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沒有人也是靠加班費過活?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12-08 10:04:13
雖然知道PO這種文肯定會被批評啦
但真心覺得大家好像太理想化了
對,理論上所有人應該不加班就能領到足以養家糊口的薪資
老闆若讓勞工加班,自然應付更多的薪資給勞工
理想是很美好沒錯,現實卻真的會有那一天嗎?
提高勞工權益,真的就能讓勞工過得更好,讓老闆多出錢?
亦或是勞工待遇沒提高多少,老闆卻更多了個賺錢的名義,或直接取消消費者的權益?
我父親工作關係,幾乎每個月都要出國1-2次,有時甚至還高達3次
因此常會需要訂機票
今年某週一白天,我母親發現他訂當週的機票有問題,打去航空公司
結果客服電話沒人接,因為當天是國定假日不上班
因為時間滿急迫的,她趕緊改打去刷機票錢的信用卡的銀行...
哦,在這要先說明一下,她在該銀行有2張等級不同的卡
大概像是白金卡和無限卡的差別
因為那張機票是用白金卡刷的,我母親先打了白金卡的客服
在那裡聽了快5分鐘的語音,還是沒找到人處理
(一樣客服不上班或是只有非常少數人上班)
後來她不耐煩的打了無限卡的客服(電話不同)...
結果完全沒有轉語音,電話一響就被客服人員接起來了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不違法的情況下
銀行直接犧牲了他認為比較不重要的客戶的權益,只服務重要的客戶
另外我也聽到,某些清潔公司藉口週末不好找勞工,表示要漲價
當然有點概念的人都知道那是假的
所謂例假日並非一定在週末,只要勞資雙方協議好即可
若他們約定好勞工就是休週一、週二,週末當然可以上班且不必加薪
但反正就是,最後消費者必需花更多錢才請得到清潔公司來做清潔
至於清潔工(勞工)是否有因此得利...我還真不知道
以上都還是雇主有守法的情況下,倘若雇主不守法呢?
別說現在週工時40小時的情況了,即便是雙週84小時的年代
也仍有一堆,每日工時8-12小時,月休4日的工作
他們也照樣不缺勞工(因為相較之下,勞工更缺錢)
因此我才一直認為,在匿名檢舉、勞檢、處罰未徹底落實的情況下
僅提高勞工權益是沒有太大用處的
反而會讓一些本來守法的雇主,開始違法或藉各種手段規避責任
最後倒楣的還是勞工(找不到守法的雇主)或消費者(需要花更多錢才能享受服務)
更別說勞工本身也是消費者
我並非主張不該提高勞工的權益
而是認為應該更先關心勞檢及處罰的問題
有人問難道不能兩者並行嗎?
然而我個人是覺得,勞檢、處罰應該優先於其他
先讓雇主認知到,法並沒有那麼難守,而且違法就是重罰
至少立法、行政機關這樣做的時候,我相信沒有多少雇主敢跳出來強烈的反對
(畢竟你只要守法就沒事,不會被處罰了啊,那麼強力反對就代表你先前都違法嘛)
等雇主都習慣了守法,再來提高勞工權益
一次就想多方並行,就是原本守法的雇主也會不滿,跳出來死命阻止啊!
這樣有比較好嗎?
不先處理好勞檢、處罰的問題
只會讓守法的雇主的人事成本高於違法雇主,最終劣幣逐良幣罷了
每次看到許多人完全聚焦在兩例或是七天假,彷彿其他都不重要
且但凡沒有100%相挺勞工的,一律先扣上資方打手的帽子再說,都覺得很憂心啊
完全可以預期未來會有更多勞資爭議了....
作者: chang1206 (塵世小書僮)   2016-12-08 10:06:00
說得很正確
作者: lobabun (登不登多多)   2016-12-08 10:16:00
習慣守法嗎?很有趣
作者: asakurarena (潛潛水)   2016-12-08 10:18:00
同意,先落實勞檢,尤其是大企業
作者: su4vu6   2016-12-08 10:20:00
守法挺難的 一堆路人都不守法了 企業更不用說
作者: originbook (大家好 我是淡淡)   2016-12-08 10:20:00
推 先落實勞檢
作者: beartsubaki   2016-12-08 10:27:00
美的麥當勞兼職員工之前就抗議成功 提高時薪了...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08 10:28:00
你完全搞錯了。客戶權益不是建立在老闆有賺錢,就佛心多送優惠上。而是優惠本身是企業增加整體收益的方法。老闆取消優惠是因為認為這些優惠無法助長營收。你是否搞錯了商業本質?
作者: aes5781c (莫莫)   2016-12-08 10:40:00
推你 勞檢不落實講一堆都沒用
作者: HTCs5566 (HTC需要5566)   2016-12-08 10:40:00
......同事正常上班時間處理家務事,故意拖延下班賺加班班費,她那個部分的工作我也全套做過,根本不可能做不完,那我這種準時把工作做完,準時下班的,老闆會給我加薪嗎?幹,當然不會~
作者: tingmeow (雪爐喵)   2016-12-08 10:51:00
我很欣賞這麼嗆的員工,希望每個員工都這樣最好不過大多數人還是乖乖的什麼都聽老闆的吧QQ
作者: season2011   2016-12-08 10:56:00
不然磊 你要服務就要付錢 不想付錢就想要服務到時候就變公ㄙ凹員工 員工也是人ㄟ
作者: beartsubaki   2016-12-08 10:57:00
台灣勞基法有規定工時下限??? 不是只有上限嗎
作者: season2011   2016-12-08 10:58:00
免錢這樣ㄠ到爽對嗎 使用者付費很困難嗎
作者: beartsubaki   2016-12-08 10:58:00
我是沒google到有下限的說法.. 如果實際上有請糾正我
作者: beartsubaki   2016-12-08 11:08:00
有人反對打卡 所以打卡制度不好嗎 沒有打卡制度 勞檢
作者: season2011   2016-12-08 11:08:00
為什麼白金卡就要有無限卡的服務
作者: beartsubaki   2016-12-08 11:09:00
怎麼控制員工工作時數 怎麼確保員工加班費沒被少算
作者: season2011   2016-12-08 11:09:00
公司嫌白金卡給的利潤不足以要那種服務 不爽換家阿
作者: beartsubaki   2016-12-08 11:10:00
就是犧牲部分自由度來換取社會秩序
作者: season2011   2016-12-08 11:13:00
少凹了好嗎 只有說要給假日
作者: beartsubaki   2016-12-08 11:14:00
所以我們有一個立法院裡面有上百位立法委員 就是因為法律制度不該是任何1個人說了算
作者: season2011   2016-12-08 11:14:00
他橋來橋去可爽了 誰說一定要給在假日那天當輪班的死人阿你要的便宜的服務 就是凹免錢喇我想說的就是 所謂的便宜的服務並不存在除非凹人作免錢工 使用者付費 就這麼簡單不爽不要用 又不是必需品
作者: poeoe   2016-12-08 11:35:00
失去就失去阿 台灣工時都已經長得很可怕 現在這種服務根本有問題好嗎沒提高勞工權益 不管勞檢多少次勞工都一樣慘啦去看一下國外放多少假好嗎 這叫沒有很長喔今年又砍了七天假 工時又更長了啦是假的問題好嗎 今年砍了七天假後全年假少得可憐
作者: Monicayan02 (您好!要啃什麼早餐?)   2016-12-08 11:50:00
如果勞團的期待是100分,資方的期望是10分,明明資方可以作到60分,假設法的制定只有15分,既使你落實勞檢與罰則,根本無助!勞權/勞檢/罰則都是一環,整體的勞動環境 勞工收入勞權維護都是環環相扣!沒有誰一定先誰後的問題!陳水扁時代的勞退新制與資遣費,在當時修法很愛說“先求有,再求好”,但台灣法律真要後續更新是幾年甚至幾十年的事了工時在2000年修法雙週84走到2016單週40,幾年了?人家公務體系已經實施幾年了!
作者: ghost008 (0080)   2016-12-08 11:57:00
我覺得你搞錯了 無限卡的年費就是來買額外的服務......
作者: Monicayan02 (您好!要啃什麼早餐?)   2016-12-08 11:58:00
而且勞檢與裁罰裡面有太多技術問題 產業別問題 甚至是“裁量權”問題,台灣勞檢制度又不是初生兒,但台灣勞動環境有改變了多少?無薪假可以得諾貝爾獎啊!
作者: poeoe   2016-12-08 12:03:00
10分做不到已經爽很多年 本來就該直接拉到60分啦有七天假就叫烏托邦喔 那台灣好多科技葉業都變烏托邦了呢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12-08 12:24:00
講勞檢想笑死人喔,也不看看把勞檢預算凍結,罰則下限不提高,怕資方不繳罰金,所以不能提高罰則的是哪一個執政黨說的,這種態度說法,有人會信勞檢會加強,除非是猴子。
作者: koster (斯特隆)   2016-12-08 12:25:00
先叫園區正常繳稅啦 關稅有一堆減免
作者: anewone (拼命賺錢存錢)   2016-12-08 12:31:00
原則上同意原po見解,但不認為勞檢處罰一定有用,老闆不是白痴,罰幾次之後他就知道怎麼拿合法的假資料給勞檢員看了,更不用說一堆勞工加班也不敢承認,行政法院又逐漸傾向認為員工沒主動申請加班,雇主就沒有給付加班費的義務。結論就是,勞檢真的沒有那麼神,只對有心改善的企業有用,不想改的還是不會鳥,了不起關掉再重開一家公司而已……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08 12:47:00
每個人在社會上有多種身份正常。這一碼歸一碼,算又白金又少加班的人本身就不合邏輯。那只有白金,只有不加班的人怎算?你這種邏輯思考方式,是造成正確政策更難推行的原因之一。勞工權益跟勞檢都該感善。如果老是說a沒改完前b不能改,b沒改完前c不能改。偏偏bc還可能可以推動,而a有著大頭特別擋著,那是bc都乾脆也別改了?
作者: klyuch (Meeko)   2016-12-08 12:58:00
兩碼子事,提昇權益和勞檢落實不是只能二選一。而且消費者可以選擇要不要消費,勞工能輕易選擇要不要工作嗎?
作者: youareabitch (超健全空間)   2016-12-08 14:16:00
沒錢的人還要享什麼服務 沒錢本來就該死阿
作者: doriewang (多力)   2016-12-08 15:54:00
勞檢不落實 說再多,修再多法對勞工都無益
作者: leonian (......)   2016-12-08 22:07:00
這樣看來你爸或許也是老闆? 先問問看有沒有百分之百遵守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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