮 妳敢嘴?
作者:
cpblgu (《超絕望級的cpblgu!》)
2016-11-21 09:30:00就不要有同性婚姻這種事 不就好了 沒事找事做
作者: runboy ( ) 2016-11-21 09:38:00
稱謂不會變 是不是看了太多反同資訊了?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11-21 09:38:00到底在怕什麼
作者:
schizophrena (ä½ å¾ˆè¨˜è€…ä½ å¾ˆè…¦æ®˜)
2016-11-21 09:38:00你看的新聞可以給我看一下嗎?
作者:
ssunnys (鯖魚罐頭)
2016-11-21 09:38:00實在不太喜歡拿錯誤觀念來恐嚇別人的反對方式啊...
作者:
schizophrena (ä½ å¾ˆè¨˜è€…ä½ å¾ˆè…¦æ®˜)
2016-11-21 09:39:00你如果看到護家盟胡謅當事實又不去查你真的知道什麼是媒體識讀嗎?
作者:
ccpz (OoOoOo)
2016-11-21 09:39:00新聞說的你就信?
作者:
schizophrena (ä½ å¾ˆè¨˜è€…ä½ å¾ˆè…¦æ®˜)
2016-11-21 09:40:00可能看的是基督教日報吧
作者:
microXD (XD)
2016-11-21 09:41:00法務部的專業意見就是認為不可行!不要再硬拗了
所以你平常在家裡是叫父親/母親和直系血親卑親屬嗎@@?
作者:
senaku (大大)
2016-11-21 09:42:00某m臉還不夠腫嗎 要不要先回一下你被打臉的文原po希望你去查證一下 現在恐嚇造謠的資訊已經太多了
作者: runboy ( ) 2016-11-21 09:45:00
之前還有說修法以後叫爸爸媽媽會被罰錢也有人相信耶 同志也都是異性戀生育的 他們也是叫自己的父母爸爸媽媽 難不成同志要罰自己嗎 邏輯 邏輯 ok?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11-21 09:51:00自己嚇自己=_=
作者:
PuElLa ( )
2016-11-21 09:58:00沒有人要剝奪任何異性戀權利,他們只是想擁有基本人權。
作者:
microXD (XD)
2016-11-21 09:59:00我回文了,法務部的專業建議比其她網友說辭應該專業多了
作者: yuzushiki 2016-11-21 10:12:00
稱謂不會變
作者:
senaku (大大)
2016-11-21 10:14:00查一下某m的id吧 他就是臉被打爛還是要一直散播假消息那種人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6-11-21 10:14:00稱謂不會改
作者:
Serenede (Serenede)
2016-11-21 10:17:00人云亦云
作者:
fytte18 (flowerdance)
2016-11-21 10:26:00不要再造謠了= =
作者:
beef68 (牛肉)
2016-11-21 10:29:00改了又會怎樣 到底在怕啥
作者:
cumim (小茴香)
2016-11-21 10:34:00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6-11-21 10:36:00胡言亂語
作者:
PuElLa ( )
2016-11-21 10:38:00你的喜好要淩駕別人的人權,那好像有點說不過去啊QQ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6-11-21 10:44:00
可見假消息真的會操弄到部分人的想法 散佈謠言的人真可惡
作者:
bio2133 (琤)
2016-11-21 10:44:00你不希望改一個「中性名詞」適用於每個人,那我也想改一個我喜歡的詞可以嗎?
作者:
PuElLa ( )
2016-11-21 10:45:00可是你目前日常生活也沒有照民法使用父親、直系血親啊QQ
作者:
bio2133 (琤)
2016-11-21 10:47:00沒有要改日常生活使用的稱謂...,要改的是法律名詞,不要相信那種謠言了,身分證寫「母」,你平常或小孩都叫你「母」?沒有寫母,你就不是母?
作者:
PuElLa ( )
2016-11-21 10:52:00是啊,所以你家繼續當父與母沒人介意啊真的!QQ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11-21 10:54:00妳真的很誇張 是被洗腦了嗎
作者: runboy ( ) 2016-11-21 11:01:00
而且父母本來就是雙親 這有什麼問題
作者:
eve9543 (ç„¡æ•µç ´å£žçŽ‹)
2016-11-21 11:03:00痾...你的腦袋有點轉不過來,不就是改個稱謂,不代表日常稱呼也不能用= =,這樣就被洗腦,謠言真的很可怕
作者:
seawarm (屁屁密碼)
2016-11-21 11:07:00推推 以後要好好看看是不是謠言!還好k大還有發現是謠言
參考了一下上面microXD的造謠 順便說一下同志結婚 跟 廢不廢刑法通姦罪無關、民法裡面夫妻跟配偶的用語四處零散,純粹是因為民法是民國18~20年在中國大陸定的,民法修靠北多次了 因為不合時宜的東西多到爆炸不修早就崩潰了…講白了,修法根本是你人生中完全沒關心過的事情...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6-11-21 11:32:00...
其實台灣社會以前的爸爸媽媽 跟現在的爸爸媽媽也不一樣诶...逆阿 多桑 喔多桑...
作者:
pilodee (皮洛迪)
2016-11-21 12:01:00多動點腦 你可以少發一篇文
作者: runboy ( ) 2016-11-21 12:09:00
有問總比沒有問然後跟著亂傳好啦 只是要這樣一直解釋蠻累的
作者:
E517 (阿凱)
2016-11-21 12:31:00所以改變法律上的稱謂為什麼差別?你會改叫你爸直系血親尊尊親屬嗎
作者:
alkahest (==â•(′▽`)╯==)
2016-11-21 12:35:00IS IT GOOD TO DRINK?
作者:
orinoco (orinoco)
2016-11-21 12:41:00呵呵呵
太誇張了吧 這種謠言也會相信 現在的人是多沒有思考能力啊 你會叫你爸媽直系血親嗎
願意把疑問提出來是好事啦,至少仍然有懷疑而不是全然相信。有時候只是一時腦袋轉不過來,就別太苛責囉!
作者: rtyu2836 (容兒) 2016-11-21 14:10:00
自己思考一下很難嗎 被洗腦的這麼嚴重
作者: Doralice 2016-11-21 14:33:00
法律用語和現實生活的稱呼一直是兩件事吧! 老公老婆會以「夫」「妻」互稱嗎? 奶奶閩南人「阿嬤」客家人稱「阿婆」這也不必靠法條規定吧...... 謠言止於智者
作者: CAIND (小夏) 2016-11-21 15:19:00
腦是個好東西,真希望你也有一個(微笑
作者:
moswa (樂)
2016-11-21 15:43:00對了,還是希望大家可以理性討論,謝謝>_<
作者:
jioe (阿居)
2016-11-21 15:53:00對媒體內容要有自辯能力
作者:
goo1227 (goo)
2016-11-21 17:37:00剝奪?
是在靠X什麼啦,男女婚姻有哪裡不被尊重嗎????噓回來
作者: schls (校) 2016-11-21 19:21:00
一樓二樓是正解, 什麼都能潮到噴上天
作者:
senaku (大大)
2016-11-21 20:26:00潮個屁 人家在爭權利 就你在跟風
作者:
gink (樂)
2016-11-22 07:11:00同婚已經越來越不知底線了,婚姻本來就是兩性伴侶的制度,現在要推行同性,就該另闢新制度,而不是強迫大部分人隨他們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