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婚姻平權的省思

作者: cawaiilulu (across)   2016-12-29 15:04:01
說真的,我是支持對同性婚姻另立專法,不贊成直接修民法的.
理由是,婚姻是一個制度,會牽涉到非常多層面的問題,除了真愛之外,
還有很多要考慮的東西,應該要從長計議.
但我還是贊成同志愛侶想結婚還是可以結婚,只是另立專法.
我不懂為什麼這樣也要被歸為歧視.
另外,一直要一步到位的說法,就是人權, but 什麼是人權?
只要不影響到他人,想幹嘛就幹嘛就是人權嗎?
我可理解為什麼有人會推出一妻多夫或是一夫多妻是否也應該被接受..也沒影響到別人啊
但是你以為不影響別人,不見得真的影響不到別人.不然什叫做有樣學樣?
我一直覺得最近,人權被無限擴張,而且限縮在個人人權,
但是我覺得人權不應該只看"個人",應該要從整體人權來看,
今天你approve了個人人權應該凌駕於所有事情之上這個概念,就等於approve了一整串
這個概念帶出來的集合
同性婚姻也不是不會被利用,的確有真愛,但是也的確要利用起來犯罪也更簡單.
同性婚姻因為沒有太多傳統道德約束(which is good),相對來說,異性婚姻重重綑綁
約定俗成定義責任一大堆,會不會在這方面沒考慮以後會造成更多排擠問題?
當個人人權的擴張牴觸了全人權的情況下,應該是以全人權為重,而不是個人人權.
我非常討厭在事情沒有完全討論(不是討論那種爭議事情,誰罵同性戀之類,那種反而
新聞應該要完全忽略甚至不報導,更不要說討論,誰都知道是錯的有啥好講的),
一條一條把會遇到的狀況討論完之前,反正就是有人權,
就盲目向前衝,這樣很不負責任.
討論可以很積極,只要把該討論的討論完就可以下決策,
現在連個正經討論都沒有,就馬上要衝去修民法,然後把立專法就說成歧視,這樣有道理嗎?
作者: cklol (鉲啼懦)   2016-12-29 15:06:00
阿是為什麼不能修民法 一定要用專法 你也沒說阿
作者: jauyuu (啾)   2016-12-29 15:07:00
其實怎樣叫做完全討論你也講不出吧?
作者: kevin801117 (竹竿)   2016-12-29 15:09:00
好先從第一行開始討論 試分析修民法跟立專法的利弊
作者: laziness (綠綠兒)   2016-12-29 15:09:00
你前面說非常多層面也沒說到底是哪些層面欸 確實很多人在同意上理論不清但你也只是打高球而已沒好到哪裡去阿
作者: jauyuu (啾)   2016-12-29 15:09:00
法律也會改變社會,你現在所謂的把遇到的事情一條一條列出來討論蠻天真的
作者: singing1010 (挖母災)   2016-12-29 15:11:00
想知道同性婚姻會被用來犯罪是指什麼意思?婚姻是個制度?所以同性婚姻跟異性婚姻的制度差超級多嗎?不然有什麼關係?
作者: cklol (鉲啼懦)   2016-12-29 15:21:00
而且 在沒有完全討論情況之下 你憑甚麼說你支持專法?應該是要持平看待吧 為什麼可以下論斷呢??
作者: alu0228 (fen)   2016-12-29 15:27:00
不是沒人討論而是你沒去看吧廠廠
作者: vmgcjo (呼呼)   2016-12-29 15:31:00
個人人權 觸犯到 全體人類人權 可以試舉例嗎?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29 15:34:00
主要是修民法 =>改變社會價值觀 =>同性戀教育進入校園他們要的非歧視 就是要去性別 大家都不男不女
作者: rxwsx   2016-12-29 15:36:00
想知道為什麼樓主認為同性婚姻沒有傳統道德拘束,異性戀婚姻就很有約束嗎?異性戀婚姻會發生的問題同性婚姻都會發生,例如婆媳問題(不用拘泥於誰是媳,說到底就是不同家庭相處的磨合)。top大,您可能對婚姻平權有很大的誤會。這世界大多數人的生理性別都可以利用y染色體的有無進行區別沒錯,但每個人畢竟是獨立的個體,個人認不認同自己的生理性別外人無從得知,但儘管如此,不管任何一種性別/性傾向/性別氣質的人都應該享有跟自己所愛的人結合的權利,這才是平權的意義。同性戀早就被認為只是一種行為不是疾病,會擔心所謂「同性戀教育」表示您基本上認為同性戀不正常,不然您怎麼不擔心社會充斥異性戀教育呢?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29 15:48:00
同性戀本來就是不正常啊...在能選擇的情況下, 誰能接受自己的小孩是同性戀呢?
作者: Grrr (蝙蝠俠的幫手)   2016-12-29 15:55:00
同性戀結婚到你人權怎樣被限縮?鬼扯一堆
作者: kevin801117 (竹竿)   2016-12-29 15:56:00
同性戀又不正常拉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Grrr (蝙蝠俠的幫手)   2016-12-29 15:56:00
還在同性戀不正常也是醉了。倒是人可以選擇不要歧視不要偽善何時民法是你獨享的,不要動用,多自我中心啊,超級噁爛
作者: AirOctopus (AirOctopus)   2016-12-29 15:59:00
所以學一妻多夫或一夫多妻會怎樣?生多點小孩很好啊
作者: rxwsx   2016-12-29 16:00:00
top大,快要邁入2017年了,性平教育實施這麼多年,您還在覺得同性戀不正常...,那應該也不用討論了。
作者: scotfold (fold)   2016-12-29 16:04:00
請問要怎麼推文?
作者: Doralice   2016-12-29 16:12:00
好空泛的文...具體而言影響了你什麼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6-12-29 16:13:00
approve什麼啦XDDDD可以用中文嗎?害我以為在看公司mail...科技業的中英文夾雜.偏偏又不是重點詞夾雜還but耶.....是不能好好用中文嗎?別人認為是歧視,你認為不是,就是看法不同而已你也跟那些人沒什麼不同阿,無限上綱在我看來立專法不是歧視,但是就是用特別的眼光看待同志..他們不是生病不是身心障礙需要專法救助看似想理性討論其實你也不過只是想鞭不同意見的人最討厭這種講話還要夾雜沒意義英文身心障礙是因為社會弱勢才需要專法救助我家人還有殘障手冊跟重大傷病卡,你覺得我會歧視?你也一樣開一篇文在鞭人阿,你可以,別人也行
作者: Doralice   2016-12-29 16:24:00
身心障礙法是額外權益,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同樣受民法保障基本權
作者: winnie759281 (匿名)   2016-12-29 16:24:00
反正我看不出來你有多理性就是,準備下班了~掰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6-12-29 16:30:00
好奇民法接納同性戀婚姻是如何影響異性戀婚姻了耶你應該說說看立專法的好處,而不是突然一句話說修民法會造成社會衝擊,說真的啦,立專法也是讓社會接納同性戀婚姻,你可以說明這件事與直接修民法的差異何在嗎?
作者: appoo (熊吉吉)   2016-12-29 16:32:00
我也很好奇到底民法哪裡影響了異性戀婚姻了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6-12-29 16:36:00
喔是喔?那我對解放黑奴有疑慮就可以暫緩修法了嗎?有人有疑慮又提不出個所以然,就是非理性討論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6-12-29 16:46:00
起手式正確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29 16:48:00
黑人是正常人 同性戀又不是正常人 不要吃黑人豆腐好嗎
作者: singing1010 (挖母災)   2016-12-29 16:51:00
好啦我懂你說什麼了!同性戀就是不正常,你們不要跟我說太多,說再多都一樣,他們不正常,不能用人的法律,對吧!你每一篇都這樣大聲說比較快啦!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29 16:53:00
可以用人的法律阿 民法不是被同性戀用爽爽的嗎?
作者: singing1010 (挖母災)   2016-12-29 16:55:00
大部分民法可以用,但是就是不能結婚喔~~~~如果其他部分的民法可以用,那為什麼972不行呢?你搞得我好亂啊!
作者: 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   2016-12-29 17:02:00
因為男男結婚跟男女結婚本質是不同的 所以972當然不行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12-29 17:02:00
『擁有自己的廁所是不是很高興?』
作者: td123 (TD123)   2016-12-29 17:25:00
推你!訴求多元的族群卻容不下其他意見,很諷刺吧☺
作者: microXD (XD)   2016-12-29 17:26:00
作者: halalalord (clementine)   2016-12-29 17:40:00
補噓
作者: td123 (TD123)   2016-12-29 17:45:00
這篇理想用字又中性,玻璃心也太易碎了吧~☺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6-12-29 17:59:00
照你的說法,我是不是可以立原住民婚姻法、老年人婚姻法殘障人士婚姻法、低學歷婚姻法,反正也是多數人少數人的概念
作者: kiwifresh (奇異果‧新鮮)   2016-12-29 18:17:00
應該為「不能接受跟同性婚姻共用民法的人」立專法,我不是歧視他們喔!
作者: lyndonliu (liuliu)   2016-12-29 19:23:00
都一樣是人啊哪來多數少數
作者: molecules (molecules)   2016-12-29 19:55:00
想法跟妳很像,人權不該無限上綱…但是現在只要提到反同婚修民法,就會被冠上歧視的罪名
作者: mrsrobinson (zoo)   2016-12-29 22:21:00
說什麼要完全討論,也只是反同的拖延戰術而已。
作者: kinki999 (QQk(廢文被劣文中))   2016-12-29 23:14:00
這幾天跟老人聊天,其實不反對專法,但是對民法就很反感因為會破壞現有的價值觀及社會文化,說反對點也是那幾招在不妥協取得一個中間值,我想那些老人會變成積極反對者
作者: nature0623 (N)   2016-12-30 00:05:00
那異性戀結婚 身障結婚 原住民結婚要不要都立專法 你們這種人真的很敢講
作者: jeds (走音的歌后)   2016-12-30 00:44:00
拜託 去唸點教科書 加深立論再出來發文好嗎
作者: taiwan903419 (阿醜)   2016-12-30 02:21:00
這個推論真得完全不行呀…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6-12-30 08:39:00
你知道身心障礙者也可以用民法結婚嗎?還順便加個特別法,要專法就是說修民法以外還用特別法給予保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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