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iu716 ()》之銘言:
: 為什麼在這種議題上女權的聲音就突然不見了呢?
這種說法有錯
不是為了錢而嫁
是不能嫁給沒錢的人
這點很難懂嗎?
貧賤夫妻百事哀 嫁人當然是為了生活更美好 不然一輩子單身就好了
不可能嫁人之後 還要負擔兩倍家事 照顧公婆 還要忍受低收入生活
這是不可能的
所以 找一個月薪八萬以上的 是超級合理的
周末吃大餐 每個月小補一下 一周兩次SPA
一年去歐美一趟 去亞洲小國一趟 都是必要的
這些都要用到錢
尤其是現在很多女孩在年輕的時候
為了增加國際觀 國際認知
拚了老命出國 澳洲打工 歐洲遊學
盡散家產 犧牲工作
很多30歲以上月薪不到35k 存款不到十萬是很正常的
當然要找一個互補的
不然竹科肥宅要怎辦?
這也是給竹科肥宅一個機會
讓他們知道 只要台北有房有車 存款五百萬以上 月薪八萬或是年薪150萬以上
就能娶一個 國際觀+知性美的老婆
肥宅就會死命加班 瘋狂工作 省吃儉用 不出國 不課金 不吃大餐 買房買車
也算是間接為了台灣經濟奮鬥打拼的方式
不然女孩都願意嫁給22k 這樣台灣經濟只會向下沉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