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發文 好奇提問
最近同性婚姻議題媒體每天都在報導
同性相愛想結婚我能了解也尊重他們的選擇
畢竟每個人都是不同的個體
但男生和女生下就是有性別之差,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為什麼這要剝奪一男一女婚姻中父親與母親或者 爸爸與媽媽的關係?
我不反對可以有兩個父親或者兩個母親
但我希望我的身分證背面能保有父親與母親的名字及這文字中間代表他們的關係
我希望能成為我小孩身分証後面的母親 也不行嗎?
為什麼尊重同性婚姻,我們必須放棄在家庭中本身有的性別呢?
教科書內還不能使用父親與母親 爸爸或媽媽等相關文字呢?
我尊重也支持同性婚姻 但我現在感覺男女婚姻也要被尊重啊QQ
希望有人能回答小妹的疑問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