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croXD (XD)
2016-12-27 03:06:25New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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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銘:立專法是一種平權 不是歧視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6日初審攸關婚姻平權的《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
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大體討論時上台發言長達12分鐘,強調無論社會還是黨團內部,對於
立專法、修民法還沒有達成共識,但民法是以兩性為基礎,修民法會連動100多條法律條
文,「專法也是版本」,法務部也在2月要提專法版本,他呼籲大家要冷靜理性看待,「
民法引出的專法有幾十種,這是一種平權,不是歧視」。
柯建銘指出,目前的社會氛圍,對於保障同志婚姻,多數人可以接受,這是一種進步,但
對於要透過修民法、還是立專法,社會還有歧見。民進黨、國民黨內也有不同看法,且修
民法就有四個版本,立專法也有同志權益保障法、同志婚姻法、同志伴侶法等不同版本,
內部都有很大的矛盾,「社會衝突是一定的」。
柯建銘進一步表示,修改《民法》第972條看起來很簡單,但並非一步到位,因為「民法
是以兩性為基礎」,接下來牽涉到稅務、遺產問題,要修正的法律條文高達112種,「假
設要修一百多條,立法院會天天在搞這些事情」。
柯建銘強調,「專法當然不是歧視」,因為從民法衍伸出的專法就有幾十種,包括醫師法
、公司法,以及先前通過的勞基法,「專法是一種平權,不是歧視」,外面運動者他們不
了解法的內容,因此有義務要整理清楚。
柯建銘說,婚姻平權法案在這個會期不會三讀,目前距離解決的時間還早,但他誠懇呼籲
,民主社會走到這一步,不要互相詆毀攻擊、貼標籤,「有人說要罷免黃國昌,我也反對
,因為這不是一種正常現象」。
心得
柯建銘的前助理現任新竹市長在新竹的風評不錯阿,要罷免柯建銘有難度喔
今天法務部也說了,[民法是為異性婚姻設立的,修民法972條看起來很簡單,卻不是一步
到位,就4個條文,相關要修訂的卻有112種法律,包括有關夫妻的11種、父母的11種、祖
父母的3種,還有公務人員管理法、家事事件法、民事訴訟法與家庭暴力防制法。其中還
包括稅法、遺產繼承與醫療都要重新來過。]
我舉個例因民法版涉及同性收養身份證戶口名簿父母一定會修法改成雙親
今天公布民調顯示,有56%民眾反對同性婚姻民法化,37.8%民眾贊成。至於是否另立專法
保障同性婚姻,贊成44%、反對43.9%,更有70.7%民眾認為,立法院現在不須急著立法通
過同性婚姻合法化。
前DPP秘書長游盈隆今天也說了:[性別議題對傳統社會的顛覆性之強,不下於政治的革命
、社會革命,這是台灣社會正在面對的狀況。]
看看應該算是思想先進的柯P怎說:
[周玉蔻詢問柯文哲同性戀是天生還是後天造成,柯文哲則回應「都有啊,很多病是先天
加後天都會」
婚姻平權要訂專法還是民法等細節,自己也搞不清楚,「文字上的爭議,對一個外科醫師
來說會覺得,這是在幹什麼」,他強調,「不管黑貓白貓,可以抓老鼠的就是好貓。」]
以今天委員會的審查決議來看,就是讓未來相關的法案、不同的版本,都可以進入朝野協
商
今天委員會郭正亮的修正動議
”保留民法男女 增列同性由雙方約定之”
這等於在民法列專條,這樣算不算歧視呢?
民主社會應該多元包容尊重理性討論不是嗎?
作者:
potata (potata)
2016-12-27 03:15:00吃屎
量身訂做的法案才叫平權你知道嗎如果明明異性戀和同性戀都有的同樣情況 結果同性戀只能用別的版本 請問這種情況除了歧視以外該怎麼稱呼?還有說真的我確實覺得今天修的部分刻意保留男女下面增修的方式是一種不必要的贅述 沒有直接改雙方來得簡潔有更簡潔有力的方式 卻要選擇比較冗贅的方式才能被接受 這種心態如果不是歧視請問還有更好的詞彙可以形容?老實說我真的寧可聽到這些開口閉口專法的人就直接承認自己就是不願意和同性戀相提並論所以要用專法畫清界線
作者:
ccnoire (熱愛生活 >///<)
2016-12-27 03:37:00就是歧視
叫柯去吃屎 我是異性戀但是我覺得下面增修是"目前"最好的方法了 男女改雙方就有人要拿這點來鬧 只好不動男女阿 不然怎麼辦 可是我的底限就是反專法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6-12-27 04:04:00又是你
作者:
twowugs (Il y a deux wugs.)
2016-12-27 06:33:00游盈隆誘導式民調萌萌表示I'm lovin' it.
所以只要職業是醫師就只適用醫師法不適用其他民法的規定嗎?柯我相信你不可能不知道。
已經為了「不要動到我」的北七要求用北七方式增列條文了,都願意妥協了也沒看到你們這些反同的釋出什麼善意
拿這種理由出來說專法不是歧視,說穿了就只是在欺負台灣老百姓法學常識不足而已
真的老實講你就是歧視同性戀,不管怎樣都不會接受同性婚姻比較好,不用一直假裝有在思考
作者: effiee (lala) 2016-12-27 09:25:00
說專法是歧視的 才是欺負大家法學常識不足
是喔,那樓上可以說說專法非歧視的理由嗎?願聞其詳如果你一樣用柯那套來回,那就不用講了XDDDDDD
作者: effiee (lala) 2016-12-27 09:27:00
從來法學上區分普通法和特別法(專法)就沒有歧視的意思
還有說跟身障法一樣的,請問身障者是否適用其他民法規定?或是說,請問身障者是否可以適用民法中婚姻的條文?……適用專法同時也適用普通法只是以特別法為優先==
身心障礙者是可以適用於所有法律,另立專法再多加保護/支援,現在卻是不准同性婚姻適用民法,只准另用專法,到底哪裡一樣??????????
這麼喜歡玩文字遊戲啊~ 誰教你不用看立法理由跟立法目的?
作者:
piggy37 (小時)
2016-12-27 10:08:00立專法等於歧視 哪我挺不下去
不去審視各別立專法的理由 拿其他專法來唬弄人 不膩嗎?更別提連內容都沒有的這部份了
噓effiee 你念法的嗎? 要不要去查查老師們怎麼說
作者: effiee (lala) 2016-12-27 10:37:00
allinchaos 那請你舉出那個法學老師在教法時 還有那個法學書上說專法是歧視的
不要把所有專法混為一談 = =一般專法不是歧視,同性戀專法就是歧視
啊就法學常識不足啊XDDDDDD好啦跟你說,你找一間大學法律系大一上學期的民法總則旁聽一個學期,先搞懂法律適用的順序,然後把民法所有專法內容「大致上」看過一遍,你就懂為什麼同婚設專法是歧視了。不用背起來也不用看得太仔細,你只要看看那些適用專法的人,是否也適用普通法中的規範就好了
作者: XXXXXGAY5566 2016-12-27 11:34:00
同志婚姻平權立專法就是歧視,這不是歧視什麼才是歧視,難道同志是特殊生物,要用「專」法保護?
作者: ruki933 2016-12-27 11:54:00
???? 搞笑
作者: dripping (鄧九公) 2016-12-27 14:17:00
我不是讀法律的 不懂樓上InHanchiao2大大講法 懇請解釋感謝
同性婚姻不能用民法 就是歧視 就是代表你們跟我們不ㄧ樣不能共用 講ㄧ堆有的沒的說沒歧視 笑死人 自欺欺人
作者: s110 (s110) 2016-12-27 16:13:00
世界上各國通過同性婚姻的還是少數,同性戀別太得寸進尺了吧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16-12-27 16:50:00
亂來 :(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6-12-27 19:56:00爛死了
作者: KENGOD0204 (斷捨離) 2016-12-28 12:11:00
人性上,人會去酸同志吧....專門去設立顆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