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verne1 (laverne)
2016-12-15 21:49:02親身經歷
在醫院看到一個老阿公從進急診待了好幾個小時狂咳
然後跟護理師說他有肺結核
護理師整個抓狂跟他說怎不早講
開刀房也是一堆愛滋病不講 多少會噴到臉還是眼睛
大家覺得醫療人員有權知道他們的病患狀況嗎?
會讚成法定傳染病要註記健保卡嗎
作者:
luizali (lu1sa)
2016-12-15 21:50:00要吧……不讓醫護人員也太倒霉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15 21:51:00不贊同,因為醫科教育已要求把所有患者當成感染源來防護,你講的只是多此一舉
作者:
BSX (azt愛你ㄛ~♥ )
2016-12-15 21:53:00讚成
作者:
ohno0708 (想要旅行(g))
2016-12-15 21:54:00朋友在牙醫診所工作,遇過愛滋者沒主動告知,醫生很生氣,因為愛滋者的器具就會使用拋棄式的了,但有的人不會主動告知
作者:
BSX (azt愛你ㄛ~♥ )
2016-12-15 21:54:00我覺得每個人都要半年檢驗一次法定傳染病
愛滋病傳染途徑釐清完,再來po文說愛滋病會這樣傳染否則只是歧視愛滋病患
作者: Doralice 2016-12-15 21:56:00
說全部當感染者來防護是反串吧...... 資源有限哪來那麼多負壓隔離病房
作者: Doralice 2016-12-15 21:58:00
全部改用拋棄式耗材哦......每個人多繳10倍自負額還不夠本吧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15 21:58:00我是說真的,不然你去隨便問一位醫師或護理師,看是不是這樣要求的。如果註記,反而會鬆懈對一般患者的防護,萬一是未知帶原者結果就是疏忽了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15 21:59:00我剛google一下 發現幾年前愛滋器官移植時就有吵過這個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6-12-15 22:01:00
不贊成...但希望成立友善醫療環境,因為這樣的病患很多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15 22:02:00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15 22:04:00我講的就是網址反方立場第五點還有反方第四點
作者: haswell 2016-12-15 22:08:00
贊成,反方那些問題可以設立特別機構處理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15 22:08:00不過看過疾管局統計資料就知道 一半以上的愛滋原因都是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12-15 22:08:00....看完連結 比較贊同反方立場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15 22:09:00男性性行為 輸血感染的不到1% 不詳的約1% 真的超少算起來全台600人以下 這還是算入所有輸血的人了
愛滋病患之所以會有不說的就是因為愛滋病患跟醫護人員告知後會開始被指指點點,歧視
然後不說 被發現以後 讓大家更歧視這些愛滋病患根本豬隊友 不想辦法讓大家不歧視 卻讓大家更歧視
作者:
protess (釣魚宗師)
2016-12-15 22:35:00你敢提議就會被打成恐同啦
作者: xspeed1005 (xspeed1005) 2016-12-15 22:35:00
"想辦法讓大家不歧視",你對人類這種垃圾生物真有信心
作者:
mj2124 (CL)
2016-12-15 22:38:00肺結核會好,說要註記是你沒常識
作者:
td123 (TD123)
2016-12-15 22:38:00醫護人員辛苦了
輸血感染率低的原因還有愛滋病患不能捐血啊..受血者連這1%都不該有吧
作者:
saintai (shu)
2016-12-15 22:39:00醫療人員都採最高標準防護是正確的,但做在那個肺結核病患旁邊的病人呢?命不好嗎?
作者: terrie2169 (小米) 2016-12-15 22:40:00
我不贊成 那空窗期要怎麼註記 醫護人員會不會因仰賴而疏忽呢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15 22:41:00愛滋病有潛伏期啊 受血者還是會有低機率中標不意外
作者:
saintai (shu)
2016-12-15 22:41:00肺結核會好,可以在好了之後取消註記。不主動告知病史的病人實在太多,看了都覺得心涼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15 22:42:00不過我個人覺得 如果法律說"有主動告知義務" 大家也同意
作者:
saintai (shu)
2016-12-15 22:42:00以為醫護人員不怕空窗期嗎…大家怕得要死…
其實有吧 我媽她們醫院都有偷偷註明XD一刷就知道了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15 22:43:00律乾脆拿掉。不然要病人義務通知 卻不乾脆寫在卡上也太奇怪了吧反方的意見是否背後的涵義是"不想對醫護說"? 那不就違反
在以前的時代 被歧視的疾病可多的咧 為什麼現在沒有?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6-12-15 22:45:00法律了嗎? 所以在健保卡要不要註記之前 應該是對病人是
作者:
djdjdj (加油啦)
2016-12-15 22:45:00贊成
我猜一定是這些患者都像愛滋病患一樣隱瞞 是不是啊?
別鬧了 造成歧視的第一不就是恐懼 當你不了解 不知道旁邊的人是不是隱瞞病情 你當然會怕這種疾病 當然會歧視病患 還是說你覺得隱瞞會讓歧視減少
作者:
p62014 (eggeggchen)
2016-12-15 22:48:00贊成啊
作者:
liangh (天地不容客)
2016-12-15 22:49:00裝不知道吧==
贊成 如果我是帶原者 在失去意識情況下送醫 我不想增加他人風險
作者:
kepf (被寵壞的貓奴)
2016-12-15 22:50:00站在醫護角度想是贊成主動告知不增添他人感染或造成麻煩才是正解
作者:
wassabi (哇)
2016-12-15 22:52:00要 很怕遇到刻意隱瞞的=.=
隱瞞當然不會讓歧視正確的減少,但是現在的狀況大部份的人都對愛滋病沒有正確的認知
贊成啊..之前也有病患不戴口罩在我面前咳嗽 後來才知道肺結核
所以不是想要怎麼讓大眾有正確的認知 而是選擇隱瞞讓大眾更恐慌? 那還真是謝謝啊
作者:
HHHHS (4H是男的)
2016-12-15 23:00:00贊成
贊成註記,比如平常的醫護都是一般外科口罩,但如果是肺結核可以預先改用n95,而且礙於成本醫護一般都只有常規防護
"怎麼想讓大眾有正確的認知"會有很大的策略執行難度要是能消滅愛滋病歧視,世界上大概也不會有其他歧視
對 所以最簡單的就是隱瞞讓大家更怕 別鬧了吧我是覺得啦 歧視永遠不可能完全消除 但是你能讓怕你的人變少 這不正是同性戀這些年來一直在做的?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6-12-15 23:10:00贊成 不然容易害到醫護吧
作者:
vicyfiu (vivicom)
2016-12-15 23:12:00絕對贊成,除了這些以外在臨床也有很高感染風險的疾病,很剉
不是健保卡一刷就可以看病史了嗎 我看的診所卡一插就可以看到我去過哪些診所是看什麼然後當時是吃什麼藥 我去耳喉鼻科看 醫生看得到我之前去看的中醫婦產科等等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6-12-15 23:15:00
註記肺結核但是患者又不戴口罩,有用嗎?
愛滋病患者醫院會註記吧 雖然規定不能宣揚 但只要入住醫護人員互通有無早就傳開了
作者:
saintai (shu)
2016-12-15 23:17:00你註記了,一刷卡就可以請他戴口罩,不是放他在開放空間裡四處亂晃,傳染給其他在醫院裡的人
作者: j2618957333 2016-12-15 23:18:00
贊成啊
作者: sandy123433 (小莉子) 2016-12-15 23:19:00
贊成,醫護本不應該仰賴所謂的註記,畢竟都有所謂的空窗期,但至少醫護能夠第一時間知道。
作者:
SSSONIC (...)
2016-12-15 23:26:00應該次在臉上吧
作者:
ckw1010 (ckw1010)
2016-12-15 23:30:00不贊成,輸進電腦紀錄就可以了
作者:
iamwind7954 (åƒé£½æ‰æœ‰åŠ›æ°£æ¸›è‚¥!)
2016-12-15 23:30:00贊成
肺結核吃藥2個禮拜就會轉陰性 不會傳染的好嗎...
作者: nientzu09 (夢想起飛) 2016-12-15 23:38:00
贊成!不想看到醫護人員從救人者反變成被傳染的受害者!
作者:
jasfly (jasfly)
2016-12-15 23:39:00贊成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15 23:40:00贊成的人如果你是醫護,遇到HIV帶原患者,會1.更小心應對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12-15 23:42:00
轉陰性再取消註記就好啦
我建議什麼病都註記在健保卡上啦!不然等等有人跳出來說你歧視愛滋病喔?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6-12-15 23:51:00大噓4樓,不是你說的那樣,不知道就別亂講,醫護面對肺結核患者不是戴一般的口罩,也不是照一般的防護程序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15 23:57:00我是講愛滋病的,肺結核因可治癒控制,故不予註記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6-12-15 23:58:00當然贊成,醫護不知情被傳染再去照顧其他床病人,病人再傳給家屬,連帶衰到更多人
作者:
Haseoxy (èŠè•‰â™‚)
2016-12-15 23:58:00或許很方便,但是我們的社會還沒進步到不會歧視~.~
作者:
icexfox (東玉景)
2016-12-15 23:59:00希望法定傳染病能標示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16 00:00:00可以去疾管局查詢法定傳染病相關,高傳染力的遠超你想像你看看我12/15 23:40推文那個問題,看看會發生什麼情況
作者: ayj104x (heigh) 2016-12-16 00:02:00
大推隱瞞難道就會消除歧視嗎這句話 醫護人員真的很可憐幫忙處理病人毛病還要小心病人是否為感染源 大不如就讓他們知道,可以做好預防也保護其他病人!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16 00:03:00不是要隱匿,而是一視同仁的小心處理。
作者:
scltvxq (我家有隻笨阿咪)
2016-12-16 00:04:00醫護人員工作風險真的很大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2-16 00:04:00有沒有想過,這問題表面上應該只有一個選項"知道比較好"但為何實際上卻有正反兩種聲音,且目前"不註記",想一想不要以為反對的人都是得病的,或是其家人朋友。不是這樣
作者: chuchuning (住妮) 2016-12-16 00:12:00
愛滋病才不是這樣傳染
反方愛滋人權團體、台灣同志諮詢熱線 都得病的沒錯啊為了自身利益 不管醫護人員死活的
作者:
abc514 (funky.大眼鏡)
2016-12-16 00:28:00贊成!覺得健保卡上要登陸
當成感染源防護跟肺結核愛滋病等級的防護還是不一樣的好嗎....不知道不要亂說還有我就是醫療業的啦 遇到知道是愛滋我們也沒閃班好嗎最多只是多穿一些防護而已 最討厭這種小人之心的人
作者:
coc1016 (coco)
2016-12-16 00:41:00至少健保卡進醫療系統的電腦要看得到比較好。其實會對未註記者疏於防範到理由不太成立,醫療上在這種事情都是盡量小心(會透過血液傳染的並不只有hiv),但是現在醫病比又這麼不合理,忙起來總是會有疏忽,醫療人員也是需要保護的。
作者:
poohpoco (AAAAA)
2016-12-16 00:41:00贊成第一線可以先謹慎點,然後有沒有註記會歧視的就是會歧視阿
作者: karenmh (小蘋果) 2016-12-16 00:43:00
極度贊成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6-12-16 00:44:00推樓上,最討厭這種小人之心的人,有法定傳染病卻不先主動告知,結果只會讓醫護更討厭你
作者:
YenPcman (Pcman)
2016-12-16 00:55:00非常贊成,用健保卡登入,反正看病都要刷卡,牙醫器具消毒還不知道有沒有疑慮…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6-12-16 01:00:00有很多護理師都是把救人當成他們的使命,就算面對傳染病還是得做好防護硬上,不會閃班,主動告知才是對醫護最大的尊重
作者: smallx3 2016-12-16 01:10:00
是啊 真是失敗 畢竟這年頭政治正確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microXD (XD)
2016-12-16 01:12:00不加註一定會遇到刻意隱瞞的,是想把醫護逼到什麼地步,下一位使用器械的病人或隔壁床的病人也有可能中獎HIV或結核菌
作者: smallx3 2016-12-16 01:16:00
4樓你真的知道你在講什麼嗎?你要不要先去查查抗藥性肺結
作者:
microXD (XD)
2016-12-16 01:16:00再舉個例一般牙醫診所的防護根本不能治療愛滋病人
作者: smallx3 2016-12-16 01:17:00
核是什麼?怎麼治療? 再回頭看看自己講的鬼話?
作者:
yian0531 (Penrose)
2016-12-16 01:20:00知道我們醫護的命有多賤了吧
作者: JTtart (JTtart) 2016-12-16 01:29:00
順便歧視
作者: dodo577 (dodo) 2016-12-16 01:45:00
贊成,可是小心甲甲會說妳歧視
作者:
S0CK (Stay Hungry & Foolish)
2016-12-16 01:49:00贊成,保護醫療人員和其他病患,推“如果可以消滅歧視世界早沒了歧視”“病患意識無法主動告知”
作者:
yoho10 (波妞)
2016-12-16 02:10:00最好是會隨便歧視愛滋病人啦,隱瞞病情的人最夭壽,那些反對的人去翻點書再來討論傳染到底多恐怖
作者: laynahsu (蕾娜banana) 2016-12-16 02:34:00
贊成
作者:
ppc ( )
2016-12-16 02:40:00贊成
作者:
Wall62 2016-12-16 02:43:00贊成吧
作者: Cardasakg (malinemo) 2016-12-16 02:47:00
別再假惺惺,所有生命都會相互歧視,只有人在偽裝平等的面具,會有異樣眼光才是正常人好嗎?
作者:
pppparty (pppparty)
2016-12-16 02:54:00贊成愛滋病要在身上等等做記號 但是可以換來健保無償補助藥物
作者:
seccret ( )
2016-12-16 03:00:00不贊成,其實台灣多的是沒診斷出的肺結核,然後已診斷的大部份的只要吃藥兩星期就沒傳染力了HIV也是同理,已診斷有吃藥控制的幾乎不會傳染,怕的是沒警覺心被沒診斷出的傳染
作者:
fauna (黑與白的變幻)
2016-12-16 03:24:00贊成健保卡註記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6-12-16 03:25:00就是因為還沒診斷出,有註記就可先防範啊,還在掰吃藥兩星期,遇到多重抗藥性的,你能保證兩星期就沒傳染力?
作者:
GGylin (lgy)
2016-12-16 03:28:00為了帶源者的尊嚴 其他人就活該得病被傳染? 真有羞恥
作者: ideal5566 2016-12-16 03:37:00
應該立法有愛滋病直接撲殺
作者: aiguo (金門小刀) 2016-12-16 04:33:00
要,而且就醫不說,要直接判刑
作者:
GGisme (劉君君)
2016-12-16 04:47:00贊成要註記,讓接觸到的醫護人員做好更充足的保護啊!帶原者大多數都不以為意或者不講
作者:
a06w6y7 (喝喝鹿)
2016-12-16 05:27:00贊成啦! 有些人就是會故意不說啊
作者:
hi1234 (hello)
2016-12-16 06:22:00有傳染力就註記,雲端記憶、卡會超載。
作者:
azdc (聽貓貓的話)
2016-12-16 06:42:00這種議題每次都會有人喊歧視,啊病患隱瞞病情導致延誤治療衰的還不是自己,住院時主動且詳細告知病史很困難嗎?就算服藥後沒有傳染力,那也要你能確定病患有確實服藥啊XD
作者: Doralice 2016-12-16 07:06:00
如果先註記,但「固定服藥,測量到的病毒量低到一定指標下得取消註記至下次追蹤時」,反而有鼓勵治療讓病人乖乖治療不失聯的效果吧
作者:
lecheck (小調皮)
2016-12-16 07:35:00贊成
j開頭護航的很難看喔 全世界就你不知道愛滋跟肺結核的傳染方式跟危險性
作者: XXXXXGAY5566 2016-12-16 08:02:00
不讚成,貼上標籤會造成歧視......
作者: tlsg2 (tlsg2) 2016-12-16 08:25:00
贊成自己的小孩在不知情狀態下幫愛滋患者醫療照顧的請舉手
作者: M013 (13) 2016-12-16 08:33:00
贊成啊☺
作者: compact 2016-12-16 08:37:00
讚成!我覺得這是一種道德。
作者:
mave0 (mave)
2016-12-16 08:38:00贊成
作者:
kcyy (嫑槑)
2016-12-16 08:40:00我當初也感染肺結核,可是完全不會咳嗽啊
作者: sandy123433 (小莉子) 2016-12-16 08:42:00
比較想知道第一線的醫護怎麼想
作者:
bobee (剝筆)
2016-12-16 08:49:00不贊成
作者: winniehsieh (潛水~潛水~~) 2016-12-16 09:00:00
贊成
作者: F31fd (JASON) 2016-12-16 09:01:00
不用註記在表面 但是註記在晶片內容即可
作者:
Renina (貓尼醬)
2016-12-16 09:06:00不贊同,理由同4樓
作者: sindygirl 2016-12-16 09:33:00
贊成
作者:
bottyj (瓶子寶)
2016-12-16 09:35:00極度贊成 能讓第一線醫護人員面對病人更小心謹慎 以免傳染
作者:
zxxch123 (Bigjiji)
2016-12-16 09:50:00贊成吧
作者:
fanny2 2016-12-16 09:56:00可是肺結核 非重度者吃藥六個月可根治
作者:
seccret ( )
2016-12-16 09:59:00醫界也是態度分歧,不過感染科反對的多HIV要註記,B肝C肝也要註記才對To ahobo: 還沒診斷出怎麼註記,邏輯很怪XDD肺結核吃藥兩星期解隔離是醫療常規,醫院就不會特別防護你請教胸腔科醫師就知道,吃完兩星期醫生就不帶N95了
這種都會通報 肺結核飛沫傳染 愛滋是血液跟體液看牙科嘴巴會流血 一般消毒器械用高壓滅菌也不見得一定能殺死病毒 當然能註記是最好的阿
作者:
chaster6 (chaster)
2016-12-16 11:41:00贊成啊,寧願保醫護命
作者: CURT4679 (CURT) 2016-12-16 11:51:00
只針對此兩病症就是歧視,要就菜花B肝淋病梅毒..等等全部都公開好了
作者:
kdroro (autogod)
2016-12-16 11:52:00贊成~非醫護的閉嘴啦 乾你的勒<3
作者:
aa257 (aa257)
2016-12-16 12:17:00通常會指指點點也是對隱瞞病情的人吧...醫護看過那麼多愛滋病人應該不太會這樣吧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6-12-16 12:44:00贊成
作者:
Renina (貓尼醬)
2016-12-16 12:59:00其實檢驗單上通常會有記號。
作者: justme7979 (處處好風光~) 2016-12-16 13:21:00
贊成 多替第一線人員想想那些喊會歧視的 所以不註記 就不會歧視了?
作者:
hayaha (jing)
2016-12-16 14:46:00贊成 第一線人員是無辜的
贊成,醫護是無辜的,在可以避免的狀況下不應該讓他們暴露在危險中
支持 只有醫療機構或醫院一插卡就能得知。保護醫護人員也保障人民(因為愛滋使用器材會銷毀或消毒n次下一位病患才安心
有人真的搞不清楚狀況哎 又不是公告天下是醫療註記 根本就沒歧視問題 是節省醫療成本除了對醫護好 對其他人病人也好又不是可以看到就不醫 都ㄧ樣會醫會治療說閃班? 那什麼奇怪的邏輯?
作者:
Anni3 (sihm3)
2016-12-16 17:47:00贊成
醫師有權力也有義務知道病人的病史。相關醫護人員也須要知道病人有重大傳染病
作者:
weed222 (孤單不寂寞)
2016-12-16 20:41:00隱瞞病情的根本靠北好嗎...一堆在醫生面前才說真話的四樓講那什麼鬼話,是要醫療人員全部穿隔離衣嗎
作者:
Pscope (little red)
2016-12-17 03:25:00之所以未實行,是因為認為現行體系未能做到保密和不歧視。但其實註記對病人整體應該是好處較大;也許能讓病人自己決定是否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