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的事了,跟先生出門,看到一個小妹妹被媽媽(應該是)推出來叫賣,
那天晚上天氣算冷,小女生(看起來只有七八歲)瘦巴巴的,穿得很單薄,
小聲叫賣還被媽媽往人多的地方推,媽媽自己在一旁跟另一個女人聊天。
我當下就雞婆病發作,拉著先生到旁邊打電話給當社工師的朋友,
問她這算不算違反兒少法,她說算,叫我直接打110。於是我打了。
那天趕時間所以沒有留下來等警察到場,打完110就離開了。
現在一直在想我這麼做到底對不對?朋友說理論上警方到場也會找她們社工一起去,
如果查證真的是父母讓小孩去叫賣,有可能會直接把小孩安置,
也可能會罰父母去上親職課。
這樣到底是不是對小孩好呢?萬一反而讓父母惱羞對小孩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