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告與不告都有一定的人支持和理由,
但是我覺得應該要回歸到什麼是對的事情上來談,
沒錯,很多人覺得如果提告的話對被害者是二度傷害,
而舉出來二度傷害的理由,大多是現今社會對被害人的不友善,
例如報案到開庭都必須得不斷的去回想這些痛苦的回憶,或著家人朋友之間的不諒解,
這些種種原因的存在,也讓我可以理解不提告的苦衷,但僅僅也是理解不是認同。
我們該做的是預防嚇阻這樣的事情發生,當一個犯罪的發生很低的機率會被追訴,
那這種類型犯罪的機率你覺得會提高或下降?
日後與你有共同遭遇的女孩出現的機率會提高或下降?
當這個社會的所有人都不願意做些事情讓它變的更好,那這個社會漸漸的會變得如何?
你們或許會覺得我的想法是自私的,畢竟不是我遇到這種事情,但是相信我能感同身受。
我周遭的人就有遇到這樣的問題,除了真的很為她心疼也無能為力,因為發生的時候在
很久之前,而且還是家人、朋友對她伸出魔爪,她的反應跟這些被害人沒兩樣,都是覺
得是不是她自己做錯了甚麼?甚至會覺得自己很骯髒不乾淨,我只能慢慢的開導她的觀念
,並告訴她該如何防範與後續的處理,沒遇到這樣的事情當然最好,但是遇到了也不能逃
避,說到這裡,我也想問姑息犯罪的你是不是也算的上另一種自私呢?
一點意見大家參考看看,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