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有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拜託大家可以幫幫我
先謝謝大家(^_^;)
我在臉書某個代購專頁購買物品
當時是參加聖誕節搶福袋的活動
按照該粉絲專頁規定
先搶先贏 得標者該粉絲專頁管理者會在確定得標的人的留言按讚
確定得標者 請於30分鐘內主動私訊結帳
我在第一時間內留言也有被按到讚
可是該粉絲專頁管理者卻回復我 為候補
在確定得標者名單中也沒有我的名字
我私訊該管理者得到的回復是
因為他們無法私訊給我 所以 我喪失資格
但我不明白的是 前面的規定也沒有提到無法私訊就得喪失資格
而且重點是 我沒有封鎖該粉絲專頁
所以無法理解該粉絲專頁說無法私訊的這個藉口
(我都在第一時間留言搶福袋 沒有封鎖該粉絲專頁的理由 這豈不是拿石頭砸自己嗎)
如果我今天沒有在30分鐘內主動私訊而被判定喪失資格 那就是我自己的問題
但是該粉絲專頁在我確定得標到喪失資格只有短短不到10分鐘
粉絲專頁說以為我是假帳號
原因是他看不到我的好友以及臉書的內容
這....我把這些資料設成非公開也不行?
有規定買東西還要把自己的臉書設成公開嗎?
當我跟他說 現在誤會已經解釋清楚
我並非為假帳號 也在第一時間優先順序搶到福袋 請問福袋可以賣給我嗎
他回答說 不行。
請問 根據以上的情形我只能默默接受嗎?
我可以到消保官申訴該事件嗎?
對方用我都道歉你還想怎樣的態度與我溝通
讓我越想越覺得奇怪......
當初訂規則是你們 在得標後自己又更改規則還要買家默認接受.....
賣家說 歡迎我投訴
網站上標錯價格也是賣家負責
今天是賣方自己的錯誤 可是卻要買家我認賠
這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