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死後,去辦房產繼承案件時因為時間太趕,不知道地政服務人員還沒檢查完,查到有
印花稅這件事就問了服務人員怎麼繳去買了。
注意!印花稅是協議分割才需要!平分不需要!
買了貼了蓋了齊縫章才發現不需要,但已來不及。打電話跟服務人員投訴講了很久,雙方
都有誤會,但我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我太想當然認為涉及到錢,服務人員會優先把關告知需不需要繳。所以問完後,服務人員
看一部分後就想當然覺得他有檢查到。蓋了齊縫章也誤以為他們在蓋前會檢查,事實上每
個事務所做法不一樣。服務人員說他以為我問了就是要繳,因為時間太趕,沒特別檢查。
建議大家涉及到錢的部分,一定要詢問到底需不需要花這個錢,有不懂的名詞也要搞清楚
,我就是不懂印花稅,以為房子繼承案件都需要買,一知半解情況下花了冤枉錢。