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支持同性婚姻,並且是以修民法的型式
但沒有仔細看過法條跟專法內容
想討論的是,立專法真的是一種歧視嗎?
假設在未來許多的專法通過,因此變成:
可以跟同性結婚 (用專法A)
可以跟初音結婚 (用專法B)
可以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一夫多夫、一妻多妻 (用專法C)
然後同時只能適用一種 (ABC跟一男一女婚姻擇一)
那是否代表著跟初音結婚與多偶同樣受到歧視呢?
又或著只是「認同這樣的婚姻型式」
並且「肯定它與一男一女婚姻的不同」呢?
因為這幾種婚姻的確非常不同,舉例來說
應該沒有同性戀會想跟異性戀結婚吧?
也沒有人會結婚之後又想跟初音結婚吧? (有的話,你實在太貪心了!!)
因此如果專法所保障的權益和一男一女結婚的權益並無相差
那是否還算是一種歧視呢?
是不是歧視 現在是被歧視的那個人說惹算啊如果他覺得被歧視 你怎樣跟他解釋 都是歧視啦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6-11-29 06:58:00我只知道不立專法的話眾多國考生們會崩潰
作者:
toujours (toujours)
2016-11-29 06:58:00如果專法跟民法保障的權益一樣,為何不直接修民法?立專法相較於修民法要走的程序多太多
作者:
nugundam (對小白講理沒用的)
2016-11-29 07:02:00沒有要特別保護或是特別限制,立專法做啥?我可不想看到立
作者:
toujours (toujours)
2016-11-29 07:02:00一條一條審到最後你能保證沒有任何一點權力被閹割掉嗎
作者:
s89227 (Kei)
2016-11-29 07:09:00什麼叫沒有同性戀想跟異性戀結婚,雙性戀沒聽過?
作者: Doralice 2016-11-29 07:46:00
依反對派的反對理由看不出來用專法拖延後,他們不會再度用同樣的理由反對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6-11-29 08:01:00
你喜歡被稱作中華台北嗎
作者: ppon (我可以跳著說嗎) 2016-11-29 08:08:00
我覺得「父母」改「雙方」並沒什麼不妥 只是被過度解讀罷了如果你堅持要強調一對一關係,也可以修法標註單一伴侶啊
作者:
flos288 (flos288)
2016-11-29 08:17:00因為同性戀婚姻跟異性戀婚姻沒有不同之處吧,既然沒有不同那也就沒有立專法的必要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6-11-29 08:19:00是
作者: eatingshit (別懷疑我叫宜霆謝) 2016-11-29 08:33:00
支持+1 但麻煩屁眼要洗乾淨
作者:
tuiry (加油>_<!!)
2016-11-29 08:34:00台灣就愛疊床架屋式修法(攤手
作者:
my2019 (Jim)
2016-11-29 08:35:00不是歧視噢,法律特別法百百種,如果算歧視的話,歧視不完的
並無相差,立專法幹嘛?民法的規範涵蓋所有人民,同志不是人嗎?
如果只要修民法,為什麼要專法?專法除了保障基本權利之外,還要能夠優於,同性戀考試可以獨招、可以免試入學等等,想問萌萌們能接受嗎?
不要拿原住民族基本法等類比了,那是優惠性差別待遇。如果非異婚的保障優待>異婚,那我就支持
優惠性差別待遇 根本左派話術 事實上就是歧視只是歧視你不喜歡的族群 所以OK
作者:
bread10x (開心就好)
2016-11-29 08:41:00我支持同婚,但也支持立專法,不覺得有歧視,專法存在是為了保障少數人權益,就現代社會來說同性戀是少數沒錯
作者:
PSYmt (等弦)
2016-11-29 08:41:00如果專法獎勵同志結婚一對給五百萬就支持:)
作者: p300 (pp) 2016-11-29 08:43:00
有沒有同性戀貪得無厭的八卦
一堆酸酸別屁話啦 是真的不知道為什麼人家是歧視還是只是想嘴啊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6-11-29 08:50:00
樓樓樓樓上 請問同志哪裡貪得無厭?只不過要求跟異性戀一樣的結婚權利!基本人權而已!立專法這就好像公車票都一樣15元,硬要變成「黃種人15元、白種人15元、黑人15元」一樣的道理,就是歧視!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6-11-29 08:59:00
支持立專法
作者:
microXD (XD)
2016-11-29 09:00:0023個有同婚的國家幾乎都從制定專法開始,陸海空軍刑法有給軍人特別保障嗎!兒少性剝削防治法是專法,性騷擾防治法是專法!這樣有歧視嗎!民法當初設計時本來就只考量夫妻的異性婚,許多法規也是以夫妻為考量,把同性硬要放進去是不是會符合實際狀況,有沒有違反立法本意
一堆人搞不清除法律立專法的意義嗎?立專法是為了給特定族群「保障」或是「加以限制」,請問同志婚姻是要保障什麼?限制什麼?婚姻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
作者:
qa883399 (我愛喝奶茶)
2016-11-29 09:08:00沒差異幹嘛立專法?那些吵著立專法的根本增加社會成本
作者:
mrkyle (靜靜的走)
2016-11-29 09:08:00樓上你知道你提出的那些專法保護的對象本來就都受民法保障嗎?專法的精神是讓受保護的對象獲得更高的利益而定的。
作者: p300 (pp) 2016-11-29 09:08:00
大修民法才是工程浩大好嗎?
作者: wanderlust (sonder) 2016-11-29 09:11:00
你為何不去把法條草案內容看一下再來發問......
作者:
djdjdj (加油啦)
2016-11-29 09:12:00婚姻就是基本權利,支持直接修民法!
我必須很悲觀的說 立委諸公們都會比較傾向立專法 必要的時候一定會狂帶風向 人都是懶惰的 沒辦法 他們在乎歧視不歧視的問題嗎 我不那麼認為 他們只在乎不要增加自己的工作量而已
作者:
djdjdj (加油啦)
2016-11-29 09:16:00真的,一堆怕麻煩,所以反對直接修民法
作者:
tukry (托奇)
2016-11-29 09:16:00原住民專法並不排除原住民適用民法,是額外的保障。而現在同婚專法企圖將同志排除在基本法之外,同志要的沒有比較多,只是希望平等被對待而已!
作者:
CQOO (阿我就是喜歡氣球咩)
2016-11-29 09:18:00支持修民法!立專法可以阿,同性戀享有權利優於異性戀我就贊成。若要權利相等,請直接修民法。
作者: JMill (JMill) 2016-11-29 09:19:00
贊同專法的,願意讓同志婚姻專法+基本法都享受嗎XD
作者:
blackk (澳門首家線上è³å ´)
2016-11-29 09:19:00講得好像異性戀就沒有性病一樣 有夠呵
作者: p300 (pp) 2016-11-29 09:20:00
作者: jimmy55662 (patience) 2016-11-29 09:20:00
立專法叫歧視怎不會認為那是尊重
先不論專法歧視與否的問題 看看我們精美的民商分離 商法為特別法和普通法民法有多少矛盾多少bug 學界多少老師寫文章罵來罵去 特別法問題其實不少 如果今天用特別法的方式進來 非常不樂觀
作者:
tukry (托奇)
2016-11-29 09:20:00就像如果台鐵加開限花東居民乘坐的列車,這是積極保障,但若限制花東居民只能做該列車,你說這會被接受嗎?
作者: p300 (pp) 2016-11-29 09:22:00
作者: Doralice 2016-11-29 09:22:00
樓上的例子不錯
作者:
tukry (托奇)
2016-11-29 09:23:00要專法可以啊,先讓同志平等適用民法,專法只是額外補償保障
作者:
blackk (澳門首家線上è³å ´)
2016-11-29 09:23:00所以女同最乾淨阿,那只允許女同婚,男女男男都禁止好不好
作者: kelly0304 (kelly) 2016-11-29 09:23:00
當然是歧視,立專法的大前提不就是“他們與我們不一樣”所以立另一個法比較適合嗎?
作者: p300 (pp) 2016-11-29 09:24:00
愛滋比例85%來自同性戀 zzz
同性戀跟異性戀本質上不一樣 大家應該能理解吧問題是有沒有在法律上差別待遇的必要不要搞到忘記生物學了
作者:
blackk (澳門首家線上è³å ´)
2016-11-29 09:25:00所以禁止同婚愛滋就會消失? 拜託用點腦吧 根本是兩回事
作者: JMill (JMill) 2016-11-29 09:26:00
我覺得贊成立專法有兩派 但兩派出發點"根本不一樣"
作者: p300 (pp) 2016-11-29 09:27:00
我只是回應某人關於愛滋主要罹病族群問題,數據會說話阿
作者: p300 (pp) 2016-11-29 09:28:00
抹臭?這是真實數據阿
疾病是否有影響婚影 這可能是會考慮的要件 但是絕對不是主要要件 要知道 當初民法在制定身份法的時候 立法者是盡全力去排除宗教和避免疾病的角度去設立 不然會演變成宗教戰爭 只不過很不解的是現在宗教反而成為同志法的爭點 最不需要討論的變成主戰場 真是匪夷所思
作者: p300 (pp) 2016-11-29 09:29:00
我是回應blackk阿
作者: smallx3 2016-11-29 09:30:00
所以現在是要爭取亞洲第一個有法律效力的同性伴侶關係?還是只是爭一口氣啊?滿口歧視歧視的只想著全拿,都等了幾十年了,循序漸進的這步有這麼難吞下去?
作者:
PuElLa ( )
2016-11-29 09:31:00你要不要先去多看一點資訊再來質疑
都等了幾十年了所以可以再等幾十年嗎 幫QQ講全拿好像他們真的會得到多少好處一樣 只不過是跟異性戀一樣能結婚而已
為什麼要比爛的啊?還循序漸進咧。說穿了台灣這種民智未開的小島就是不夠格當什麼亞洲第一落實平等權的「國家」
作者:
PuElLa ( )
2016-11-29 09:34:00我都能想像專法立下去,未來反同就會說何必再進步了,只會繼續罵同志貪得無厭,但明明就該是基本權利啊
作者:
blackk (澳門首家線上è³å ´)
2016-11-29 09:34:00所以性病跟同婚到底有什麼關連阿? 上面有人說性病造成
作者:
blackk (澳門首家線上è³å ´)
2016-11-29 09:36:00社會成本,孤兒造成社會問題可能更大耶,而且100%是
所以你的意思是沒有要討論同婚問題 只是想表達甲甲愛滋多 對吧
作者: smallx3 2016-11-29 09:37:00
就像遇到闖紅燈的車不讓被碾死而已啊,避一下還是到得了對面,你非得頭也不回的往前走你可以去找一下歷史上哪個人權議題是一步到位的,連女人投票都爭了多久
作者:
blackk (澳門首家線上è³å ´)
2016-11-29 09:39:00所以一開始提性病的那個wuio875569就是屁話阿
作者:
blackk (澳門首家線上è³å ´)
2016-11-29 09:40:00不然要講比例的話要不回覆一下女同最乾淨這點
不讓會被輾死。請問同性婚姻合法異性戀會死嗎?或是異性戀有什麼權利會因此被剝奪?
作者:
PuElLa ( )
2016-11-29 09:41:00為什麼是闖紅燈?為什麼不是綠燈一次過完馬路呢QQ
作者: lastevil (流雲) 2016-11-29 09:42:00
甲甲玻璃心聽不賭的
作者:
tukry (托奇)
2016-11-29 09:42:00身為後進國家的優勢就是可以一步到位,其他國家已經驗證過不好用而修改掉的東西,為什麼我們還要跟著承受一次?
作者:
roxas (旁白)
2016-11-29 09:42:00別笑死人了 連特休這種規定都可以數十年沒動過的國家,你跟我說要循序漸進?
婦女保障名額之外婦女還是可以用一般名額 所以是額外優惠 逼逼犯規不算
作者:
hagan (哈根大師)
2016-11-29 09:49:00受專法保障的族群依然適用於一般民法,這才是專法的意義。
作者: aussieoz (AUssie) 2016-11-29 09:51:00
推一樓,反正都是他們說了算,他們覺得你歧視他們,有了這個專法,我操,你不知道會不會關的比毒販還久
問題樓上 今天跳出來喊歧視的 並不只是同性戀喔連同樣異性戀者都看不下去呢
作者:
a031405 (a031405)
2016-11-29 09:57:00是
作者: dodo577 (dodo) 2016-11-29 10:00:00
在全民沒有共識之下(挺反個半)我覺得願意立專法已經是對同志最大的善意,不知道同志還在不滿什麼一天到晚說別人歧視,說不定搞到最後什麼都沒有
眾多立專法的理由中,有一種論點是,因為無法證明性向天生,為了讓轉性的同性戀能回歸異性戀而不受罰,所以不能改民法,這說法跟同性戀是能矯正的有八成像,這真的沒有任何歧視意味嗎……
作者:
bread10x (開心就好)
2016-11-29 10:04:00同性戀本來就少數/弱勢族群啊...立專法既可以保障同志權
最大善意?你會說種族隔離政策是對黑人的善意嗎?講這話也太噁心了吧
唉唷,現在不跟風說專法歧視,然後支持同性戀都會被80,自己小心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6-11-29 10:08:00直接修民法對民法體系會造成衝擊 尤其又在這種急燥情況下修出來的東西很容易掛一漏萬 民法又是許多法律的根本也是適用最頻繁的法律之一 亂修會影響民法整體性跟穩定性 不如先立專法 把體系跟配套穩定下來 再來考慮入民法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6-11-29 10:10:00光是收養的問題就不是修幾個字幾個條文就可以完成的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11:00不是你的要求沒全部答應 就叫做歧視 設專法就叫歧視??
問題是同志並沒有要額外的保障或優待,只是要求跟異性戀同樣的結婚權而已,到底幹嘛立專法????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6-11-29 10:11:00真的以為只要修幾個字就好? 現行的草案沒一個是好的 都是急於修法創出來的
作者:
mxsonly (我們好好)
2016-11-29 10:11:00專法應較傾向"額外的保障" 例如原民、身障者,而受專法保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12:00那是心裡自卑的人才會這樣想吧........
作者:
mxsonly (我們好好)
2016-11-29 10:12:00障的族群依舊適用於民法。而且同婚爭取的是"基本人權" 我不明白這為何要立專法
現在就是緩兵之計跟打掉重練的抉擇 只是以台灣人的民族性 我不認為緩兵之計訂下去後會改 之後一定會以反正不是沒給同性戀保障而且也不是那麼急迫不了了之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13:00同性婚姻觀念才剛起步 就要求要一次全部到位 連我對同性
到底誰歧視誰?專法有何不對?自己自卑才說別人歧視吧!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14:00婚姻沒意見的人 看到這群訴求者的嘴臉都覺得貪得無厭
microXD舉那一堆爛例子,請問原住民結婚是用民法還是原住民特別法!?請問身心障礙者結婚是用民法還是身心障礙特別法!?這邏輯很難懂嗎?
立專法就是個折衷的緩兵之計 對立委對挺同婚反同婚的一個折衷權衡
作者:
etwbok (鱷魚)
2016-11-29 10:16:00同意kk大,我也贊成同性婚姻,但不懂為何立專法就是歧視
相對弱勢的一方要追求平等會被打成貪得無厭,這社會也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6-11-29 10:16:00同性在收養小孩上面真的會是一樣的嗎 在異性戀多數的情況
因為專法是額外給某些族群有優惠或是保護的地方啊,請問同志族群是有要「額外」要什麼權利嗎?
作者:
roxas (旁白)
2016-11-29 10:18:00因為要顧忌白人觀感所以不能要先用特別法規範黑人的意思嗎
同性戀希望能和異性戀享有同樣的權利叫做"貪得無厭"?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18:00你看看 開始擴大解釋了 才說同性婚剛起步 贊成反對各半就要求修改民法 設專法就說歧視 現在還自以為被打壓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0:19:00專法是在既有的權利上再給予特別保障耶 現在同性戀連結婚
作者:
roxas (旁白)
2016-11-29 10:19:00說要循序漸進的你有感覺得這國家有哪條法律是真的在循序??
任何平權法律都有"剛起步"的時候 也有贊成反對意見不
作者: schls (校) 2016-11-29 10:19:00
我猜上市公司都會覺得沒被列入公司法覺得自己 受到霸凌了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20:00現在幫帶帽子 說成打壓追求平等的人 你是有被害妄想症喔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0:20:00簡單來講就是"只有我們異性戀可以用 你們不準跟我們一樣"怎麼看都是歧視...
作者:
roxas (旁白)
2016-11-29 10:20:00現在做法根本就只是要人吞下去息事寧人阿
你用了"貪得無厭"這樣的負面字眼來形容追求平權的人現在又要喊無辜 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概念?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6-11-29 10:21:00在異性戀霸權底下 同性家庭不用先受到特別的保障嗎? 在現實社會中 講明白一點 他們就是弱勢族群
只准自己給別人扣貪得無厭的帽子,不准別人說自己打壓別人,好棒棒
作者: wenddw (春春) 2016-11-29 10:21:00
異性都不是這麼好收養小孩了,而法律也沒規定單身同性戀不能收養,一直考慮一些假設性問題蠻奇怪的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0:21:00話說在100年前女性在追求受教權投票權時一定也有一群男人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21:00來來來 那什麼法都不用設了 也不用修民法 付諸公投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0:22:00跳出來說"你們這群不知好歹貪得無厭的女人" 現在看好有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22:00讓多數強姦少數 反正我不在乎阿 這樣有爽嗎??
作者: dodo577 (dodo) 2016-11-29 10:22:00
扯黑奴到底是有多玻璃心,是不是歧視不是某部分人說了算。挺同(包括恐同可是挺同志權益)的人裡面多的是像原po這樣支持專法。某些玻璃心同志難道要把這些人全部罵跑變敵人才高興?
專法是給不適合現有體系所以另立一個特殊的體系去規範他的精神就是你是特殊你要特殊管理 如果同性婚姻是以專法的方式那就是說同性戀是特別的 他不能適用現在民法規範的婚姻法條 民法是規範正常自然人的 類推一下就知道為什麼立專法就是歧視 另外民法不是萬法之母 憲法才是 剝奪同性戀結婚剝奪同性戀憲法上權利 到了憲法層級這個問題其實很大 不是一個很之微末節的事
明明爭取的是婚姻權,後續的收養需要更扎實的討論,不要模糊焦點好嗎
民法又不是憲法,修一修根本沒差,異性婚也不會有所改變,吱吱叫的人是在氣什麼?氣同性戀可以一夕間革命成功?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24:00少數族群要求修改民法一次到位 不改還不行 這不是貪得無厭
就跟你說專法是給予額外的權利阿?同志族群就沒有要額外權利是在跳針什麼那為何不能一次到位?
作者: schls (校) 2016-11-29 10:25:00
那一天 郭台銘之類的人說:我們不是只有股票買賣玩弄股價而已,所以證券交易法應該修到公司法 新篇章裡面,否則大眾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25:00這是什麼??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6-11-29 10:26:00專法又不一定是給額外權利 保護跟保障也是專法的立法精神
作者:
roxas (旁白)
2016-11-29 10:26:00訴求跟別人一樣的權益叫做貪得無厭? 還真的是受教了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27:00不用吵那麼多了拉 直接公投 讓多數強姦少數 這樣有爽嗎??
如果其他立專法的國家都建議台灣走直接修民法的方式比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28:00比較了不起 一定要一次到位?? 你那位阿??
循序漸進的必要在哪裡? 過去法治治國尚在起步的階段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0:28:00同運不都搞了十幾二十年了...你不關心就是一步到位
本來就有很多問題要處理 現在台灣的法治不算成熟 但也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0:29:00有在關心的就是經過很漫長的時間
因為一次到位(修民法)根本不影響大部分人的權利阿,有差嗎?另立專法你在那邊一條一條審,一條一條適用民法,耗費的社會成本是有比較低?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29:00修專法就叫特權?? 看來身障者跟原住民都有特權囉??
因為有經驗才是能一次到位的最佳證明,不然kk大現在還會走經過基隆到宜蘭的那條路嗎?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0:30:00而且修法費時又費力又費錢 本來就是一步到位修到好啊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6-11-29 10:30:00修法沒有一次到位的 想一次到只會衍生更多問題 到時候民法修來修去 朝令夕改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30:00反正只要訴求沒有一次到位 要的沒有全給 就叫做歧視設專法叫歧視?? 自卑也該有個限度 好嗎??
原住民有很多優惠條款,同性戀不要求這些啊,婚姻權本來就是同性戀人的(憲法保障),以往是扣著不給而已。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6-11-29 10:32:00民法又是適用度很高的法律 經不起一改再改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32:00看來閣下是法學博士 一句不影響大部份人的權利就帶過
因為同志要的只是異性戀本來就有的東西,kk你的言論有多歧視你知道嗎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0:33:00不然影響了大部分人哪些權利????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33:00就講 2女結婚 其中一人懷孕 另一人算直系還旁系? 申報稅務
還在講原民跟身障的專法zzzz 建議去看一下上面推文講
作者: avrilstyle (就是艾薇兒) 2016-11-29 10:33:00
專法是在一般人之上再多給予特別福利同志族群並無要求特別福利只要和一般人一樣擁有結婚等相關的正常權利而已因此不需要特別立專法那些有立專法的特殊族群都有特別的福利保障((原住民身心障礙 老人 兒童難道同志族群需要專用停車位or高鐵捷運公車半價or考試加分不 同志族群並不需要特別福利所以才會說立專法是歧視by the way~立專法是護家盟的拖延戰術
設專法非歧視,但這個立法理由是,立法院要帶頭歧視國民喔?
明明異性戀婚姻當中也有非血緣子女的家庭 怎麼異性戀沒問題 同性戀就會有問題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6-11-29 10:36:00同性婚不用更多的保障只要求婚姻 這是很自私講法 難道同性婚不想收養小孩嗎?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0:36:00不懂 婚姻關係存續中不就視為直系尊親屬嗎?@@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37:00自己定義專法定義的很爽 定專法的目的是為了給特別福利的
2女若結婚,在修正案通過的現案通過的情況下,一人懷孕兩人都是孩子家長是孩子的直系尊親屬,這樣解釋懂了嗎?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6-11-29 10:38:00明明就不應該只從能不能結婚去考量 應該要從同性家庭如何在社會立足去著手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38:00根據在那裡 一開始訂專法的用意 現在是你們自己說了算??
作者:
ccclass (CC克雷斯)
2016-11-29 10:38:00你們說立專法是歧視,要的是很簡單的結婚,但是就是會扯到很多其他的部分,血親、財產繼承分配等等,你說這是其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0:38:00而且還有認領收養準正這些程序 納入同婚之後這些程序不都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0:39:00部都可以一併參考修正嗎= =?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6-11-29 10:40:00同性家庭要面臨的問題 不是修幾條民法能解決的某人真的懂身分法裡面直系血親的概念嗎?
ccc大,這些問題民法都有解決方案,因此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就是讓同性婚姻直接用民法,又快又方便。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42:00事實上 你們就是不同族群 告訴我 考量不同族群保障設專法
作者:
roxas (旁白)
2016-11-29 10:42:00所以你早早承認歧視不就好了wwww 轉這麼大圈
告訴大家 明明可以適用同一條法律卻硬要用專法的心態叫什麼?
作者:
roxas (旁白)
2016-11-29 10:43:00是歧視沒錯 原住民跟身障上面已經有人打你臉別再跳針了
如果只是想結婚那幹嘛不直接修民法 還要大動干戈立個專法?只因為是同志?這不是歧視這是什麼?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44:00那你早早承認自己內心自卑又玻璃心不就好了? 扯甚麼歧視?
謝謝kingyes大指出,非懷孕的那方應該是擬制血親的尊親屬。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6-11-29 10:45:00直系血親是要有血緣關係的 兩女中一人懷孕 結果兩個都是直系血親尊親屬? 民法裡面可沒有直系尊親屬的概念
應該是kk你來承認歧視就好了,要平等權利還不能一次給哈哈哈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46:00如果只是想結婚?? 好簡單一句話 事實上牽涉可不是只有這樣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0:46:00應該是擬制的直系血親尊親屬吧
作者:
ccclass (CC克雷斯)
2016-11-29 10:46:00回si大,我沒深入了解民法,不過若適用不困難,那我完全可以接受
說不簡單很複雜結果講出來的事實牽扯卻又很快地被打臉
我疏漏了另一方的擬制親屬的部分,謝謝兩位k大補充。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0:47:00記得現行制度不是即使不是生父 但是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女所
作者: PoloHuang (黃保羅) 2016-11-29 10:47:00
當然不是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47:00男女平權搞到現在都還沒真正平權 想一次給?? 根本天真 XD而且 本來就是不同族群 自卑就說 別扯別人歧視你
嘿~為什麼男女還無法真正平權咧? 果然是因為人心吧?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0:48:00生之子女 男推定為生父 要打否認親子關係訴訟那是之後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6-11-29 10:49:00老話一句 收養的問題不解決 小孩的立場不顧及 修民法只會亂了民法體系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0:50:00但不知道同婚要怎麼運作這塊就是
就是因為有人會歧視,才要用法律來規定平等,很難嗎?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6-11-29 10:50:00反正就繼續吵吧 不能結婚的又不是我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51:00法律也規定不能酒駕阿 問題是有人因為法律規定就不做了嗎?
不同族群同樣有公民權和人權,無需自卑,無需特殊對待。性別平等目前法律算是完備,是人的觀念還沒完全跟上,法律要做的就是端正態度,所以立法理由有歧視觀點的專法不可行。
作者:
roxas (旁白)
2016-11-29 10:52:00...你是來亂的吧 現在在講法律保障的部分你扯酒駕??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52:00讓多數強姦少數 在繼續崩潰下去 反正都是別人在歧視 XDDD
作者:
roxas (旁白)
2016-11-29 10:53:00根本護家盟駐版專員wwww
前面某ID說不反對同婚,目前這言論看下來根本在打自己的臉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6-11-29 10:53:00繼續吵會有更多人支持還是反對就繼續看下去吧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0:53:00權利保障可以跟刑罰畫上等號我也是醉了...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53:00人會歧視 才要用法律來規定平等?? 這麼瞎扯 我不能扯酒駕?
也沒什麼好吵,目前看起來比較崩潰的是kk這種人,不然其實反方的邏輯都超好推翻的哈哈哈
作者:
blmp1234 (霸氣龜頭哥)
2016-11-29 10:54:00反正現在現實情況就是立委看票數說話 票數多立委就聽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54:00你看看 各種算命的 現在我是駐板專員了 XDDDDD
崩潰這種東西就是先說先贏,懂?說你崩潰就是崩潰,懂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55:00反正 跟自己不同意見的 就說他崩潰 不然就是XX專員 XDDD
作者:
roxas (旁白)
2016-11-29 10:55:00你不也讀心術猜人家自卑加玻璃心?? 說你駐版專員抱歉是我誤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56:00第一次聽到法律是因為人會歧視才訂法律的 有夠唬爛
作者:
roxas (旁白)
2016-11-29 10:56:00會 因為言論實在太像了wwww我想你去追一下前陣子畢安生老師的新聞就大概知道為啥要訂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57:00又跳針囉 是他先說我歧視 我才反控是他自己自卑的
立同性婚姻專法的立法理由就是有歧視問題,很難懂嗎?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58:00還是你可以用鳥邏輯說別人 別人不能造樣造句說你嗎???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0:59:00樓上D大蠻可憐的 一定沒人理你 所以你又跳出來算命了看來你是邊緣人 想引人注意?? 你都用這種爛方法引人注意??
作者:
roxas (旁白)
2016-11-29 11:00:00我覺得你真的很幸運 身為異性戀才能這樣戲謔地說別人是自卑跟玻璃心 能夠不身為被打壓的一群真的是十分幸運的事情
作者:
C360 (C360)
2016-11-29 11:03:00挖挖挖這個反同神邏輯好厲害 果然歧視別人的傢伙都不覺得自己在歧視他人 你們覺得被歧視 一定是你們自卑玻璃心 絕對不是我在歧視你們
作者:
roxas (旁白)
2016-11-29 11:03:00多少同志在家庭壓力 社會歧視下決定結束自己的性命 結果他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1:03:00我也覺得你很幸運 可以在這邊跳針取暖 如果是現實認識遇見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1:04:00的話 肯定酸的你體無完膚 另外 我進錯板了 這板不適合討論
訂了酒駕法律還是有人會酒駕→所以你的結論是不需要這條法律?
rox大講得真好,我小學時被排擠連打午餐都被插隊,家
作者:
roxas (旁白)
2016-11-29 11:05:00冒昧問一下 你從頭到尾有講到什麼邏輯嗎?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9 11:05:00大家加油 努力向政府爭取你們要的 加油唷!!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1:05:00喔 快滾 慢走 不送
作者:
roxas (旁白)
2016-11-29 11:06:00因為別人都權益都沒很快 所以同志也別這麼快 我好像只記得這個邏輯 其他沒印象
我建議kk去請教法律系的學生或是律師 很多法的東西你真的不瞭解 你酒駕那一段真的無言
k大在跳針什麼 同志並不需要福利啊 他就只是愛同性的人身障需要啊 原住民是少數民族 但你把同志劃分為少數民族我也是覺得很奇怪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1:07:00建議你可以去law版問問看專法的定義是什麼 有了基本概念討論起來才比較有意義 不然只會把酒駕跟婚姻權扯在一起XD
難過我們同圈子的律師朋友說從ptt可以看看很多法律笑話 剛剛看到一則酒駕的 我已經憋笑憋很久已經盡量放下不用法律人的觀點來這裡 看到一些人的言論真的傻眼 法律素質真的.....
作者:
Jimeimei (meimei)
2016-11-29 11:16:00我也是支持同婚,但我也不覺得立專法是歧視。支持同婚者似乎覺得反對者無法理解他們想要的人權,但是支持同婚者也沒有理解傳統文化家庭對反對者他們的重要性。他們礙於可能宗教 文化傳統等等的 就是無法完全支持,畢竟態度跟價值觀並非短時間能改變。如果雙方各退一步,用立專法的形式取代修改民法,不是雙方都有顧及到嗎?雖然雙方都沒有得到最滿意的結果,至少不會有一方輸很慘。 如此硬是要把一直以來的法律全盤修改,在現在同婚政治正確,不支持就說人歧視不也是對部份人的迫害嗎?...
如果婚姻是國家保障人民的基本權益,那麼根據憲法就不應該因為性傾向將特定人士排除在外,因此基本人權不能立專法,就像黑人廁所就是歧視
作者: jerrychiu (jerrychiu) 2016-11-29 11:20:00
多p婚跟虛擬人物結婚干同婚屁事!樓主在腦補什麼變態情節歧視跟偏見不可能消失,請問同婚要等到何時?基督教滅絕嗎?
不覺得立專法是歧視,是因為你沒有去瞭解法律的立法基礎。會說專法歧視是有依據的,不是純粹感覺上的問題。
Jimei大,民法從來沒不是為了傳統文化家庭所定的,不如說支持傳統文化家庭的人絕對不可能完全按照民法來走的
作者:
fungigi (飄來飄去)
2016-11-29 11:32:00到底哪裡歧視,本來就兩回事啊,也有原住民法啊?這是歧視嗎
民法增修刪改一直都沒有捍衛傳統的考量,可喜的是想捍衛傳統文化的人民法沒有禁止,要是今天年輕人要求立『孝順父母法』、『姻親法』等專法,傳統文化人能不能接受?原住民和身心障礙者有優惠條款,同性戀沒要求這些,只是想要結婚和親權,這些民法可以處理不必立專法
作者: sibrocho 2016-11-29 11:40:00
請舉例有哪個專法,內容都和普通法一樣,沒額外限制或福利,只有適用的人不同。
我想光是小孩直系血親、直系姻親、尊親屬等就不一樣了怎麼可能內容什麼都一樣呢
又在跳針原住民法zzz,請問原住民結婚是用民法還是用特別法去結的啦?
作者:
Jimeimei (meimei)
2016-11-29 11:54:00我是認為可能解構他們原本對家庭的看法,而且是在非常短的時間內,所以使部份人反應激烈。而法律制定也是要為了社會安定,在他們看來,家庭結構的安定也許就是社會的安定吧,畢竟這種模式存在幾千年了。昨天跟我同學討論這個問題討論好久,我一直覺得沒有歧視、但是整個氛圍都覺得立專法是歧視,因為我讀心理相關科系,整個fb都是罵反對同婚的,我也有點認知失調,在這裡看到很多想法值得思考,很棒XD
其實我只想看封建廢物崩潰而已,社會可沒義務被宗教綁架
作者: sibrocho 2016-11-29 12:03:00
那就和將男女改成雙方一樣啊,將相關稱謂涵蓋的範圍改成不限定男女,指的東西還是一樣。這樣有什麼限制嗎?
作者:
mfstm (peace & love)
2016-11-29 12:08:00看到原住民是專法這段,啊有福利啊,難道立專法後同志結婚要給獎勵補助?別開玩笑了吧......同志只是想要有一般人本來就有的保障,還是你認為同志可以不繳稅?
作者: zeppelin510 2016-11-29 12:10:00
原來反對方好多生物學家和法學家 都不用引論文和研究
當然有限制阿,阿對了還要加上什麼擬制血親等等稱呼你計算近親結婚時,就有差了阿,其他的什麼繼承也有
作者: sibrocho 2016-11-29 12:11:00
說穿了為什麼有人要提倡立專法? 不就是認為同性戀沒資格跟自己結同一種婚嗎? 問他們會因此受到什麼實質傷害也說不出個屁來
喔,所以廢不廢死刑對你有沒有實質傷害也說不出個屁來
作者: sibrocho 2016-11-29 12:14:00
廢不廢死我個人沒意見哦
那怎麼會對專法有意見,跟進南非嗎,全世界只有南非直接來,以色列的話是只認同國外,不認同國內喔
作者: sibrocho 2016-11-29 12:17:00
因為我是甲甲啊 這個法直接關係到我然後 南非那個話題不是我開的 所以就不回應這部分
作者: blove (我渴) 2016-11-29 12:20:00
你能保證專法能把所有配偶權力都納入嗎 還是有想到的就寫入,沒寫到的就沒有
作者:
C360 (C360)
2016-11-29 12:22:00廢死刑要浪費我的稅金 同婚通過對我來說又沒損失*浪費我的稅金養死刑犯
作者:
plains (萬年潛水魚)
2016-11-29 12:26:00本來沒限制的東西要硬是立法去限制 不覺得很奇怪嗎看來有些人不知道什麼是留白 真以為法律是完美無缺…
同性戀有人種上的弱勢嗎?有身心上的弱勢嗎?只因為性向就要立專法,硬生生的要把他們從一般人歸類在特殊的一類,我是覺得這種法很好笑就好像一群喜歡吃巧克力的硬要把喜歡吃糖果不愛巧克力的人設定專法,但人家就只喜歡吃糖果其他地方跟喜歡吃巧克力的人一模一樣,到底要什麼專法?
作者:
im16 (拾陸)
2016-11-29 12:38:00就是歧視
作者:
ponguy (●胖蓋●)
2016-11-29 12:44:00說你騎士就騎士
我覺得同性婚姻跟異性婚姻沒什麼不同,一模一樣,所以贊成修民法
作者:
xiquie (xiquie)
2016-11-29 12:50:00絕對贊成修民法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6-11-29 13:01:00一男一女本身就要修改吧,性別意識我個人覺得需要弱化。但有人就覺得一夫一妻改掉,性別認同會混淆,不男不女,要怎麼教小孩等等呵呵
作者:
pilodee (皮洛迪)
2016-11-29 13:02:00拿性病來打同婚的人真的是白痴
自己先蒐集資料好嗎?不要什麼功課都沒做,就來問問題。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1-29 13:08:00為何一口咬定『立專法就絕對是歧視』?如果立專法能迅速、確實的保障同性戀者權利與利益,為什麼一定不行?
作者:
tukry (托奇)
2016-11-29 13:09:00原po回應提到 如果兩法權益完全一樣,只有名字的差異,只是選擇跟異性結婚用A法同性用B法。那這樣立專法的理由是什麼?只有名稱不同但仍堅持要區分,這背後的想法不就是隔離嗎…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1-29 13:09:00世界上本來就很多事物是有差異存在,否認差異不是真平等承認差異、尊重差異、包容差異才是真正的平等我認為討論把『專法等同於歧視』的觀念建立的話以後處理很多其他的事物都很難處理了 其他人也會反對這不僅僅是同性戀者權益問題而已 其他立專法機會還很多把專法和歧視立刻畫上等號,然後只要聽到專法就排斥這很難讓人理解。
作者:
tukry (托奇)
2016-11-29 13:17:00專法當然不等同於歧視,這樣看這專法建立在什麼樣的基礎上。但這次企圖要立的同婚專法,是想把同性婚姻排除在民法外,這真的很難說他不是歧視…
設專法好浪費納稅錢和社會資源喔… 直接增修971-1條同性或異性婚姻適用夫妻權利義務,不就好了嘛,真是的
作者: bh20511 (正義必勝) 2016-11-29 13:19:00
一直說同性戀也可以跟異性結婚享受權利,問題是同性戀只想跟同性好嗎?不要再跳針說享受現有民法額外立專法是保障
作者:
bread10x (開心就好)
2016-11-29 13:35:00視為特殊族群就是歧視嗎?我不歧視同志,但覺得同志的確是少數弱勢族群,先用專法保障權益,不足的部分未來再修
我也覺得在社會還沒共識前,先立專法折衷會比較好老實說我覺得現在好像反對修民法就是政治不正確歧視甚麼的,一直被扣帽子。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6-11-29 14:20:00當然是歧視 不公平對待某個族群且提不出合理論述且隱含惡意EX護家盟:我們愛其人 但行為不對如果某些人無法接受在自己觀點裡面是負面的"字眼" 那改用未能平等對待之 可是要知道你們的行為其實就是歧視
作者: nientzu09 (夢想起飛) 2016-11-29 14:28:00
同性戀就是有被歧視妄想症,自覺和正常人不一樣,同婚立專法無法和正常人共用民法就是在歧視他們,現在是用歧視這頂大帽子扣在不支持同婚者身上!
作者: tsubasakeke 2016-11-29 14:31:00
紅明顯 網路上真的反駁的資料很多 PTT這種回覆式的要怎麼詳細說明啊(除了另外發文回你)= = 你可以去看看FB專業「法律白話文運動」他們有懶人包
作者:
linhooi (綠色機靈)
2016-11-29 14:38:00本來也沒有特別反對,但覺得這件事散發一種強烈的氛圍:不同意就是歧視,不認同也是歧視,所謂的折衷說法也只是包裝過的歧視……這樣的氛圍讓我覺得壓迫感非常大,更不用說支持了
為什麼要你認同?你為什麼不認同別人的婚姻?請自己捫心自問 是因為同性的結婚你覺得很怪還是傳統價值被推翻?其實不認同一個跟你不相關的人和他們基本的權利 就是歧視啊。又不是因為意見不同而不認同,是因為沒道理的不認同 這怎麼說都很歧視啊
傳統價值被推翻所以不認同有什麼問題嗎?把父母的角色拿掉本來就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欣然接受的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1-29 16:07:00是
沒有差異到底為什麼要立專法? 很多人都沒發現自己的說法跟做法是矛盾的 還要怪別人激烈 真的很莫名其妙
作者:
a6dddd (111)
2016-11-29 16:34:00立專法同性戀說是歧視,但是如果同性戀民法、異性戀專法也不能,異性戀沒有覺得被歧視,但同性戀還是覺得不行
對於弱勢族群沒有立專法才是不平等吧.........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11-29 16:42:00原來在民法立法之前就沒有父母的傳統價值 感覺父母好廉價
支持專法 改革是慢慢來的,不過應該會被說歧視異性戀霸權
社會學有一種叫做彌補型的正義 不是對每一個人都一樣才是平等的 在先天就不平等的情況下 只有立專法才能補足不平等的地方
作者:
akitalin (akitalin)
2016-11-29 16:55:00支持異性戀婚姻專法 讚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6-11-29 17:01:00不是歧視 支持異性戀婚姻也設專法
同志不是人嗎,為什麼他們的婚姻要被隔離出來透過專法約束和保障,當然是歧視
作者:
fu6iou (fu6iou)
2016-11-29 17:09:00不立專法,直接修改民法會對異性戀造成什麼影響?
婚姻組成結構的定義會被改啊,身分證會被改啊同志結婚還要改變非同志的婚姻,說好的尊重呢?
作者:
fu6iou (fu6iou)
2016-11-29 17:13:00異性戀的婚姻結構與定義會被改成怎樣? 很好奇呢
作者:
mxsonly (我們好好)
2016-11-29 17:17:00同好奇
作者: picaball (工人們看的是淺海) 2016-11-29 17:49:00
台灣的外籍移工不適用勞基法,算不算歧視呢?我知道資本家跟種族主義者都認為不算,那你說誰會覺得同婚專法不是歧視????
我也支持修民法,但反對的人太過不理性那退一步先成立專法也好
只有品名改變然後內容物不變,請問為什麼要浪費那些資源去做這種事情?一份判決書人事成本將近百萬你不知道嗎我跟你都可以用公園的飲水機,但是你不能用東邊的哦,西邊的才是你的(你不准感到不舒服,我沒有歧視你的意思,只是不想跟你用一樣的飲水機^^)
作者:
Lawbean (專業紅娘就是我)
2016-11-29 20:05:00一直看到幾個論點在跳針欸,首先立專法到底是要保障什麼一直扯身障跟原住民有特別法幹嘛?最後,同志結婚跟異性戀哪裡不同?還有最好笑的是「要循序漸進,不可以一次到位」的說法在這裡看到一堆沒法學專業的人在擔心不必要的問題隨便唬爛幾句,彷彿自己是法學專家,也拿不出半點根據來都自己在腦補,反正就護家盟思維啊,巴拉巴拉對民法衝擊
作者: kiwi423 2016-11-29 20:40:00
支持修民法!
作者: JamieWu (JamieWu) 2016-11-29 22:56:00
如果說變成專法但內容跟民法沒什麼不同 那何必訂專法?如果專法不同 那為什麼一樣婚姻 同志就要另外定呢?這個邏輯大家可以想看看 結婚這件事基本人權非特權民法就是修給一般人用的 不是只給異性戀用的尤的版本只需讓其他相關法律跟子法準用就好 不需大修法訂了專法之後 若有其他爭議將會導致更多修法問題浮現過去台灣很多專法就是因為很蠢又很怪才會違憲被取消
作者:
s9330830 (Chiao)
2016-11-29 23:15:00支持修民法!
作者: hainishiki (Nishiki) 2016-11-29 23:24:00
要立專法可以啊 但要全部性傾向都包含進去啊給所有不想結婚的人有選擇啊 為什麼只講同性?
作者: poonpoon (poon) 2016-11-29 23:36:00
專法保障已經享有權利但仍然弱勢的一方,然而同志一開始就沒有擁有到該有的權益
我們立個法叫做baaldiablo婚姻法,權利義務都一樣,你覺得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