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多偶制意味著法律肯認一夫多妻中的那個夫,或是一妻多夫中的那個妻,擁有比其配
偶更高的地位。因為他自己不用負性忠貞義務,而他的配偶卻要。這跟現代婚姻理念-雙
方當事人應當是平等的相衝突。
由於傳統的因素,可以假想現在合法化多偶制,一夫多妻制的案例會遠高於一妻多夫。那
麼多偶制還會衍生出男女間及階級間平等的問題。可以想見,會有有權有勢的男性娶了許
多妻子,並以此為傲,認為有多妻的男人比那些沒本事多妻或甚至一個妻子都沒有的男人
優越。當然,女人更是比男人低下,因為女性會成為當做炫耀其配偶成功的工具。這種婚
姻關係也不可能是平等的,而且法律承認意味著這種不平等是公開的。從現在台灣還殘餘
的事實上的一夫多妻中,這些現象也是存在的。
還有版友提到:那三男或三女的婚姻呢? 我認為也是違反平等原則的。
假設這三個人是A、B、C,不太可能在AB間、BC間、AC間同時愛上彼此,會形成三人行,
大多是A先跟B交往,又劈腿C,A利用自己在關係中的優勢地位去使B接受這個事實,也逼C
去接受,所以也是不平等的體現。
更何況這將形成同志可以有多偶,異性戀卻不行的情況,又是另一層面的不平等。
反同婚者很喜歡提"那這樣多偶制、亂倫是不是也可以合法化了?"。雖然同運中蘊含的是
平等的思想,多偶制卻是反平等的,有損及人性尊嚴之虞。
從事實上來看,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跟多偶制合法化沒有關係,甚至是負向關係。
這是世界各地同性戀法律關係的地圖: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World_laws_pertaining_to_homosexual_
relationships_and_expression.svg
這是世界各地多偶制分布圖: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Legality_of_polygamy.png
目前所有已合法化或有可能合法化同性婚姻的國家或地區都是單偶制,而合法化多偶制的
國家也是法律上最恐同的國家(伊斯蘭教、非洲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